Tuesday, August 15, 2006

《经济学鸵鸟的头还能在沙子里埋多久?》
  众多的经济学人都回避回答关于“价格”概念的基本问题。《西方经济学的终结》出版一年有半了,对经济学的最基本概念之一“价格”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反对的声音没有,但是明确的认同也没有。
  为何回避“价格是什么”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辩明会直接威胁到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的存亡。经济学一直对价格概念若即若离,所谓“若即”,因为它离不开这个概念,不仅仅离不开而且还是一个最重要的概念,而且还要把价格作为自变量看待;所谓“若离”,因为经济学从来都没有认真地定义过一个普适的“价格”概念。在《经济学》中讲解供求关系时,撒谬而森引用了奥斯卡·王尔德的一句话描述经济学对价格概念的认识:“什么是‘精明’人?他通宵世间万物的价码,但对其价值却一无所知?”
  经济学教材不像物理学一样是从基本概念的定义讲解的,比如物理学会首先讲什么叫做“力”,但是没有一部经济学教材会开章讲解什么是“价格”,似乎这是一个不需要提起的、人人都知道的概念。然而,读完大部头的经济学著作,你也依然一头雾水难以说出究竟什么是价格。
  价格是对交换结果的描述,是交换的比例。即使不能正面回答,也可以反面质疑:这一定义究竟具有普适意义吗?价格和交换没有关系吗?价格不涉及到第二个交换者吗?经济学究竟在哪里关注过但凡交换者都第一关心的“交换比例”这个变量?为何以数学化自豪的西方微观经济学中没有“交换比”这个变量的身影?
  回答这个问题会带来一连串的更复杂的问题,比如,如果价格就是交换比这个概念成立了,和交换又是密不可分的,就演变成为《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所提出的2+2问题,即必然要涉及到两个交换者和两种商品的数量概念;就必然质疑传统经济学的价格和一个需求量变量挂钩的做法,因为两个交换者就是两个需求者就有两个需求量;也会质疑价格是自变量的认识,因为价格作为交换比例是由两个交换者共同决定的结果,而不是指挥交换行为的上帝。
  同样我们会提问,经济学如何面对任意一宗交换?即经济学概念如何适用于任意交换形态,比如物与币的交换、物与物的交换、币与币的交换等等。这种宽泛定义、普适性的考虑也正是导致“价格是交换比”认识的缘由。
  “代价”的观点曾经是经济学对“价格”概念的一个比较统一的诠释,有人甚至认为这个概念更加宽泛。但是,“代价”实际上并不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而所有权问题是交换经济的最最基本的前提。自然界生物甚至非生物都有一个可以被看作是“代价”的行为(或动作)过程,有人指出在自然界中有“经济”现象吗?有人去研究动植物的经济行为吗?有人把生物学家的研究归结为一种“经济学”吗?
  此外,代价的概念并不能涵盖和替代“交换比例”这一价格定义。因为当涉及到交换行为的时候,会有一系列“代价”:甲生产或获取所有物A时过程的代价、乙生产或者获取所有权B的代价、甲通过交换得到B物的代价,以及乙通过和甲交换获得A的代价……代价是指哪一个?。而用“交换比例”定义的价格却具有唯一性,任何一宗既成的交换都只有唯一的一个交换比例。我经常用“一个交换中有几个‘价格’?”这种问题提问,持“代价”观点的人是难以回答的。
  “价值”是人和物的关系,这种认识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个认识深入下去就会发现,完全无法导出价格就是价值量的结论。为何?
  价值是人和物的关系不假,但是我们可以追问:究竟是几个人和几个物的关系?显然,这里忽略或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单一物和总体物、单个人和群体这种个体和总体、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差异。风靡经济学界的效用理论貌似主观价值论,但是依然没有跳出客观价值论的桎梏,比如艾其乌兹盒式图用于研究交换和生产的泊累图最优条件,是现代经济学必讲的内容,但是我们却看不到其中的不同交换者和不同生产者在需求上的任何差异。
  价值是人和物的关系,这种认识直接导致了“价值主观论”的产生,而不是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因为人是个体的,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和价值判断,因此,价值必然具有因人而异的主观特性。十分明白,一个人面对一个物,这个人就会对面对的物有一个价值判断,就会产生一个价值关系。
  交换比例的价格概念和价值主观论的建立,直接否定了在所谓需求量和价格之间建立关系的任何企图,因为任何交换比例都涉及到两个需求者即两个需求量,同时涉及到两个供给者和两个供给量,而价格(交换比)却是唯一的。

  经济行为的方向性。
  交换,归根结底是人的一种行为。而经济可以看作是交换行为的集合。
  从行为科学和心理学的角度看,如果趋利避害的人被定义为“理性人”,则理性人的行为具有合乎逻辑的方向性特征,即行为指向是确定的,即趋利避害。心理学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操作行为”,即是理性人的主动行为,即行为指向需求目的。在坐标轴的一端写上“利”,则另一端就是“害”,则理性人的行为必然是趋向“利”的一端的。
  操作行为具有阶段性,而且终止于“解欲”,即表现为“需求动机——需求行为——解欲”这种模式。(有些行为看似无限循环的,但也是由这种模式构成的循环,比如吃饭,就“饿——吃——饱”这种结构。)这就是说,理性人的具体行为具有起点和终点,解欲了,行为就会终止,否则就不会有“解欲”这么一说了。
  把这种心理学描述加以数学化,我们就得到这样的结论:描述理性人行为的变量应该是单调的,否则就意味着行为方向的改变和违背行为目的,而违背行为目的的行为不具有“理性”特征。我们不可以想象一个正常的人忽而趋利忽而趋害。
  在数学上“单调”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最大值”一定在行为方向的边界之上,即在“解欲”点上。不论描述这种行为的变量是不是连续的,都不会影响这种结果。这就直接导致把西方微观经济学中用连续函数求导研究经济变量最大点的模式的垮台,使之显露出多此一举的数学游戏特征,而非科学的数学运用。
  由于不考虑人的行为的“操作性”,经济学便忽视了需求量是一个常量这种事实,错误地把需求量当作一个变量对待。只要价格足够低,就会无限制地需求,用无解欲的时候。此时,经济人的理性便荡然无存了。而这种明显违背心理学常识的理论竟然存在了几个世纪!

  速度的概念,存量和流量。
  对变量的性质的研究是极其重要的,实际上就是要求建立变量关系的时候要有逻辑性。事实上,经济学到如今,从来都没有真正认识到存量和流量两类概念的本质是什么。
  存量是对应于时点的,而时间是连续可变的,因此存量是随时可变的,可以简单认为是时间的函数。而流量是对应时段的,换句话说,是某种时间函数在时间段上的一种累计效果,数学语言可以叫做“速度在时间坐标上的积分”。
  无论是供给还是需求,都可以借助“速度”概念来表达。我不清楚为何经济学人为何要回避“速度”思想,但是我知道,一旦引入“速度”概念,也直接导致现有经济学基础理论系统的彻底瓦解。
  比如引入瞬时需求速度概念和瞬时供给速度概念,我们就会顺其自然的得到需求速度在某一时段上的积分就是“需求量”的结论,而且也不会像现代经济学教科书中去用一个“量/时”的量纲来描述需求量。我们也自然会认识到所谓供求平衡是一种供求速度的平衡,即某一时点上的一种供求状态,而非某一时段内的供给量和需求量之间的平衡。
  结合经济行为的方向性和有始有终特性,使得我们很容易地认识到,对于一个需求而言,需求量是一个常量,而非一个变量。变动和被调节的是需求速度而非需求量。如果把需求量视为一个变量,就意味着需求者行为目标的不确定性,即直接否定了行为人的理性。
  经济学界一直在研究所谓的均衡,殊不知“均衡”一词本身就是对事物的“存在状态”的表达,而“存在状态”一定是对应于时点的“样子”,即是一个存量概念,也只能够用存量性质的变量去描述,而不是用所谓的需求量和供给量来描述。
  经济学的错误往往是不自知的,也从来没有认识到一个存量和一个流量不可以建立一一对应的逻辑关系这一基本科学常识。把不知所云的价格当作自变量之后,会在描述需求曲线时说“当价格增高时需求量如何如何变化”这种话,殊不知“当价格增高时”这种说法已经再也清楚不过地说明了价格是存量,是对应于时点的。而某一时点t上的存量如何可以影响到随后一段时间段内的需求量呢?为何t+⊿t时的价格就不会影响这个需求量呢?影响的又是哪一个需求者的需求量呢?
  或许明确提出需求定律的大师也面对存量和流量无法一一对应的问题,但是他没有从速度概念入手而是貌似聪明却极其幼稚地采用以“价格水平”概念去模糊“价格”概念的做法,避口不提价格的存量性质。这或许就是任何一部经济学教科书中都只能以编造的数据去描绘需求曲线的原因,因为经济现实中根本没有先于需求量数据存在而可以作为自变量的“价格水平”数据。所谓的需求曲线走向是被牵强地假定出来的,而非实证的存在。

  经济学在最基本的层面上存在太多的问题,对此,经济学需要的是面对而非逃避,不是像鸵鸟一般把头埋进沙子里去躲避,回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经济学大厦的问题是基础问题,但众多的经济学人只是把自己关在大厦的房间里从事装修工作,并以装修之豪华而自豪,但是,危房内部装修得再豪华也依然是危房,迟早是要倒塌的。

Sunday, April 16, 2006

《萨伊定律pk凯恩斯定律》

  多余的东西就是没有用的,当然是指对自己没用。因此,就要给多余的东西找一个出路,使无用的东西变成有用的东西,或者用色诺芬说的:给笛子找到一个会吹的主儿。“剪径”剪来的通行权,对于强人来说就是多余的,因为剪来的一段径不是为了自己在上面不停地走来走去,而是为了去勒索钱财的。
  两百年前,萨伊提出了一个后来被称为“萨伊定律”的市场规律:供给会自动地创造自己的需求。萨伊定律的名声近代一直不怎么样,多数人对之进行口诛笔伐,现在甚至有人将之拿来但经济学的笑话讲。萨依是怎么描述“供给决定需求”的?萨伊认为,商品交易,不过是以物换物,货币只起到一个媒介作用。货币的唯一用途,就是购买商品,人们不会把它储藏起来。这实际上就是说,供给能自行创造需求,供给和需求是恒等的,不会出现生产过剩。
  萨伊说货币具有惟一用途当然有失偏颇,但是也未必不是对货币“四不像”角色思考之后的心得(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9747看货币当局如何塑造四不象之神)。如果把货币看作是异化的商品,则萨伊说交易不过是“以物换物”则是无可指责的事实陈述之辞。就此一点来说,但凡不符合“以物换物”之一般交换形态的经济学理论一定难以具有普遍适应性,也就是《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所说的,但凡不适用于2+2的经济学理论一定有问题。

  兜里没钱怎么会想到市场上去买东西?如果兜里有钱了,消费的欲望就明显强烈,这是一个事实。十几年前初到深圳的时候有一种生活体验:如果兜里装上一两千元,一天下来就少去一大半甚至所剩了了,而如果兜里只有百十块钱,一天下来大部分还在兜里,就是一个“穷玩”。这个体验本来是说当时深圳的物价高企,兜里的钱少了,没有什么买得起的,也就只好不买了。民间俗话把这种由于支付能力增强而带来的消费冲动说成是“被钱烧的”、“有几个臭钱,看把你烧的”。
  有几个发了点财的朋友总是问,有什么值得投资的项目没有啊?该干点什么呢?如果没有现金积蓄,他就不会有这种投资欲望了,有了也是白搭,属经济学所说的无效需求。
如果你在一张调查表上写上“私人飞机”、“海滨别墅”、“游艇”等项目,站在街头做一个市场调查,结果可想而知:你碰到的大多是普通平民,没有这个支付能力,因此需求几乎为零。但是你把这个调查表拿到“游艇俱乐部”里进行消费意愿调查,结果就不一样了,你此时得到的需求信息就是由富人们有效的供给产生出来的。
  兜里没钱时的需求不是经济学人所说的需求。讲“交换”,就有一个交换者资格的问题。其实,经济学不再热衷于谈论具有本质经济学意义的以物换物的交换之后,却一直以另一种形式再谈论这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这就是所谓的“有效需求”的概念。没有支付能力的人,就是没有交换者资格的人,其需求就是“虚假”的,是经济学所不予考虑的。
  单单考虑以“交换”方式满足需求来说,供给的确是产生需求的一个原因,当然这个“需求”是限定要用交换手段解决的。如果没有参与交换所要求的供给能力,人会不会有需求?当然有,但是,这个需求无法在市场上得到解欲,不是经济学家所说的“有效需求”,这种需求只有通过市场之外的方式去解决,比如抢夺。乞丐饿了知道去乞讨,但是当乞讨无果又饿得要死,他就会到路边的食摊上抢东西吃,有时尽管有拳脚相加,他还是先把食物塞到嘴里,这是本能,和经济学无关。
  故而,如果将“需求”理解为经济学人所讲的有效需求,即指在市场上通过交换手段得到满足所实现的需求,则萨伊说“供给决定需求”也是完全正确的。在理论体系上,这个被认为过时的经济学理论其实和现代主流经济学只考虑有效需求的思想是逻辑一致的,相比之下,现代经济学倒向稀缺论,却又强调需求的有效性即支付能力,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在理论的逻辑一致即自圆其说方面,是倒退了而非进步了。
  萨伊的“供给决定需求论”,说到底其实就是经济是建立在盈余之上的理论,是盈余论,而不是当今经济学所谓的稀缺论。在私有制前提之下,任何物品都是有主的,所需之物的稀缺不过是所有权的丧失而已,而供给本身无所谓稀缺,稀缺就没有了供给,稀缺就意味着无效需求。
似乎和“萨伊定律”背道而驰的是“凯恩斯定律”:需求决定供给。那么,到底是“供给决定需求”还是“需求决定供给”?两个定律有没有矛盾?如果按照上面对萨伊定律的理解,可以说两者没有矛盾,因为此需求非彼需求,此供给亦非彼供给。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认为经济学的对象就应该是“交换”,而任何一宗交换当中都涉及到四个供求量:交换双方对自有物品的供给和对对方物品的需求。因而,讲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不能笼而统之,要说清楚是哪一个供给和哪一个需求。萨伊定律的对象是消费者,其中的供给和需求都是针对消费者来说的,也就是上面所说的是个人的供给能力决定了可以通过市场解决的个人需求的产生。而这个“产生”,其实也不过是无效的潜在需求向可以通过交换得到满足的有效需求的一种转化而已,本来就有,只是因为供给能力达到交换对方的要求而变成市场上的有效需求罢了。“供给”不过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当中的“东风”;而凯恩斯定律的对象则是宏观经济中的两个部门,分别指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即居民的需求决定了厂商的供给,也就是强调厂商的理性人特征,厂商会追随居民的需求而生产。
  故而,萨伊定律和凯恩斯定律没有矛盾,各自适用的对象和场合都不同,但都依然符合心理学上的需求是一切行为的中心的原理。将两者对立起来,其实是误解,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了。
  现代经济学的均衡理论都是针对所谓不均衡现象而展开的,这就和萨伊根据其自己的这个定律推导出了生产不会过剩的结论有冲突了。然而,均衡理论实在是不怎么样,均衡的概念本身也含糊不清。如果均衡是存量概念,则可以说加上有效需求的概念,均衡是时时处处存在于市场上的,市场就是均衡。现实当中只存在正常的供求速度的不均衡,这不过是厂商生产追逐居民需求过程中速度的匹配和惯性的超越,是一种存量状态,而没有基于需求量和供求量之间不相等的非均衡存在。就人类的生产历史来说,可以认为全部产品都用于人类消费了,而倒入大海的牛奶是少之又少而完全不值得经济学给予关注的。如果均衡被看成是流量概念,现代西方经济学的需求量和供给量概念都是基于一定时段而定义的流量概念,那么只要假以时日,任何市场供求也都是均衡的。因此,现代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比之陈旧的萨伊定律又是一个经济学理论的倒退。
  实际上,大家在日常交换行为中也都注意到,你拿出(供给)N圆的钞票则只能买到N圆所需求的商品,这就是萨伊所说的“供给和需求恒等”,以此而论“没有过剩”也就是顺理成章的结论了。
  “生产过剩”的确是一个十足的伪概念,至少以现代经济学的“有效需求”观点来看是这样。我们不能看到一个时点上厂商仓库里有存货就说生产过剩。今天卖不掉不等于明天卖不掉,在厂商期望的价位上卖不掉,不等于降价也卖不掉,你一直等到仓库里没货了,它就在此之前的“一定时间段”里达到“供求量之间的均衡”了,因为供求量被定义为一个时段内的流量。
  现实当中,生产线不可能连到每个居民的家里和消费场所,任何产品都有一个“库存”问题,惟有当经济学家可以有效地确认库存的商品最终会在烂掉之前是要倒掉的而不是卖掉的话,再说“过剩”不迟。
  如果执意要把生产速度超越销售速度看作是“生产过剩”的话,那么这不是一个经济学的问题。因为,按照和萨伊定律相左的凯恩斯定律来说,厂商是跟随居民需求而生产的,压根就不可能存在没有订单的生产。经济学里的“理性人”假定,从根本上决定了萨伊定律的成立,即“没有生产过剩存在”,或者说经济学不会去研究所谓的“生产过剩”。
  “需求不足”是常常出现的一个专家口吻的论调,自凯恩斯定律出笼并强调刺激需求的政策以后更是不断地为专家们用来分析经济态势,但这种论调其实无论从萨伊定律还是从凯恩斯定律来看都是不可成立的。以萨伊定律来看,供给决定需求,供求处处均衡,没有“不足”和“过剩”之说;而以凯恩斯定律来说,既然需求决定供给,那么当需求不足时过剩的供给又从何而来?岂不是自我否定?如果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同时存在,则这时的供给一定不是需求产生的,比如厂商的无根据盲目生产或赌博式库存,而这种非理性的盲目行为本不属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偏偏是厂商有了点库存,经济学家就忧心不已,“需求不足”论调就会跑出来。无怪乎《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把经济学家戏称为厂商的“帐房先生”了。
  一则讽刺语说,会讲供给和需求的鹦鹉也是经济学家。但是,如果头脑里没有“四个供求”这种2+2理念,即便是像萨伊和凯恩斯这样的大家,说到“定律”的程度上也是白搭,依然如同鹦鹉一只。


阅读链接:
均衡,人为构建的结果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5646
均衡有悖于理性 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5921
一般均衡理论,流沙上的经济学大厦 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6304
需求是决定一切行为的根本 http://ecoblogger.bokee.com/3015671.html

Saturday, April 15, 2006

              后货币时代——炫耀通缩的时代
              (守财奴和败家子和谐共存的社会)

  当今经济学以货币作为价值流的计量尺度,并实质性地把价值看作是客观的,因此,经常以价值流的大小增减来考虑货币量的问题。然而,货币流和价值流具有明显的不同之处。
  首先,在一个体系内部,流出银行而投入民商两部门的货币量是单向流动的,只会增加不会减少,除了没收居民或厂商存款并加以销毁之外,没有再流回银行的可能(指所有权归属)。所谓循环是数量不改变的内部循环,整体上不具有“内生”和“湮灭”运动,因此,银行是经济的外生机构,货币发行是经济的外生变量。
  其次,然而,价值流却不同,因为价值是人赋予事物的东西,是人的价值判断的产物,因此,价值的主观性决定了在物品数量不变的情况下,价值可以随时间而增加或者减少,这就表现为价值的“内生”或“湮灭”运动。
  如果把GDP作为货币发行的依据,价值流的有增有减和货币流的只增不减就形成一对内在的不协调性。就会出现GDP下降的时候需要回收封存货币,而货币一旦发行是无法收回的。因此,GDP作为货币发行依据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再次,消费品的价值随着消费活动随同商品一起湮灭,而获取或接受这种价值湮灭或转移的劳动力的价值和消费量没有关系,即一个劳动力的价值并不会因为他多吃了几斤肉而有所改变。

  只要银行不指定本位商品并设定其价值量,而采用没有“一美元就是一美元”的非本位制货币体制,则货币量问题就是一个并不存在的伪问题。
  参照“时间货币”的思路,以劳动力的服务时间作为“本位商品”。假定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按照每年吸纳劳动力的服务时间数量衡量,比如平均就业居民的劳动时间为H小时/年,如果在货币发行的第一年设定单位劳动服务时间的货币量平均为m元,则总货币发行量为M=m·H。
  在M=m·H这个式子当中,唯独H是可以客观的测量的,而H和m是相互决定的,因此是一个不定解的式子。
  一旦设定m,则一个居民一天工作八小时就可以获取8m的货币工资,他就会考虑如何用8m货币安排最低的生活保障,这时,平均的生活资料需求量水平和这个货币量之间的关系,就决定了生活资料的价格水平。
  例如,当时一个人每天需要0.5kg食物,则0.5kg粮食的最高售价就是8m元,或说粮价是16m元/kg。再高,就养不活一个劳动力了,整体上生产活动就无以为继了。同样,如果煤的价格也可以根据从采挖到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的劳动力用量来得到其最高价格水平。而随后的价格波动完全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水平。
  这就是说,价格的原始决定是人为的,随后的发展变化也是在此基础上由供求速度变化决定的。
  现实的经济就是,厂商雇佣居民劳动生产足够全体人口生活的商品,然后给商品人为地定下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就是居民劳动力的价格。比如,雇佣H小时的居民劳动,生产Q数量的商品,则Hm为居民得到的货币数量,居民用此数量货币购买Q数量的商品,则商品的价格就是Hm/Q,然后按照以此价格吸纳的劳动力价值从货币当局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货币。

  货币政策的原则究竟应该是恒定价格水平还是恒定本位商品的价值?
  在宏观上,供求总是平衡的,除非厂商是非理性的,不顾库存信号盲无目标地生产。实际上,如果货币当局的货币政策是以所有商品的价格均衡为目标,则必然要穷于应付。因此,货币当局只能选定最基本的商品比如粮食、能源为目标,这实际上又回到了本位商品制上面了。如果粮食和能源的生产是完全自由化、市场化的,那么货币当局就要能够准确获取生产的信息,以便使得货币量和这些基础商品的数量对应。
  而如果是以恒定本位商品的价值为原则发行货币,则只要选用数量恒稳的本位商品就可以确定发行量,比如国土疆域、居民寿命(时间)、严格控制的粮食储备等等。这时候,物价会根据需求自行调整并引导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那种认为货币当局没有必要存在的观点是完全不可取的,因为货币发行之初的人为定价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尺度。否则,就不会出现统一的货币了。最终的货币上面会印制着各种价值单位,只是一个以无数种商品为计量标准的欠条,如张三欠李四一斗小麦、王五欠麻六一头牛等等,这种欠条在债务结清时就会变成废纸,而不能成为货币。
  货币当局就代表一种稳定的信用,而私人机构是很难形成这种信用的。一旦私人机构形成了全民共识的信用,它也就演变成为了实质性的货币当局。就像封建社会的货币当局其实就是皇族私人一样。当今的货币当局是历史演进形成的,而不是一下子造就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各个诸侯竞相造币而使得货币成色大打折扣的现象。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就是一个法制社会,而货币当局就是经济领域里的最高执法结构,没有这个执法机构,经济秩序必然陷于混乱。即便是货币作为纯粹的信用符号,我们也需要在交换时相互确认对方的信用,如果所有这种确认信用的行为都由交换者自己进行,总的社会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因此,货币当局就起着信用管理的作用,从整体上降低社会成本。
  取消货币当局试行货币私营化的建议,其实就是经济领域里的无政府主义思潮。

  有人预期,未来的“世元”在很大程度上会以地球陆地面积抑或地球总表面积作为定价的本位商品。而另一个可能性是以居民数量为依据,即承认每一个居民的生命具有固定的、平等的价值,体现价值概念的根本意义。
  如果发行数量恒定的“世元”面世,按照前面的理论:S1+S2=M,则不再有以货币量衡量的经济增长问题存在,相反,“通缩率”将会成为一个值得追求的经济指标。因为通缩的实质是单位货币的购买力的增强,即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提高了,原有的收入可以换取更多的消费品,也就是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了。此时,通缩率的同义词“物价下降幅度”将会是政府值得炫耀的业绩指标。这时,经济指标和居民生活水平脱节甚至相反的问题也就不再存在了。
  实际上,由于根本的价值意义是人的生命,而人口数量短时期内是一个稳定的变量,因此,随着生产发展生产越来越多的商品的话,单位商品对应的生命时间(命价——单位商品值几条命)是越来越小,也就是说,总体上单位商品本质上的价值量是在下降,即通缩。也就是说生产力提高意味着单位生命时间可以生产并消费的商品越来越多,即实际收入水平增加。亦即就价值流来衡量的话,经济的发展应该表现为总体商品价格递减之势,而非价格的稳定,更非通涨。假如追求商品总价值的上升,说明脱离了人本思想,把自身的生命看得越来越淡了,这是不符合人类社会价值观的发展趋势的。
  炫耀通缩,实际上就是炫耀生命价值的提升。
  从价值的本质意义来看和以本位商品为依据发行货币来看,都导出固定的结论:通缩。也就是说,不以本位商品为依据定量发行货币,实际上违背了人类对生命意义的认识规律。
  货币变成一个纯粹的价值计量单位,而流通便利性主要依靠货币的辅币结构控制,而随着货币的电子化,辅币结构问题也会逐渐消失。一座房屋的交易结果是,买主信用帐户上的数字变小了,卖主电子帐户上的数字增加相应的一笔,而随着这种数字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由卖主转移到买主。仅此而已。
  这时,人们或许会因为这种看不见的电子交易而对拜物教式的货币积累感到空虚和迷茫。其实,就像现在对于许多富起来的人一样,财富已经变成了存折上的数字游戏。这将极大地挑战人们的财富观念和人生价值观念。
  要不要完全电子化、信用化的货币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宗教存在的价值在于它有效地缓解了人们对于生命注定要消亡的恐惧,同样,货币拜物教填充了人们满足实际需要之外空虚的精神需求。造出一个货币拜物教来,使得多少世代的人们沉迷其中,“充实”地打发掉自己的生命时光,这就如同庞大的政府机构同时也是一个就业渠道一样,并非没有其好的一面。对于各种宗教来说,神、佛或上帝原本存在于人的心中,仅仅是一种信仰,但人们需要使其形式化表面化,因此要造出神灵的雕像和建立供奉雕像的庙堂。不断地增发无法收回的货币,也是满足货币拜物教的需要的惟一手段。
  因此,只要对货币拜物教存在的合理性不予完全的否认,则对“炫耀通缩的时代”的企盼目前还只能说是“遥望”。

  不存在为明天的消费而节欲的逻辑。因为明日复明日,明日无穷多,永无消费的理由存在。如果这个世界上仅有守财奴一种人,则节欲就是生活准则,世界很快就会进入维系基本需求的最低消费时代即完全的通缩时代。
  如果世界上都是及时行乐者,而且“乐”只能从交换中获取,则经济注定就是膨胀性的,大家都为消费而消费,在世上匆匆而过,一个加工消耗资源的有机机器而已。
  问题就在于,这个世界既不是守财奴的世界也不单纯是及时行乐者的世界,而是两种人组成的世界。当守财奴占据上风的时候,把货币看得很重,其它物品看得很轻,需求速度下降,推动物价下降,经济就进入通缩时代;相反,当及时行乐者占据上风的时候,需求速度上升,价格具有上行趋势,经济就进入通胀时代。(《西方经济学的终结》,张建平,中国经济出版社,P141)
  “难能可贵”和值得庆幸的是两种不同的人居然是互补的。守财奴为了把货币当局不断增发的货币敛聚起来,就要不断的投资,而投资就是给他人发工资,而他人如果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就会及时把收入(货币配发连同工资收入)花费出去,一并返还厂商。经济的流通恰好可以满足两种人的同时存在——行乐者和守财者一起创造财富,财富归行乐者享用,而被享用的财富被货币当局及时用统一的符号记录在叫做货币的纸上,满足守财奴们的收藏爱好。
  两种人可以共生的条件之一就是货币当局要及时把行乐者消耗的财富记录在案转交给守财者。
  那么,你是愿意做一个清心寡欲的守财奴还是做一个消费资源的有机机器?

  前天看到一则新闻,英国86岁光棍老汉比尔·阿勒斯布鲁克一辈子吝啬,终生住在一幢破败不堪的小屋中,每天只吃一碗麦片粥和一个烂苹果。但日前比尔因意外火灾遇难后,人们竟在他家中发现了近200万英镑股票!成为当代的守财奴代表。早在2003年就有一位叫做约瑟夫利克的英国“守财奴”住在破烂的屋子、只穿二手衣服,甚至到邻居家看电视以节省电费。但是约瑟夫利克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守财奴,去世时他把生平攒下的110万英镑悉数捐给“导盲犬协会”。
  当然,大家也一定对富豪的奢侈和靡费司空见惯了,无须再一一举例。

  通过论述,我们证明了两个相互矛盾的必要条件:必须不断地增发货币和保持货币量的稳定性。怎么解释这两个必要性之间的矛盾呢?如果货币和本位商品挂钩,货币量问题消失,货币当局的任务仅仅是保证货币损耗的及时补充,经济体内的货币总量不再变化。

  理性人的行为原则是“趋利避害”,但是,价值主观论则说,这是不可证明的,各人所趋之利和所避之害都不尽相同。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地说,理性人都是要用最小的付出获取最大的享受。但是,问题依然没有消失,即不同价值观的人对“享受”的理解是不同的。守财奴以聚财为乐,把货币看作是最终目标;而败家子则视金钱为粪土,仅仅将之当作一个工具。一个是手持一大堆欠条,乐于作为一个债权人;一个是要尽快找到债主把欠条清掉。
  劳动价值论是以劳动时间计算价值,本质上是以人的生命作为价值本位的。如果守财奴和败家子都是以生命为最高价值标准的话,则相对于稳定的、差异不大的生命时间来说,守财奴用固定的生命换回的货币数量越来越大,也就是说命越来越值钱,而钱越来越不值命了。而败家子在生命期间得到的非货币商品越来越多,即命越来越值物,而物越来越不值命了。总归来说,如果各自向着各自的目标运动的话,结果都表现为生命价值的提高。
  你瞧,守财奴和败家子殊途同归,最终冥冥之中都是在追求生命价值的最大化,而追求的结果是自古到今,守财奴和败家子的寿命没有什么差异,就像那个守财奴的英国老人也活到了八十多岁一样。也就是说,行为并没有达到动机目标。由此,对经济行为的分析倒向一个无解的哲学命题:生命的意义。
  反过来说,如果逐步认识到生命价值的提高,说明生命的意义得以体现,而结果应该是生命之外的东西的贬值。换句话说,生命货币的通缩应该是守财奴和败家子共同追求的一个结果。但是,货币和非货币的价值之比如何变化其实是不确定的,要看社会上守财奴多还是败家子多了。败家子乐于用钱买物,物重币轻,通货膨胀;守财奴乐于卖物存钱,物轻币重,通货紧缩。
  因此,对经济涨缩周期的研究,其实可以归结为对人的价值观念的变化研究。如果经济进入了通涨阶段,我们可以说败家子心态占据了上风,反之,如果经济进入了通缩期,我们可以说是因为守财奴心态占据了上风。心理学认为,人类的社会心理有一个周期性,比如说逆反心态等等。毛泽东说过,中国的事情七、八年就要来一次。为何要七八年来一次?是不是可以说人们对一件事物从传播——认识——接受——热衷——厌倦——反思——反感有一个心理周期?如果这有一定道理的话,经济学对经济周期的苦思冥想不如交给人类心理学家们好了。

  最后多说一句。科技进步带来投入产出的效率的增长是对局部而言的而不是对整体社会而言的,而且这一理论有一个默认的价值理论前提,即以劳动时间为价值单位的客观价值理论。价值作为有用性,最根本的有用性莫过于对人的生命的无限延长即对追求长生不老的满足,希望进入一个永恒的生命存在状态是人类自古一来的梦想,也是一切宗教的共同特征。但是,现实是呈爆炸状态增长的人类科技知识并没有带来人类寿命的同步增长,相反,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边际递减状态,人类由物种基因所决定的寿命极限不会因为科技进步而有明显的改变。

Monday, May 10, 2004

《交换理论》
第十章 宏观
第一节 均衡
10-1-1 无意义的均衡
传统经济学家们出于救世的目的,总是谋求市场处于一个价格稳定的状态,凯恩思的“均衡”,撒缪而森的“如何实现稳定的价格和充分的就业”,社会主义者以分配替代交换进而彻底消灭价格存在等等。
问题是:为何要均衡?均衡有什么意义?
由约翰•A•凯恩思参与编撰的《现代西方经济学词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对均衡(equilibrInm)的解释为:均衡,经济主体或主体的总和所处的一种状态,在此状态下,他们无意改变其经济行为。
从这个解释可以看出,其实经济学的“均衡”状态在行为心理学上意味着“目标动机”或需求的稳定。从价值判断决定需求的理论来看,需求的稳定,意味着行为主体的价值判断没有变化。
《西方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的解释是:“当整个经济的价格体系恰好使所有商品都供求相等时,市场就达到了一般均衡”。(上册•微观部分,P348)
简单地理解,均衡就是供求相等,也就是供给量等于需求量。
但是,我们怎么知道供给量和需求量已经相等了呢?即使限定时间起止点,我们也无法确认这个等式的存在。因为传统经济学定义的需求量和供给量不是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的量,无法从市场上获得这个数据,否则传统经济学就不会人为捏造一个需求表和供给表了。
因为无法证明供求已经相等,所以传统经济学只好反过来说:在平衡时有一个均衡价格,按照这个价格成交,供给和需求就达到了相等。
其实,Walras自己已经知道,当甲需要的量和乙提供的量只好相等时依然无法确定价格。这就是他处心积虑地想出“拍卖师”的原因。
现实的情况是,如果把交换看成为两种商品的交换,两个物之间由于不同质而无法比较量的多少。如果把大小视作为两种物所具有的基于同一价值尺度的价值的大小,我们可以进行比较。但是,交换的原则恰恰是“价值相等”的原则,也就是说,任何已经发生的交换,永远是价值相等的。即使使用“效用”替代“价值”也依然是效用相等。
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交换当时的需求量和供给量是多少,因为他们对应于时段而不是对应于时点。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只要交换发生了,要么对应于交换量的价值量就是相等的,或者效用量相等。
这样一来,我们就完全不知道传统经济学要比较的那两个是否平衡的量是什么东西了。要么无法比较,要么永远相等。
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的量,只能是我们在前面定义的供给存量和需求存量。而供给存量和需求存量之间没有相等的要求,恰恰相反,我们关注的是它们之间的不平衡性:作为交换数量比例的价格。
但是,我们从前面的论述看,价值判断的稳定,只能决定某些东西比如价格区间的边界,而无法决定另一些东西,比如价格落点的具体位置。在一个“稳定”的鸟笼状态下,并没有一个均衡、稳定的小鸟位置存在。
Walras尽管是主观价值论者,但他并没有认识到价格的均衡仅仅表现为价格区间的稳定而不是价格落点的稳定。
我们前面提到过,由于无法在一个两维坐标中表示出存量和流量的关系,所以供求曲线是不存在的。现在我们退后一步,假设它们存在,它们就真的可以在第一象限内可以相交吗?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普通解析几何对图形的研究方法。
如果存在双自变量的函数z=f(x,y),数学上的做法是把它描述在一个三维的直角笛卡儿坐标系中,习惯上用纵坐标表示因变量z,以横轴表示某一个主变量,以垂直于纸面向外增加的数轴代表另一个主变量。z=f(x,y)的图形通常也是立体的曲面。
但是,传统经济学没有这样做,而是将两个主变量用同一个数轴表示。这倒无妨,习惯仅仅是习惯嘛,我们权当作是机械制图中的旋转视图。
对于一个工程师来说,他在看图时,从来不会认为两条在图面上相交的线有一个交点,因为两条线可能处在不同的空间内,是否有交点,首先他要确认这是否一条线的投影,其次是否在一个空间平面内。比如下面的图形,你给任何一个机械工程师看,他都不会说两个圆的关系是怎样的,他会说出许多可能性来,比如是一个台锥形、是一个钢管、是一个空心的锥体、是一个环状物、是一个锥体或园柱体上面放置一个球体、是两个园柱叠放在一起……等等:
(同心圆图形)
但是,经济学对此就变得晕头转向,自欺欺人地把假象当作实象了。
在所谓的均衡价格图中,供给曲线是怎样得来的?是在假设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得到的,包括需求量。需求曲线是怎样得到的?是在假设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得到的,包括供给量。
因此,时刻都不要忘记,在讨论需求曲线时,供应量已经被假定为某一个值(比如n),也就是这条线如果存在也是存在于一个指定的空间平面上的,在需求曲线上的任何一点都对应着这个不变的供应量;而在讨论供应曲线时,需求量已经被假定为某一个值(比如m),即存在于所指定的另一个垂直的平面之上,在供应曲线上的任何一点都对应着这个不变的需求量。他们本来是处于两个不同的、相互垂直的平面内的两条空中线段,是人为地将它们旋转来看的。
(P、Qs、Qd三维坐标图,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分别处在两个相互垂直的平面上)
当我们移动其中的一个平面时,它们有没有交汇的机会?就象萨谬尔森教授教导的曲线在面上的移动?
即使令n=m,我们也不能保证两条空间直线会相交。一架在东经15度线上向南北方向起飞的飞机可能同一架在北纬15度线上向东西方向起飞的飞机撞在一起吗?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们都是以同样的速度、距“东经15度,北纬15度”这个点状的机场同样的距离降落时才会同时在这个点上着陆。
如果在n=m的条件下,在附加一个相交的约束Pm=Pn,我们当然可以找到这个交点,但是这等于是人为限定了Qd=n和Qs=m面上的曲线的形状,就是说,先假定均衡价格存在,再来论证均衡价格的存在。
即使找到这个交点,我们也无法保证此点的P不是一个负数。
Walras自己不会先设均衡价格存在,然后指着这个点说“你瞧,它在这儿”,这未免显得太荒唐了。他狡猾地将这件蠢事交给了一个虚拟的“拍卖师”。
然而,当我们考察“核桃和浆果”的交换时,我们该考虑核桃的供求量还是考虑浆果的供求量,两个供求平衡哪个决定价格?如果一个相等了而另一个还未相等怎么办?恐怕聪明的拍卖师也没想到这个问题。
传统经济学就这样用一个视觉错觉欺骗了几代人。
10-1-2 供需的均衡是历史事实
在必须需求部分,涉及的完全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物质流动和能量传递。人类的情况毫不例外。
在自然界,生物的群落大小和物质在它所处的生物链位置所能获得的能量是对应的和自适应的。生物获取能量的能力大小直接决定了其生物群的规模。在必须需求部分,任何生物都只取得与其客观需求相对的物质量。
(图形无法显示)
上图是我们在“价格”一章中提到的等价格线图。就像我们前面分析的那样:供求因素实际上可以在任何指定的交换比例即价格下达到平衡。现实中的情况是,只要指定的价格对生产者是有利润的,供给就永远会紧跟在需求的后面并且一般地会超出需求。
价格是供求关系决定的结果而不是决定供求关系的原因。在等价格线上,供求因素的相互运动保持了价格的稳定,这就是“均衡”的全部意义——均衡就是价格稳定,而不是供给量和需求量的稳定,也不是供给存量和需求存量的稳定。某种商品可能一直卖某个价位,但是交易量可以一直变化,比如街头的油条,吃的人多了就多做一点,吃的人少了就少炸一点,但价格一直稳定,没大的变化。
在自由的商品经济中,由于单个供给者对独占市场份额的欲望,供给永远具有超出需求的趋势,信息的反馈和处理需要时间,因此供给就表现出围绕需求上下波动的运动方式。就像107国道在京广铁路的两侧摆动但始终相伴相随一样。107国道修建的目的中就包含了为京广铁路提供支持补充的用意,所以相伴相随是必然的事。自由经济下的供求关系可以称之为“107国道走向”。
在完全自由的、理智的生产下,尤其在生产者普遍按照定单生产的生产模式下,政府和经济学家完全不必为供求关系的失衡而杞人忧天。
从大的时间跨度上看,交换中的交易量就是为需求而交换的,因此,供给量、需求量和交换量是永远相等的。
第二节 贸易
10-2-1货币的贸易功能
按照《现代经济学辞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的定义,贸易是“个人或集团之间,或者直接地通过物物交换、或者间接地通过诸如货币这类媒介,而进行的商品交换。贸易的好处,在于扩大用于消费的商品的供应范围和使生产活动专业化。没有贸易,个人或者集团就会被迫利用他们自己的资源来满足所有的需求。”
在上述经济学词典中,交换exchange的条目没有注解,而是直接指出“参见trade”,在trade条目的后面又注明“参见international trade”。
但是,至少在中国,贸易一般的理解是“international trads”,而不是exchange。我们必须指明:事实上,交换和贸易如果涉及到“国家”界线的话,是不可以等同而言的。其中的原因就是,对于货币而言,就像我们前面所指出的,货币的投放应该是以国民的国籍身份资格为依据的,货币充当国际交易媒介中存在的一个错误就是忽略了这个问题。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个人或非国家的利益集团在同外国进行交易时,可能将基于国民资格的所有权用于转让,而换回的是对本国没有所有权意义的外国货币。
由于经济学一致没有解决货币的投放方式,即债权凭证的出具方式问题(就是将新印刷的货币发放给谁的问题),所以国家货币作为国际交易媒介事实上是错误的。事实上,实际的国际贸易中,如果我们承认货币还有合理性一面的话,在国际间货币具有在国内的功能,也就是从经济上扩大了国家的主权范围。那么,被使用的贸易结算货币的发行国实际上是经济圈内的主权国家,是经济殖民地的宗主国。使用它国货币,就等于在经济上承认了自己的经济殖民地地位。
事实上,货币的功能,只是在发行国之内才能够成立,在国际之间是无法成立,因为赋予货币功能是国家主权的表示。因此,在国际贸易当中,货币并不具有我们所讨论的货币的任何功能。
货币作为债权的符号或凭证,是因为国民信任(或受统治于)国家政权。把货币定义为“在社区内流通”的协议,是十分妥当的,货币所能流通的“社区”是“社员”承认其主权的主权范围,是信任可以存在的范围,而这种信任在国际间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假如现在我们找到了地外文明,我们是否愿意将地球上的资源送到外星球上,换回外星球上的一纸欠条?可能有人说,会的,只要我们可以用这些欠条从外星球上换回我们需要的东西。的确如此,但是,我们会信任外星球吗?
问题的根本就在于:我们凭什么信任国外的政府——一个只可能对它自己的人民负责的政府呢?
10-2-2 内贸与外贸
我们从上面的定义来看,贸易不过就是2+2而已,而且这个定义道出了交换的最本质特征——物物交换。因此,一切以错误的、对2+2现象不适应的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的贸易理论也不可能是正确的。
从李嘉图时代人们就一直认为,贸易可以使得从事贸易的双方获利,可以增强国力。这个我们无须多谈,因为在交换的矛盾统一一节中我们已经知道,任何交换,都是互利的,贸易——作为扩大的交换——也不可能有差别。
为何上述定义首先强调“物物交换”,把有货币参与的交换仅仅解释为货币是媒介呢?这实际上也道出了在国际贸易中间,物物交换才是主要的形式,货币仅仅是媒介,是为了交易的便利而人为设置的媒介,是无关紧要的。事实上,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将别国的货币当作财富来看待,只会作为贸易媒介来看待。
我们从交换的双方的目的性来看,通常的消费购买,交换双方的目的是不同的。但是国家之间如果也是如此,就会有一个国家吃亏,也就是由于货币不可以在国家之间被视为财富,实际上,出口商品而收入货币的一方是吃亏的。为了保持公平,国家间的贸易必须是用实物商品交换实物商品。因此,国际贸易中,交换的目的表现为交换商品之间的使用性而不是价值。
从价值的主观理论看,物品的价值是主观的,取决于利用物品的人的知识水平。因此,如果贸易发生在科技水平差异较大的国家之间,落后的国家因为无法利用进口商品的潜在有用性,肯定是吃亏的,这就是反对全球化思潮的理论根源。
因此,国家贸易要想公平,唯有在对等利用进口物的基础上就这部分商品进行贸易,这部分商品只能是最终产品而不能是生产原料,只能是不宜保存的物品而不能是可以长久储存的矿产资源。靠出口自己国家无法开发利用的原料的方法来换取消费品的做法事实上是对子孙后代的犯罪。
内贸和外贸的差异何在?
如果交换是互惠互利的,那么,从国家的角度考虑,一个国家不应该将进出口贸易提高到比国内贸易重要的地位。因为,在一国之内,无论如何对产品的再利用得到好处的总是自己国家的人民。对中国这样的大国,国内市场的规模是足以支撑巨大的市场规模的,因此,应该将国内贸易提高到比国际贸易远为重要的地步。但是,现在人们的认识恰恰相反,普遍重视外贸而小看内贸。
只有内贸没有外贸会影响经济发展吗?不会。内贸和外贸是地域范围的问题,与贸易的好处等问题没有关系。我们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孤立和封闭的经济体,对地球而言,只有内贸没有外贸,但是,地球上的经济是在发展而不是倒退。同样,外贸也是在经济存在几千年之后才出现的,而且是作为没有国家主权的约束下的形式出现的,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外贸是必不可少的。
假如外贸可以导致比内贸更多的收益,就会导致国家的消亡,因为任何国家都会在分裂中将内贸变为外贸而从中获益。美国50个州就会各自独立,州与州之间的贸易也就变为外贸了。这显然是讲不通的。
内贸和外贸的这种差异,根本原因在于,在内贸中,两个交换者对其所有商品的拥有权是“全权”,它有一个潜在的前提,就是只能在国家之内拥有这种“全权”,一旦商品要出口到他国,交换者并不拥有处理商品的“全权”。所以,将商品的进出口权下放给个人时,有可能出现个人或利益集团为自身利益而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的情况,比如又能进口香烟、酒精饮料甚至毒品等等。
因此,任何国家都应该对贸易有所限制,防止从事贸易的个人或集团从事不对等的贸易,比如用国家资源和国外的最终消费品交易。绝对自由贸易的思想,全面开放市场的思想都是一种幼稚的和错误的思想,是放弃国家主权的做法。绝对自由的贸易只能对强者有利,强者从自由贸易中得到的利益要远远大于弱者。
我们已经知道,价值是主观的,货币是泡沫的根源,所以国家间贸易的平衡绝对不可以用历史的价格平衡来计算所谓的贸易差异,不论是顺差还是逆差。而应该用同等消费性质的商品之间的量的平衡来考虑。
国家应该在国际贸易中出口非自然资源性产品而不是自然资源性产品。这样一来,一个国家的出口资源实际上就是国民的智力水平,国家之间的竞争最终是人的智力的竞争,也就是说,民智则国强,民愚则国弱。
现在的自由贸易思想,实际上是从错误的贸易理论中得出的。
因为货币在国际间没有信用的基础,所以外贸的原则就是保持“物物平衡”,而不是基于货币的“收支平衡”。如果一个国家没有能力维持国际间的“物物交换”的平衡,就应该实行收敛的贸易政策而不应该采取开放的自由贸易政策,因为这种贸易只能是对强者有利。如果处于弱势地位的政府,靠出口资源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一种片面的发展观),那么,事实上是用子孙的财富来满足当代人的物质欲望。
10-2-3 笑话中的经济学问题
有一个相声,讲的是两个人从事交换的事,讲每一个人都是将自己的东西往好处说,即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是正常现象,而把自己的东西说得一文不值是不正常的现象:
甲:买黄瓜吗?
乙:多少钱一斤?
甲:东西不好,一块钱3斤。
乙:这黄瓜还不好,多漂亮啊!3斤两块,我全要了!
甲:哪能啊?这烂黄瓜怎么能要你那么多钱,一块5斤,要不要?要不8斤?
大家不要以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其实,这种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美国的财长到中国来,力劝中国的人民币升值,而中国极力陈述理由,说明人民币对美元的价格并不低,没有升值的必要。以至于人民币的“升值压力”问题成为一个时尚话题。
假如货币具有财富贮藏功能,那种认为货币并不代表财富的观点就不能成立,而这种观点的成立,首先就应该否定货币的财富贮藏功能。
中美之间关于人民币和美元比率的问题,实际上反映出货币的确不具有财富代表的财富贮藏功能。事实上,无论是货币的那一种功能,都不应该导致希望自己国家的货币贬值的情况出现,但现在这个问题出现了,就摆在我们面前,说明什么?
事实上,就说明,货币是有一个流通范围的问题的。货币的发行范围是国家主权的体现范围,因此,跨国界的货币流通如果成为事实,就是国家主权的扩大。
现在国家间在汇率问题的态度,实际上是为了维持货币理论巨大内部矛盾所带来的国际经济潜在泡沫的存在。每一个国家似乎都在设法增加出口,为了出口,极力说明自己的“黄瓜”是如何的“烂”,难道人们都是神经病不成?如果不是为了维持这个虚幻的泡沫的存在,国家没有理由让自己的财富贬值,假如中国将人民币对美元的比率从现在的比例水平提高到一比一百万,100万人民币就可以买到一架波音飞机,美国财长会答应吗?显然不会。那么,货币的比率是怎么决定的,凭什么规定别国货币的汇率?
假如中国政府答应人民币大幅度升值,立刻将美国财长口袋里的美元全部掏出来换回一圆人民币,他是决不会答应的。为什么财长对待自己口袋里的美元和对待美国政府的美元是两个态度?问题的答案就是:人民币升值与否纯粹是政治问题,与经济没有关系。靠货币结算的国际贸易本事就是一个虚幻的泡沫。
顺差不是好处,恰恰是坏处,是我们用实实在在的货物换回了一堆虚幻的信用符号,如果我们自我安慰地承认这堆虚幻的符号的法律意义,就等于我们承认了外国政府对我们的资源的主权。
人民币真的升值了,美国并不会用美国的商品来交换中国的更有价值的人民币。美元同本位商品脱钩后,美国政府最清楚美元的意义:一个永不兑付的虚幻承诺。
国际贸易这个泡沫最终也是要破灭的。
第三节 国民经济的运转
凯恩思主义对资本运动的描述远不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描述准确和负责任。
凯恩思主义的宏观经济学给人的感觉就是,凯恩思是结论在前,证明在后,在头脑里本来就有一个政府干预经济的思想,因此,他实证地要给这个设想找到一套理论依据,因此胡拉乱扯,七拼八凑,用一大堆不存在的假设条件和极端状态作为基础推来导去,最终也没有说明白政府干预经济的理由在哪里。
在微观部分,传统的经济学从来没有解释清楚什么是需求和供给,在宏观部分就表现的更加混乱。比如对总需求的定义:
“总需求是经济社会对产品和劳务的需求总量,通常用收入水平来表示。总需求是在价格、收入和其他经济变量既定的条件下,个人、厂商、政府部门及国外经济部门的计划(意愿)支出之和,它由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政府需求和国外净需求构成”(《西方经济学》,中国金融出版社,刘辉煌主编,P432)。
第一句莫名其妙地讲总需求用收入水平表示,但是到了第二句又假定收入不变,转而用支出之和来表示,连起码的逻辑关系都混乱。说来说去不过是想给总收入等于总支出的结论事先埋下一个伏笔罢了。如果“收入和其他经济变量”没有“既定”,这个通常用收入水平表示的总需求还会不会是“支出之和”?
因此,下面的内容,读者要抛开混乱的传统经济学概念。为此,首先定义几个概念。
民:居民户。依靠出让劳动力和私有财物生活的人。
商:厂商。以生产、流通和服务为手段获取利润的组织。
银:银行。依靠收储放贷获取利润的组织。
政: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非赢利机构。
储蓄:居民或厂商将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存放在银行里的行为。也指相关联的货币数量。
投资:对生产要素的购买行为。也指相关联的货币数量。
贷款:厂商对银行资本的使用权的购买。也指相关联的货币数量。
消费:对非生产资料的生活资料的购买和使用行为,消费行为过程结束后,消费对象的价值形体消失。
宏观经济本身就是政治,因此本节会使用较多的政治性较强的术语。
10-3-1 “民”之生存
在私有制稳定成立时,民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以自己的劳动同生产资料的结合,进行自给自足的生活。
这种体系的持续运转,依赖于民的不断的劳动投入和所占有的资源的消耗。没有明确的价值计量问题存在,需求处于低水平状态。
民的自足 资源+劳动=产品————消费
如果民各自独立,没有交换行为,就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
如果产品有盈余导致交换产生,则演变为我们前面所述的2+2形式。2+2的发展将会导致社会分工的出现,并将导致实物货币的诞生。
在社会分工出现之前,民的生存依赖于自然资源和自身劳动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10-3-2 “民商”体系的运转
10-3-2-1 无投入状况——不可能性
首先在民商之间已经出现成熟的社会分工,且实物货币出现,可以用于交换媒介和价值代表。
在这种情况下,居民依靠出卖劳动力给厂商,用出让劳动力的报酬再换回生活用品,假如厂商是唯一的,厂商可以产品支付劳动报酬,但是我们不考虑这种情况,而是将厂商看作一个厂商群体,各自生产不同的产品,因此以货币支付民的劳动报酬。
这个体系的情况如下:
民======商 (线上标注B1,线下标注B2)
上图中,B1代表居民向厂商购买生活资料时支付的实物货币的价值。B2代表厂商向居民购买生产要素支付的货币的价值量。
假如民完全依靠出让等值的劳动力获取的报酬B2生活,那么我们就有:
B2≥B1
对于厂商来说,由于它是为了获利而存在的,所以厂商存在的理由是:
B1≥B2
显然,上述两个式子同时成立的条件是B2=B1,这就是等价交换的2+2。在这种状况下,厂商没有利润,实际上由于厂商自己还要消费掉一部分产品,就会有费用存在,因此实际的利润是负值,它也就没有必要存在。
也就是说,上面这个体系是不存在的,不存在的原因是厂商无法存在。
在凯恩思的二部门简单模型中,凯恩思首先声明二部门经济是不存在的,进而证明,只要B1=B2,这个体系就可以存在下去,完全忘记了刚刚说过的话。B1=B2即居民将收入全部花出去,并不是一个不可达到的条件。既然在这个条件下可以实现,为何又要说它不存在?
我们现在可以看到,二部门的体系是可以存在的,而且应该是人类历史的事实,即厂商作为民而存在,形成经济的初期形态。但是作为厂商是无法存在的。如果在零利润下厂商一直存在,它也就不是为了利润而生存的厂商了。
凯恩思在证明了他认为现实不存在的二部门体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存在之后,又加入一个“金融机构”,还有储蓄和贷款的运转。在凯恩思看来,世界经济是在金融机构出现以后才形成的,就像Walras认为交换是在拍卖师行业出现以后才开始一样。整个凯恩思宏观经济理论就是这样展开的。

10-3-2-2 有投入状况——运转的条件
如果上述体系不存在,那么经济社会演进的历史就会终止,这是不符合事实的。那么,“民商”体系究竟能不能存在?或者说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存在并运转下去?
我们设想,商毫无疑问的是存在了,则必然是B1>B2,也就是说,这时民如果靠为厂商提供生产要素获取收入,肯定是入不敷出的。民为了生存,除了向厂商出让生产要素之外,还不得不将自己所拥有的其他财产交换出去,来弥补这个不足。我们假定这个交换换回的是货币,也用来购买厂商的产品。设民的这部分投入为C1。
我们假设,商在这个体系中也同时投入了其固有的财产作为生产要素。由于厂商是严格计算费用的,所以他会期盼这部分投入的回报。设厂商的投入为F1(包含运行的费用在内)。
整个民商体系变成如下形式:
C1————民=======商————F1(双线上标注B1,双线下标注B2)
如果这个体系得以运转,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对民而言,B1=B2+C1
对商而言,B1>B2+F1
将B1=B2+C1代入B1>B2+F1得到:B2+C1>B2+ F1,即C1>F1
换句话说,只要民愿意在以向厂商转让生产要素获取收入之外,再附加一个不小于厂商投入的其他财产投入,这个体系就可以运转下去。
在这个条件中,F1可以为零,此时只要C1不为0,C1>F1即可成立。这就是说,厂商的投入不是必要条件,而民之投入是必要条件。
如果我们是以最终产品的价值来计算这个体系的经济总量的话,那么,以上这个民商体系的经济总量就是B1。从B1=B2+C1我们可以得到结论:民商体系的经济总量是民之投入。
假设民对额外的投入C1要求报酬,也就是说,民要求消费之后还有积蓄。那么情况转变为:B2+C1>B1。与商之要求B1>B2+F1结合考虑,就是:
B2+C1>B2+F1,依然是C1>F1,也就是说,不论民是否要求对C1的报酬,他都必须投入额外的东西才能保证民商体系的运转。
那么,为何民要处于这种看来不公平的地位?
之一:愚善说。商比民智,在自给自足的经济体制下,智者逐渐显示出在劳动技能方面的优势,产品逐渐丰富,而民逐渐处于劣势,生产资料逐渐消耗,自己生产还不如将生产要素转让给厂商合算。将生产要素转让出去之后,换回的是货币,通过对生活资料的购买,再变为消费品,消费品被消费之后,所拥有的价值形态就消失了。
通过一次一次的这种转让,最后的结果是失去对所有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仅剩下劳动力可供转让,靠为别人劳动换取生存下去的生活资料。
这时,劳动者就成为无产者。初期的厂商自己也是直接的劳动者,但是出现了无产者之后,他就可以用这些处于劣势地位的人来替代自己的体力耗费,自己专心从事管理性的工作和创造性的工作,从而使生产效率得到大大提高。无产者即使具有特殊技能,由于没有和生产资料结合的机会,只能接受苛刻条件,如果其劳动技能没有特殊性,情况就更加糟糕。
民比商愚,因此民没有认识到占有生产资料的重要性。同时民比商善,不会也不愿去通过什么手段占有别人的产生资料。因此,出现困境时就用生产资料去交换生活资料,别人出现困境时又愿意低条件或无条件相助。渐渐失去了所有的生产资料。
民之善,从两个条件式中可以看出。在相互交换中,民只求生存,而商却求发展。这就是我们在交换一章中提到的:在同一个交换行为中,双方的目的是不同的。
在经济初期,商利用民之劣势地位和善意的让渡资产而得以存在和发展。这大概就是商的“原罪”。然而,假如商的出发点是将民不能很好利用的生产资料以更有效的方式利用起来,使民能得以比其自己生产更好的水平生存下去,“原罪”的说法也怕有失公允。而且没有商对发展的追求,人类社会恐怕会一直处在饱食而眠的动物水平。
我们从历史甚至现代都可以看到这种事例:本来相互是亲戚,但是穷亲戚逐渐衰败,不得不去投奔富亲戚,在富亲戚家里靠帮工生活。富亲戚究竟是该无条件帮助他养着他,还是他也应该为富亲戚不计报酬地做点什么事情?这个问题难以回答。
之二,懒惰说。民一直靠出让生产要素生活,而不是自己创造生产,本质上是一种“食利”行为,换句话说就是一种懒惰天性的表现。商为民的这种“懒惰”提供了得以实施的条件:比他自己生产更好的收获,因而互惠互利,生产要素向商的集中进程就顺利展开。商比民勤,因而富于创造,不惧风险。
当然,以上假说是在本来占有相同的生产要素的前提下成立的。事实上,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资源状况不会相同,处于资源劣势的人可能不得不放弃对恶劣资源的高投入开发,转而与有资源优势的人合作。
如果上述假说成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私有制不是罪恶的,而现代资本主义私有制可能具有“原罪”。私有制可以一直在自给自足的水平上稳定运转下去,而资本主义可能是靠背负对民的“原罪”才能够发展起来。
10-3-3 “民商政”体系的运转
在私有制下的个体手工业发展之后,奴隶制政权就有了税收行为。税收的目的最早用于防止灾害和国防。
在政府实行税收时,经济体制就由“民商体制就转为“民商政”体制。最早的税收不用于公共建设,仅仅是建立国家库存用于储备,因此不存在财政平衡问题。
无财政收支平衡时的民商政体系除了加大社会负担之外对经济体系没有其它作用(但是这又是必须的,不可避免的),因此对它在无额外投入时的不可运转特性不再做重复论证了。
我们考虑广义的税收,比如说收费也包括在内,并假设税收是以货币形式征收的(早期的实际情况不是)。
下面是有额外投入的“民商政”体系图:
(图形无法显示)
居民条件是:B2+C1≥B1+T1
厂商条件为:B1>B2+T2+F1
联立解得:C1≥T+F1,(T=T1+T2)
也就是说单纯的税费最终加重的是民之负担。因为向厂商征收税费,厂商必然要提高产品的价格,其结果还是要民来承担,所以,不论是向厂商征收还是向民直接征收,其结果是一样的,都是由民承担的。如果直接面向民而收税,厂商就不必提高价格,可能还会因为民的购买力下降而降低产品价格,民又从中得到补偿。
总而言之,税赋是民承担的。就像R•高斯所说的:小火车冒烟烧了农民的庄稼,需要在小火车上加装消火装置,这个费用可以由火车公司和农民任何一方承担,效果是一样的。
如果民可以承受这个税赋,这个体系就可以运转下去。
民的私有财产是有限的,如果民一直靠出售财产生活,总有一天会坐吃山空,这时,他所能够转让的生产要素,就只有自己的劳动力了。当然,这是民商体系发展的后期了。
10-3-4 “民商银”体系的运转
10-3-4-1 无投入状况——不可能性
“民商”体系或“民商政”体系长期运转并得到发展之后,就会出现对货币的需求问题,银行业就应运而生。银行出现之后,“民商”体系转变为“民商银”体系。
在货币是商品的条件下,银行不过是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企业,因此,它的出现不应当会改变“民商”体系的运转,只不过是多了一个特殊的商人而已。下面我们看看银行的出现会不会使“民商”体系洗去原罪,使原来无原罪但不可能运转的“民商”体系得以运转。
“民商银”体系的在民无投入时运转体系如下:
(图形无法显示)
上图中,S代表储蓄的货币量;I代表银行向厂商的贷款;在这个储蓄贷款过程中,银行要向居民支付储蓄的报酬R1,而从厂商获得贷款的报酬R2。
银行和厂商都不可能在无费用条件下运转起来,因此F1、F2是肯定存在的,不会为零。
在这个体系中,居民的参与条件是“入必敷出”,即:B2+R1≥B1;
厂商的参与条件是有利可图,即:B1>B2+R2+F1
银行是企业,目的与厂商相同,即参与条件为:R2>R1+F2
将居民条件代入到厂商条件中,得到:R1≥R2+F1,与银行条件相矛盾。
所以,这个体系是无法存在的。
由于银行和厂商的性质是相同的,所以,银行的出现无法消除资本原罪也就是十分自然的事。银行和厂商只是就产品的分工有所差异,是合作关系,我们可以把它们合二为一。
事实上,大的厂商本身就自己开设银行,贷款可以看作为“大厂商”自己的投入。

10-3-4-2 有投入状况——运转的条件
那么,“民商银”系统运转的条件又是什么?
我们再考虑民的投入问题。在民有额外投入时,民商银体系如下图所示:

在这种情况下,民参与的条件仍为“入必敷出”:B2+R1+C1>B1
商和银参与的条件不变,仍为B1>B2+R2+F1和R2>R1+F2
将民条件代入商条件,得到:R1+C1>R2+F1,
与银行条件联立,解得:C1>F2+F1,由于F1、F2不可能为零,所以C1是不可避免存在的。
这个式子告诉我们,要想使“民商银”体系得以运转,民不仅要投入,而且投入要大于银行和厂商的费用总和。
换句话说,即使银行和厂商均处于零利润水平,它的基本运转费用依然要靠民来付出。也就是说,银行的参与,只是加快了经济机器的运转速度,而其代价是民之更多的财产以更快的方式转变为货币形式投入进来。
在有银行存在的情况下,厂商就倾向于完全依赖贷款进行运作,这时的厂商费用F1就不再包含厂商的自我投入了。用他人的钱来赚钱,能够有效地利用银行贷款的厂商才是聪明的厂商,不得已时才会自己投入。
10-3-5 “民商银政”体系的运转
商业性质银行的出现和发展,就使得货币逐渐在银行集中,而这些私人性质的商业机构的壮大,逐渐操纵市场和经济发展,左右社会生活,必然会危及到国家政权的存在,因此,国家政权对银行的介入就势在必行。
国家参与以后,“民商银”体系就转变为“民商银政”体系。
国家对银行的介入,首先就是垄断贵金属的所有权,垄断货币的发行权,发行全国统一的货币比如统一铸造金属货币或印刷与贵金属挂钩的纸币等。其次,建立税收机制,以财政方式行使国家权利。
设立国库和中央银行也是一个方式。中央银行对其他银行实行强制统一管理,并收缴银行准备金。准备金的性质可以看作是对银行业的一种强制约束,只能用于国家储备而无法用于公共投入。
那么国家接管银行业后,可以使资本的原罪消失吗?这种体系能够运转下去吗?
10-3-5-1 无投入状况——不可能性
国家和居民无附加投入的民商银政体系如下:
(图形无法显示)
上图中,T1、T2、T3是国家面向居民、厂商和银行征缴的税费。P是银行向政府设立的中央银行上缴的准备金。M1、M2、M3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开支,它形成公共设施等。F3是政府自身运作的费用。
在这个体系中,居民的参与条件成为:B2+R1≥B1+T1
厂商参与条件为:B1>R2+B2+T2+F1
商业银行继续存在的条件是:R2>R1+T3+F2
政府是非赢利的服务机构,它应该保持收支平衡,即:
T1+T2+T3=M1+M2+M3+F3
将银行条件代入厂商条件再代入到居民条件里,我们可以得到:
0≥T3+F2+T2+F1+T1,即0≥T3+T2+T1,
一个负的税收,意味着政府不仅收不到税还会倒贴,这显然是无法成立的。政府不收税就无支出来源,政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原则就无法实行,M1+M2+M3+F3也就会不存在,收支平衡就无从谈起,政府也就不复存在了。
可以看到,无论是简单的“民商”体系还是复杂的“民商银政”体系,没有额外的投入都是无法自行运转的。

10-3-5-2 有投入状况——运转的条件
我们再次考虑有投入的情况,我们这时可以考虑的投入就有两种可能了,一种是居民的财产投入,另一方面是政府将其掌握的公众资源,以挂钩发行货币的方式转化为货币再投入到经济体系当中来。
政府本身是纯粹的服务机构,本身不应该具有赢利目的和赢利手段。政府中央银行新增的货币,是全民财产的转化形态,它就应该面向每一个公民进行投入而不是投放给银行或者厂商,如果政府将新增货币投放到银行和厂商可以直接刺激经济,但是这对公众是绝对不公平的。因此我们下面的政府投入是直接投放给居民的,居民有权按照人头获得国家的任何财产的所有权。
有投入的“民商银政”体系结构如下:
(图形无法显示)
此时,民对这个由政府管理的经济体系的参与条件是:B2+R1+C1+C2≥T1+B1
厂商参与条件依然为:B1>R2+B2+T2+F1
商业银行参与条件也不变:R2>R1+T3+F2
而政府依然要保持财政的收支平衡:T1+T2+T3=M1+M2+M3+F3
新增的货币C2之所以不列入政府的平衡式,是因为它本来就是全民财富,不需要居民偿还,政府只需要通过税收来保证支出。
将政府、银行、厂商的条件依次代入到居民条件里,整理后得到:
C1+C2≥M1+M2+M3+F3+F1+F2
也就是说,“民商银政”体系可以运转下去。
式子的左边,C1是居民自有资产的投入,而C2只不过原来被政府以公共财产形式占有,现在转化为货币形式发放给公众,本质上还是居民的财产。
上面的条件说明,政府花销的所有的钱和厂商、银行、政府的运转费用统统来源于民众的公共财富。税收并不改变财富为民所有的本质。
当然,政府也可以通过将新增货币直接以政府采购的形式来增加到M1、M2、M3中,这时政府的平衡式变为:T1+T2+T3+C2=M1+M2+M3+F3。
这时,通过以上的整理方式得到:C1+2C2≥M1+M2+M3+F3+F1+F2
数量上有变化,但是财富的本质没有变化。
如果政府有投入,居民可以不再投入C1,令C1=0,得到“民商银政”体系的运转条件为:C2≥M1+M2+M3+F3+F1+F2,或者2C2≥M1+M2+M3+F3+F1+F2
事实上,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后期,C1已经不存在了,生产要素已经在厂商那里高度集中,居民所掌握的生产要素已经消耗殆尽,也只剩下劳动力了,此时,如果政府不介入,不以公共的方式对经济进行投入,整个经济体系就会跨塌。
但是,由于C2是公共财富,所以本质上只有政府投入的体系依然是在公共财富的支撑下运转的体系。

10-3-5-3 阿弥陀佛
从前面的几种形式看,不管是经济发展到什么阶段,一直是靠民的不断的投入在支撑着经济机器的运作,但是民得到的仅仅是生存下去,而商所积聚的财富却日益丰盈,也就是说,民一直在被“剥削”,他之所以无奈地被“剥削”是因为他让渡或失去了对财富的天然的特权。我们可以说这是民“愚善”或“懒惰”的被利用,也可以用“资本原罪”这种说法,但是,人类历史就是这样。
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众是财富的创造者”是成立的。民众本来人人平等,天然平等地拥有自然财富,但是他们逐渐失去了对财富的所有权,新增的财富又来源于民众的创造。从此点出发,“民贵”和“民本”的思想是有基础的而不是凭空的设想。如果民贵民本的思想可以成立,则“从政为民”就应该是天经地义的“立政”准则。
我们不能否认,尽管聪明的商人利用了民之愚和善,但是产品的生产过程不可否认地包含了他们智慧的创造即天才的劳动付出。或许,在政府参与进来,民不用再投入财富之后,人们应该不再追究“原罪”的问题。要不要承认现状,采取“Keinen Datumnicht hat”(没有任何日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P415~418)的态度,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选择。
请注意,厂商和居民只是根据其行为划分的角色,而不是作为人来划分的角色,从事投资的人就是商,它也同时是民的一员。原来的民早已资产耗尽,仅有劳动力出让了,后来的民的投入,实际上是作为民的角色的厂商的投入。因此,自然人的厂商具有双重身份,带有原罪的是作为厂商的人,而不是作为民的人。作为“财富的创造者”的民众包含商在内。
历史的事实是,商在创业的初期本身都是既当老板又当伙计的,这在目前还是普遍的事实。此外,前面的地域资源差异说也是事实,中国农民近二十年来放弃田地向城市的大举迁移就是证明。亚当•斯密说:“我们可以吃到晚餐,不是因为屠夫、酿酒工人或者面包师有多么好心,而是因为他们在考虑自己的利益”。我们可以将此言论用商的观点重写一遍:“我们可以得到廉价的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不是因为这些出让生产要素的人多么好心,而是因为他们在考虑自己的利益”。农民在城市为厂商打工,尽管困苦,但是收入肯定是高于在家种地的,人口的迁移的动机是趋利性的。
假如一定要认定现状不合理,打破现状,将人类财产再彻底平均分配一次,不过是从简单的自给自足社会开始的又一轮重复罢了,除非从社会制度上彻底废除“利润”,就像《圣经》上不允许收利息一样。但是,人类具有价值判断的能力,对客观世界的好和坏、利和弊就有一个判断,就会本能地趋利避害,追逐财富。要想使人类放弃对利的追逐,首先要使之失去价值判断,没有好坏利弊观念,使之回到动物世界里去,但是,什么办法可以使人类失去价值判断呢?何况,动物也是在残酷的竞争中生存着的。
自古以来,人类就以自我为中心,认为自己是宇宙中心。《说文》对“人”的解释是:“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礼记•礼运》上说:“故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荀子曰:“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假如回归到动物世界,以人为中心的“人贵”观念就无法成立了,自然资源属于全自然界而不是专属于人类,“人人天然平等”的说法也不复成立。
传统经济学将人简化为“经济人”,但是,经济是在社会人的操纵之下运转的而不是在经济人的反应行为下运转的。
要坦诚勇敢地承认,作为动物,人与人的个体也是有差异的。我们在“劳动”一章中知道,劳动能力就是人的创造力,人与人的劳动能力是有差异的。“人人平等”的思想是人类道德的要求,是一种善良的道德期盼,只具有道德上的意义,而不是大自然赋予自然人的本来事实。纵然人失去智力,回到动物状态,动物个体也是有差异的,也是靠差异上的优势来生存的。
阿弥陀佛!
10-3-6 政府的价值
10-3-6-1 政府的价值
政府参与银行管理和政府投入替代居民投入之后,居民投入的不平等性就大大消除了,政府用公共财产投资,避免了由居民单方面支撑经济运转的重负和国民经济体系行将崩溃。从这一点上,政府的价值就表现在它的国民代表性上。
我们把政府存在的价值归结为两点:
保持经济运转;(2)减轻民之负担;
当然,如果政府不是国民的政府,而是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表,那么这个作用就不存在。某些政府并不是被人认可为国民的政府,因此,某经济学家说:政府之间相互学习的最快的,就是如何从人们的口袋里往外掏钱。
从“从政为民”的原理出发建立的政府,本身应该做到精简高效,使其运行费用F3减小到最低程度。如果政府铺张浪费、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就不是一个为民的政府,它对经济的管理作用和减轻民负的价值就无从体现,人们有理由怀疑一个这样的政府的存在必要性。
此外,政府的运作必须是透明的,这样才能够体现民之政府本质。如果政府运作是黑箱操作,民众也会怀疑它的公正和公平。
10-3-6-2 政府的投资方法
对比“民商银政”体系运转的两个条件:
C2≥M1+M2+M3+F3+F1+F2
和2C2≥M1+M2+M3+F3+F1+F2,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政府直接将货币发放给居民,虽然可以起到支撑民商银政体系运转的作用,但是投放的效率仅仅有另一种方式的一半,或者说政府采购这种投资方式的效率较发钱于民的投资方式效率高一倍,仅需要发放一半的货币量就可以保持这个体系运转了。
但是,政府投资往往会因为公民的商业能力的差异,导致财富最后集中在经商能力较强的群体,所以也不能片面地取消发钱于民的方法,应该在两个方法之间取得一种平衡。
因此政府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扩大对公共设施投资的政府采购来促进经济发展。比如修建道路桥梁、文化教育设施、医疗保健设施、公共养老娱乐设施等等。
当然,不可以排除直接发放货币于民的方法。比如社会救济,是必要的,其实也是一种投资行为,因为发放的货币最终是要进入经济系统的。社会救济可以直接发放生活资料,但是对经济体系来说,不如发放货币,因为这样可以使民众有区别的满足自己的需要,其资源的配置可能更加合理。
在非市场领域,政府可以通过代为采购的方式,直接发放生活物资。比如在国防前线的军队,就必须直接发放装备和生活物品,这时,政府可以通过增加军费开支来采购军需物品。
第四节 贷款和储蓄
10-4-1 贷款
贷款,在凯恩思的宏观经济学中被定义为投资,而且是唯一的投资。《交换理论》认为这是不正确的。从贷款在体系中的运行情况看,它从一个小的数值投入,又以一个增殖的形式回归到银行系统,厂商一直在为这个贷款支付代价。银行贷款是替代厂商对劳动者投入的一种担保,只是起到经济润滑剂的作用而已。把贷款视为投资,也仅仅是银行这个“钱生钱”行业的自我投资而已而不是对商品生产系统的投资。
按照我们前面对“投资”的定义,投资唯一的就是对生产要素的购买,也就是B2。投资是“资本投放出去”的意思,是对生产领域的、以资本流出为代价的生产要素的流入过程,只能定义为“伴随生产要素向生产领域的流入的资本的流出”而不能定义为“无生产要素流入的资本流入”。而贷款就是对生产领域“无生产要素流入的资本流入”。
假如把贷款视为投资,意味着一个对历史的无视。历史事实是在银行存在之前人类的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了。在没有银行的时代,投入的形式是以厂商自我投入的形式进行的。按照凯恩斯的投资定义,这个时代没有投资可言。
假如把贷款I视为投资,意味着借贷货币是生产要素,那么对这个生产要素的购买就是R2,即R2是投资而不是I是投资,这就在“对生产要素的购买”定义下形成了“如果贷款是投资它就不是投资而其回收是投资”的怪论。所以,凯恩思的对投资概念的定义是有很大问题的。
凯恩思理论将贷款定义为投资之后,将所谓的投资函数描述为利率r的函数:I=Io—dr,这样看来,利率r是银行自己确定的,那么银行的贷款额就是银行自己决定的,想贷多少就贷多少,还有什么意义?
投资,有一个投资者的问题。如果银行贷款是投资,那么投资人就变成银行,加上个由利率决定的数量,整个投资就与厂商无关了。这显然是荒谬的。
银行贷款的用途是难以确认的。只要厂商进行任何非生产性的消费,包括在厂区内进行基础建设、装修办公设施、种植园林绿化等等,都可以认为是对银行贷款的利用,因为它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设备和原料才使得自有资金得以用于这些用途,而这些用途我们无法证明它是生产必须的。
我们现在仅仅将贷款看作贷款,要考虑的是,从厂商和银行两个角度看,银行愿意贷给厂商多少,厂商自己又愿意贷多少。
对厂商来说,如果生产投资的利润率Rp高于贷款利率Ri,厂商就愿意使用银行的贷款,而且多多益善。假如它对Rp的预期与Ri持平,就变成为白白给银行打工了,这种事情精明的厂商是不会干的,如果Rp低于Ri,厂商还要倒贴,它就更不会去借贷了。
因此,厂商愿意贷款的条件是:Rp>Ri,与Rp-Ri值有关,Rp-Ri越大,贷款的欲望就越强,越趋近于0,贷款的欲望就逾低。基本上,厂商要么尽可能多的贷,要么不贷。
银行固然可以降低门槛Ri到小于Rp的程度,使厂商具有贷款欲望,但是厂商贷款的欲望是无限大的。对银行来说,银行家也是企业家,和厂商同样精明,它不会无缘无故地把钱借给厂商使用。
银行有一个防范贷款风险的问题,而且银行往往是十分现实的,不会相信口头的承诺和担保(这里不考虑风险资金),必须有实质的担保才会放贷出去。
因此,即使银行自己把利率降为零,厂商对贷款的欲望无穷大,它也不会随便就将货币贷给厂商使用的。
假设,厂商是用自己的非货币财产作为担保的,那么银行最大的贷款数量就取决于厂商供给担保之用的财产的价值。换句话说,厂商愿意提供的贷款数量,是与厂商的财富数量有关的。
综合厂商和银行两方面的考虑,贷款的最大实际数量就是与厂商提供担保的资产数量有关,而厂商能够提供担保的资产的数量与它的总资产有关。当然我们可以肯定,其最大用于担保的财产数量肯定是小于它固有的财产数量的(不考虑重复抵押的非法情况)。
我们可以认为,只要贷款的利率条件对厂商有吸引力,厂商就尽量借用他所能借贷的最大的贷款量,也就是假设实际贷款等于最大可能贷款。这样一来,就看出来,实际的贷款量取决于预期投资利润率和贷款利率的相互大小以及厂商可以提供的担保的财产数量。
我们在假设厂商没有向其他非银行系统抵押财物的行为而只有向银行抵押,因此可以用于担保的财产就可以认为是厂商所拥有的财产量,设为Yb。同时假定银行决不会做超过担保数量的贷款业务,即Imax=Yb。
我们把贷款量I和预期投资利润率Rp、贷款利率Rd和厂商财产Yb的关系用函数形式描述如下:
I=(1-1/k)Yb,
其中k=Rp/Rd,即投资利润率和贷款利润率的比值。
当Rp≤Rd时,k≤1,上式取负值,没有意义,即厂商和银行都没有借贷的意图。
当Rp>Rd时,k>1。(1-1/k)是双曲线中,当k>1时,可以恰如其分为我们所用,如下所示:
(图形无法显示)
即随着k的增大无限接近于1。所以,用于表示I和Yb、k的关系就是当k增大时,I无限接近于Yb。如下图:
(图形无法显示)
即利率比越大,厂商借贷的意愿越强,银行也愿意贷款给厂商,但最多不会超过厂商的财产总额。现实中出面借贷的厂商可以由其它厂商担保,即Yb会超出借贷者本身的财产总额,但是,银行会把借贷方和担保方视同为一体,即Yb是作为整体的“厂商”的财产,不是出面的那个人的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比较恰当的函数形式是正切双曲线,表示为:I=Yb*tanh(k-1),也是只用其一端,如下图:
(图形无法显示)
读者有兴趣可以自己设立其它的函数形式。
10-4-2 储蓄
我们在此只考虑民之储蓄。厂商的储蓄,可以看作是厂商以民之身份进行的储蓄。
按照凯恩思的定义,储蓄是居民收入用于消费后的剩余。这是显然无法成立的。因为按照这个定义,储蓄是自然生成的,与银行的存在是否没有关系。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凯恩思有无法避免地将银行搬出来,并要求储蓄等于贷款,不管那个储蓄是不是储在银行。假如它在居民的手中,银行拿什么来借贷呢?
居民的储蓄广义的应该包括所有的消费剩余,不管它存放在什么地方,但是能够被银行使用的就只有存在银行的那一部分而不是所有的部分。
根据趋利原则,居民对暂时用不到的钱应该放在银行里,这是理想状况,不考虑现金的漏出。然而给现金漏出的存在一个解释恰恰是凯恩思的长处,三种动机导致现金漏出是凯恩思的一大发现。但是到了均衡分析时,凯恩思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功劳,储蓄=投资(贷款的凯恩思说法)只有在中央银行不缴收法定准备金和现金漏出为零的时候才有可能实现。
实际上,没有任何国家的中央银行是不向商业银行规定法定准备金的,不论是放在中央银行还是放在商业银行,现金的漏出到现在为止还无法因为全面实行信用卡货币而达到零。
换句话说,凯恩思描述的均衡是永远不存在的。既然永远不会存在这种均衡,经济体系本身又没有追求它实现的意愿(不会放弃法定准备金制度和消灭现钞货币),经济学考虑它又有什么意义?
我们回到正确的描述上来。
居民的储蓄与什么有关?首先,按照需求有限论,居民手中的货币肯定是有剩余的,也就是积蓄是肯定存在的,只是有多少被存在银行的问题。假如是趋利的,银行服务是足够方便的,三种动机都不存在了,居民应该把它全部存在银行里。但是,储蓄再多也不会超过居民的收入Y。
我们可以把现金平均漏出的思路方法用在这里。
假定居民在时间n(日)内的收入是Y(即n日薪酬制),在第一天以现金信用卡形式取得这个收入(或以现金形式但是立即存入银行,并每天支取当日用量),假定每天的平均消费量是d,在n日内Y被消耗到Ye,Ye是在n日内的结余。
那么,d=(Y-Ye)/n
第一天的储蓄量是Y-d,第二天是Y-2d,第三天是Y-3d,第n天是Y-nd,依次类推,第N天为Ye。则这个居民每天在银行的存款量平均为Sn:
Sn={(Y-d)+Ye}/2
=Y-(n+1)d/2
=Ye+(n-1)d/2
即平均每天在银行的储蓄量取决于收入量Y、收入周期n和消费水平d。
引入日平均收入概念:Yn=Y/n,则上式变为:Sn=n*Yn-(n+1)d/2
日平均收入Yn在某段时期是稳定的,日消费量d也是稳定的,那么上式就表明,日平均存款量其实取决于收入的周期方法也就是发薪方法。Sn可以看作是两部分函数组成的,但是减项的斜率比增项小,即(n+1)/2小于n,所以,延长发薪周期,会导致居民平均日储蓄量的增加。
可见,如果银行希望平均存款增加,就会采取延长向居民的卡中注入收入的时间。如果原来这笔资金掌握在雇主手中,他会尽量延长发薪的间隔时间,多余的资本不论是投资还是储蓄其收益都是他自己的了。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居民都受到这种巧妙的“剥削”。
从Sn=Y-(n+1)d/2可以看出,只有d为0时,平均储蓄才会等于Y,这是守财奴式的储蓄。一般不应考虑这种现象。
以上分析是假定每天的一开始就消费掉当天的量,假如是每天的结束才集中结帐,那么第一天的储蓄量就是Y,第二天的才是Y-d,依次类推,最后计算结果的平均储蓄量为:Y-nd/2。我们也不考虑这种每天事后结帐的方式。
我们考察某居民在不同的发薪方法下他在银行的日平均存款量的变化(不考虑存储利息收入)。为了简化描述,我们用表格的形式,省去具体的计算过程:
本周期内的日平均值Sn=n*Yn-(n+1)d/2
要素 Yn n d=80时Sn d=100时Sn
日薪制 100 1 20 0
周薪制 7 380 300
月薪制 30 1760 1450
年薪制 360 21560 17950
从上表可以清楚的看出,尽管不同的薪酬制度看起来是一样的,但是,对于银行来说是大不相同的。
对于居民而言,如果平均存款是计算利息的,那么年薪制度也有好处,就是第一年不太方便罢了。但事实上,人们不可能在事前拿到收入,所以第一个周期内的利息是不存在的。
假如Ye=0,也就是说没有剩余,每期的收入都全部消费掉,就是上表最后一栏的情况。
下面我们考虑在一年内的消费剩余的积累储蓄问题。
在n日薪酬制中,第N个发薪周期的收入是本周期的收入n*Yn加上前面的总积累,前面共有N-1个周期,总剩余为n(N-1)(Yn-d),仍然按照每天d的量消费,
第一天帐面余额为:n*Yn+ n(N-1)(Yn-d)-d,
第n天的余额为:n*Yn+ n(N-1)(Yn-d)-nd,
则第N个周期内的平均日余额即储蓄量为:
{[n*Yn+ n(N-1)(Yn-d)-d]+[ n*Yn+ n(N-1)(Yn-d)-nd]}/2
= n*Yn+ n(N-1)(Yn-d)-(n+1)d/2
前面N个周期的平均值为:
(第一周期的平均数+第N周期的平均数)/2
= [n*Yn-(n+1)d/2+ n*Yn+ n(N-1)(Yn-d)-(n+1)d/2]/2
=[n(1+N)Yn-(Nn+1)d]/2
如果考察一年内的情况,n*N就是一年的天数360,故上式可写为:
Sn=(n+360)Yn/2-180.5d
对日薪制,一年内的日平均值为:180.5(Yn-d)
对周薪制,一年内的日平均值为:183.5Yn-180.5d
对月薪制,一年内的日平均值为:195Yn-180.5d
对季薪制,一年内的日平均值为:225Yn-180.5d
年薪制,仍然为:360Yn-180.5d
我们从式子Sn=(n+360)Yn/2-180.5d可以看出,对于一定的收入水平和消费习惯来说,Sn与n是一个直线关系,随n的加大而增加。做成图形如下:
我们把各种薪酬制下的一年内日平均储蓄量情况计算列入下表:
薪酬制度 Yn d 一年内的日平均储蓄额
日薪制 100 80 180.5Yn-178.5d= 3770
周薪制 100 80 185.5Yn-182.5d= 3950
月薪制 100 80 195Yn-180.5d= 5060
季薪制 100 80 225Yn-175.5d= 8460
半年薪制 100 80 360Yn-270.5d= 14360
年薪制 100 80 360Yn-180.5d= 21560
总而言之,居民储蓄的多少还是收入水平、消费习惯和银行的服务有关,如果银行提供最大的方便,就可以减少现金漏出到一个稳定的程度。这时储蓄水平与收入和消费水平相关联。
10-4-3 消费与储蓄
我们假设消费与收入正相关的假设可以成立,即:d=Yna,其中0<a≤1。我们也称d=Yna为消费函数。则:
Sn=(n+360)Yn/2-180.5d
=(n+360)Yn/2-180.5Yna
=(n/2+180-180.5Yna-1)Yn
当Yn增加时,Sn随之增加。即储蓄取决于收入水平,随收入增加而增加。
反过来,将d=Yna表示为Yn=db,其中,b=1/a≥1
Sn=(n+360)Yn/2-180.5d
=(n+360)db /2-180.5d
=[(n+360)db-1 /2-180.5]d
可见,当d增加时,Sn也是增加的,当d减小时,Sn也随之减小。即d和Yn对Sn具有同样的效用。
也就是说,无论从什么角度,绝对不能以鼓励储蓄来提高储蓄,这样就使得d和Yn的正相关关系无法成立,结果恰恰适得其反。消费只能增加储蓄而不会减少储蓄,而限制消费恰恰导致储蓄水平下降。
把两个方面综合在一起就是,国家要想扩大银行的储蓄进而提高银行的贷款能力,一是要提高居民收入,二是要刺激居民消费。
这同我们在前几章中表达出来的“需求是一切之源”的思想是高度一致的。
从式Sn =[(n+360)db-1 /2-180.5]d来看,如果a=1,即d=Yn,日消费为日收入,那么b=1/a=1,则Sn =[(n+360)/2-180.5]d,假如是日薪制,n=1,则Sn=0。
这就是说,如果是日薪,当日收入当日花完时,储蓄为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每天收入仅够支付消费时,不能够实行日薪制,否则银行就没有任何储蓄量了。
这时假如是月薪制,则Sn =[(30+360)/2-180.5]d=14.5d,尽管居民只好青黄相接,但是银行还是有储蓄的。假如是半年薪制,则 Sn=89.5d
可见,对收入水平低的社会,应该实行较长的薪酬周期制度,借以增加储蓄水平,通过银行贷款逐渐使经济得以复苏和发展。
我们再对比看看d和Yn对Sn的影响强度。
由于Sn=(n/2+180-180.5Yna-1)Yn中,括号中的Yn在分母上,而且指数是一个介于0和1之间的小数,因此Yn的变动对Sn的影响较小。
而在Sn=[(n+360)db-1 /2-180.5]d中,括号中的d在分子上,而且因为b=1/a,b-1可以很大,所以,d的很少增加都会对Sn带来较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在增加收入和扩大消费两个方面,扩大消费对储蓄的贡献要更大更有效。
d的加和也就是总消费B1,消费刺激销售畅旺,生产随之扩大,生产扩大则吸引厂商对生产要素的购买B2即投资扩大,B2增加即居民的收入增加,收入增加则储蓄随之增加,厂商对银行贷款的利用也更有信心,经济发展则国家税收随之增加。形成一个各方互利、正反馈式的、良性的发展循环。
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过去经济学家只能定性的分析而无法准确描述。现在我们通过比较切合实际的消费模型的推导,得到了十分肯定的定量结论。尽管匀速消费仍是一个假设的理想状态,但是这个结论是完全可信的。
凯恩思的宏观经济理论在推导和论证上面完全是混乱和错误的,尽管凯恩思提倡的国家干预刺激消费思想是正确的。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d=Yna这个条件到底有没有成立的基础。
我们将“需求”一章中的交换能力分配的“储水桶模型”用在这里。我们已经知道,居民的收入不论多少,首先会保证必须需求的需要,这是无庸质疑的,因此不存在收入不用于消费的说法。
我们从需求的无限性出发知道,储水桶中间一层储蓄桶的大小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居民不会无限制的增加储蓄层的容积,因为这不符合人具有无限的需求欲望、追求尽可能多的享受的原理,也不符合Maslow的层次需求原理。居民肯定是要将超出必须需求需要的收入部分适时地用在非必须需求上面。因此,如果收入增加,必须需求桶里的水量和非必须需求桶里的水量占总水量的比值肯定是增加的。所以,消费和收入正相关的条件是成立的。
d=Yna只是表示了一种泛相关的正相关关系,如果再假设为线性关系,就有点勉强和拼凑的味道了。
关于d和Yn的关系,Franco Modigliani的“生命周期假说”还是可以信任的。我们把消费和收入的关系参照这个生命周期说和储水桶模型,描述为以下图示:
(图形无法显示)
上图分为四个阶段。
在无产期,收入水平低下,所有收入全部用于日常生活消费,a相当于恩格尔指数,接近为1,d=Yn,这种状态持续到收入提高,超过消费水平时;在储水桶模型中,这段时期必须需求桶以下的层中均处于干涸状态。生活在贫困线之下,靠政府救济的人群也属于此列。
当收入水平提高,除了满足生活必须消费之外,开始有剩余,但是对无产期的困苦生活的恐惧忧在,因此,多余的收入大部分用来储蓄,消费在温饱的前提下呈现缓慢增加之势,此时,a相当于恩格尔指数但是明显下降。在储水桶模型中相当于水从上面流到中间的储蓄桶中,但是储蓄桶尚未有水放出,储蓄桶中的水位呈上升之势。
当收入水平进一步增加后,加上在温饱区时期的储蓄积累,进入中产时期。这个时期,储蓄的存在和收入的增加已经使其摆脱对贫穷的恐惧,储蓄桶中的水位也达到一个相当的高度,消费进入一个快速扩张阶段,消费扩张的速度甚至大于收入增加的速度,主要表现在对储蓄的使用上面。此时的a表示一种消费心态的指标,a大于1。
如果收入持续增加,就进入到富足期。在富足期,该消费的都消费了,该享受的都享受了,生活消费保持在中产期的末期的水平Yn3的基础上,开始考虑投资的问题了,多余的收入大部分转为投资,角色也由民转化为商,上扬的曲线主要是对生产资料的消费形成的。
所以,我们看到消费d和收入水平Yn的正相关关系基本上是可以较准确地成立的。
因此,建立在消费函数d=Yna之上的结论是可靠的。
第五节 需求不足
10-5-1 需求不足的存在
在有关需求的问题上,最常听到的就是“需求不足”的论调。通常把无法成交的状态描述为“需求不足”。而且这个论调表露出的味道带有明显的、卖主对买主的抱怨。
需求不足,有些经济学家作为一个问题看待,有些经济家认为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认为是个问题的人建议国家扩大需求、支持消费,反对的人则认为国家不该干预它。
我们根据2+2的模型知道,任何交换都涉及到两个交换者,都有两个需求存在。根据前述的“鸟笼理论”,成交的条件是双方妥协的结果,是两个半开放的区间相互重合的结果,没有这种重合就没有交换的可能。如果要把没有重合的情况转化为重合,就只有调整边界的位置。任何一方对对方所有物的价值判断的提升,都会导致他的需求强度增大。但是,两个交换者具有对等的权利的义务,我们不能指望某一方调整其期望值。当然,是否愿意单方面调整也是他的自由,但这不是经济学的方法。
因此,从2+2的平等原则出发,我们就知道,无法成交就是需求不足的反映,但是不是单方面的需求不足,而是双方的需求不足,每一方都对对方的物品需求不足。交换不成立,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对对方所有物的价值判断偏低,如果双方都向中心靠一点,交换就有可能成立了,不应该把责任和义务推在任何单方,消费者凭什么要买他认为“不值”的消费品呢?货币本身就是商品,它的价值也是时间的函数,随时都可能变化,消费品的提供者又凭什么要将在货币价值高估时生产的商品按低估的货币价值出让给消费者呢?消费者手中的货币的价值是消费者说了算而不是别人说了算,消费品生产者在出让商品时高估货币价值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他为何不高估货币的价值呢?交换的酝酿阶段是平等协商的过程,而不是单方面让步的过程,只有单方面让步的过程是不平等的。
传统经济学历来只有一个需求者,所以才会有单方面需求不足的说法。
在2+2中,供给的概念是不存在的,或者说,供给是需求的另一种说法。那么,需求不足同时也是供给不足——对对方物的需求不足是己方物的供给不足。
在股市上,经常有股市评论分析说,成交萎缩是因为“资金不足”。这就是建立在传统需求理论上的观点。事实上,从来都不存在“资金不足”。资金永远是充足的,只是资金在选择它的流向。成交萎缩的50%的责任在于股票卖出方对资金的价值判断的偏低,导致资金——股票相对价格的下降,如果持股者调高对资金的价值判断或调低对自有股票的价值的期望,也就是将卖出价格降到足够的程度,资金自然就会流过来。持股者按照商业上的成本概念来判断自己的股票的价值,而我们知道成本不是经济学的概念,其中包含着失误、浪费等等,价值的“转移”只是生产者单方面的意识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底价包含了将失误和浪费强加给交换对手的意图,而这是不公平的。
所以,由此可以看出供给的概念是没有必要在商品经济中存在的。供给永远会紧跟在需求的后面,抱怨“供不应求”和抱怨需求不足是同样的不合理,带有要求对方按照自己确定的交换比例(价格)成交的霸权味道。任何量的交换都可以在一个对应的交换比例(价格)下达到平衡。这一点我们在价格和需求量的关系讨论中再述。
“成交萎缩”是一个事实,但是不是传统经济学所说的单方面“需求”及其“不足”造成的,而是双方的需求不足造成的。在成交萎缩的过程中可能是某一方首先表现出退出交换的意图,但这是公平平等原则赋予他的权利,是他的私有权利的表达,不应该受到指责。退出的原因就是他对两种交换物的价值判断发生了变化。
我们在交换产生的条件中已经说过,交换的前提之一是“盈余”,另一点,我们根据“物以稀为贵”知道,个人拥有的量的单元价值Vi是随着量的减少而增加的,也就是说,当交换者拥有的盈余量在减少时,他会觉得自己的物的价值VA 在升高,根据价格底限与价值的关系[ VA甲/VB甲,VA乙/VB乙],我们就知道他的底限会向价格区间缩小的方向移动,能与之匹配的交换对手就会减少,也就是说成交在萎缩。
这样分析我们就得出结论:盈余,作为交换的能力的表示,如果交换在萎缩,说明盈余在(某个范围内)减少,交换能力下降了。盈余减少的范围越大,交换萎缩的范围也越大。如果大家都没有盈余,交换自然不会发生了。交换的集合就是经济,交换萎缩就是经济萎缩。
造成价格区间的消失,仅仅需要单方面的退出即可。我们可以看出,在2+2构成的经济体系中,不可能由单方面的盈余促成交易,交换必由两个盈余形成。这一点提示我们,在一个对贫富分化不加限制的国家里,经济最终也会趋于衰退。
另一方面,2+2中是两种物而不是一种物,因此,在货币拜物教的社会里,即使大家都有钱,没有交换的对象实物,同样交换无从发生,经济一样会衰退,货币这种虚设信誉的商品替代物就会变成废物,这就是所谓的“大家都有钱时就没有富裕了”,大家就会“穷得只剩下钱了”。货币同货币的交易,就如同两个人相互出具欠条一样,如果这两张欠条仅仅限于两个人之间流通,就毫无意义,它必定涉及到与第三者之间的物——币交换。
因此我们说,经济的稳定性是建立在普遍的盈余之上的,贫穷将影响到私有制和经济的稳定性。
10-5-2 政府的态度
需求不足的存在与否,在全世界范围内对各个国家的经济政策造成明显的影响,但是也有不少的经济学家反对“需求不足”论。我们从上述可以看到,需求不足的确是存在的或可以存在的,那么,这是否成为支持国家干预的理由呢?
事实上,国家或政府在对待民众的需求方面,表现为“义务”和“能力”两方面的问题,应该从“必须需求”和“非必须需求”两个方面来区别考虑。
在非必须需求方面,比如粮食、饮水、大气安全等,国家有义务保障民众的需求,除非国家愿意放弃自身的存在。当民众的必须需求受到威胁时,作为满足需求的可选择性手段的交换,将会被放弃,代之而来的是自给自足或抢掠。另一方面,必须需求具有共性,需求目标明确,总量也有限,这就为政府满足这个需求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在必须需求方面政府是有义务也有能力给以保证的。
在非必须需求方面,由于非必须需求的个人化特点,政府作为公众的政府,没有义务逐一满足个人话的需求,同时由于个人化需求的需求量和种类的复杂性,政府也没有能力使之逐一得到满足,这个调节完全应该交由市场自行运作。
政府在两种需求方面所肩负的不同义务和具有的不同能力,决定了政府对需求不足问题的正确态度。如果政府对民众的必须需求表现出放任,就是失职;如果政府对非必须需求表现出热情,则是自不量力。
因此,从《交换理论》的原理出发,支持政府干预经济,但是仅限于共性的必须需求出现问题的时候,而不是全面干预。假如粮食市场的粮食卖不出去而穷人还为吃不饱而挨饿,国家岂能任其自然坐视不顾?!但是如果有人抱怨买一条狗花去了太多的钱、如果网络经营者抱怨上网玩游戏的人太少,政府就应该也只能充耳不闻,视若无睹。
从这点出发,《交换理论》支持国家福利政策,比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贫困救助,但是不赞成福利政策覆盖范围的向非必须需求领域的扩大化。那种要么取消国家福利要么无限扩大福利保障范围,将福利政策推向两个极端的做法显然都是不合理的。
根据心理学的理论,当基本需求被满足之后,人就会转向较高层次的需求,这就是“温饱思淫欲”(在这里,“淫”作“多”来理解)。从这个原理出发,我们不必要担心基本的福利政策会成为社会的一个负担,相反,它是导致需求旺盛的一个手段,如果政府解除了民众对必须需求的担忧,非必须需求就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从而带动整个交换的旺盛。另一方面,没有衣食忧虑的人对工作的需求便成为真正的需求,这有利于消除劳资交换中工人一方实际上为生活所迫而不得不接受资方苛刻条件的不平等现象。这就是加尔布雷思的“衣食无忧的社会”。
既然每一个2+2中都有两个需求存在,需求不足又是两个需求的不足,那么,扩大需求就应该是扩大交换双方的需求而不是只扩大其中一方的需求。政府不可以把盲目生产和错误的市场研判造成的产品过剩当成一种“既定的供给”强加给消费者。市场由需求而生,市场也由需求而亡,市场的一切问题只能通过对两个需求的协调来解决。
P•A•萨谬尔森给政府规定了四项职能(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经济学》第16版,P230~P231):(1)提供公共产品;(2)提高效率;(3)维护公平;(4)稳定经济。(1)和(3)勉强成立,还需要确认什么是公共产品以及什么才是公平,而这都是有争议的话题。至于提高效率和稳定经济,我们应该认识到,只要机制问题解决了市场会有它自己的效率和运动规律。
在政府的职能上我们的最后结论只能是多数原则,而不能做出是非判断,多数人的决定就要执行,但是我们无法保证它一定就是正确的决定。
比如行业规模问题。荒谬的边际递减理论为我们描述出了一个成本和产量的U形曲线,从这条曲线上,我们不难感觉到有一个最佳的企业产量规模存在,但是我们可以不可以让每个企业家都按照这个规模和方式建厂办企业呢?如果这些企业家属于一个投资者怎么办?岂不是超过了经济学家为他规定的最佳规模?垄断市场的投资者肯定要将总产量控制在市场规模之内,而不会考虑由成本函数决定的所谓的最佳规模。但是,如果分属于不同的投资者,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企业能够独霸市场,因此每个企业都会上许多个这种最佳规模的子企业,只要自己的总规模不超过市场规模。结果就是这个行业的总规模远大于市场规模,最后弱者在残酷的竞争下被淘汰出局。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究竟还允许不允许新的投资人在这个在饱和点稳定下来的行业内投资,该不该干预这个行业。如果政府不予干涉,投资过度的趋势显然是资源的浪费,对这个行业也不利,竞争会一直保持在恶性状态。假如政府干预,新的投资人就会有意见,因为政府没有理由让别人在这个行业投资而不允许他在这个行业投资,即使政府设立门槛也是对新投资者的不公平,即使新投资者比较弱小,失败与否是他自己的事,政府似乎也不应干涉,因为他可以说,那些大的老投资者哪个不是从小到达发展起来的?假如他有完全不同的先进的工艺技术,不仅有信心在这个行业内立足,而且还有可能迅速做大,将老企业淘汰出局,政府应不应该让这个行业发生大地震呢?
因此,政府如果要从节约资源和平等竞争的原则出发,就会陷入两难境地。政府究竟该怎么办呢?这应该取决于政府的性质。如果政府是利益集团的代表,是企业家的代表,它就应该将这个问题交给这个行业来讨论,在行业内执行多数原则。可以想见,大多数已经在行业搏杀中立足的企业家会要求政府限制行业规模的无控制发展,保护这个行业,提高门槛,限制新来者进入。但是,如果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它就应该将这个问题交给人民来决定而不是交给企业家,在人民中实行多数原则。我们也可以想象地到,民众是倾向与让企业家们竞争的,因为企业的竞争会给民众带来实惠,会刺激创新。
如果政府是民众的政府,就应该有反对托拉斯法律的存在和反垄断法的存在。如果政府在保护行业利益,它就是企业的代表人。假如民众要求保护这个行业,那也是民众的权利。
总而言之,宏观经济就是政治,在政策上,政府必须依法行事,而法律必须由人民来制定。如果是这样,对错就看民众的共同的认知水平了,民众就必须为其自己的决策后果负责。
就像美国总统克林顿名言:这不是政府的责任。
政府必须而且只能对违法行政负责任,不应该对依法行事负责任。
第六节 农业
10-6-1 农业的经济化程度
农产品的特点是什么?
首先,农产品是以粮食等食品产品为代表的,是必须需求品,是战略物资,控制了粮食就控制了国家的命脉,这一点就决定了粮食在与其它商品交换时的特殊地位。
其次,人对粮食的需求,在量上非常容易确定,不象其它物品比如衣着等边界非常模糊。这样一来,粮食的价值判断就比较明了:保障生命能量需要,延续生命存在。
再次,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不像普通工业品一样可以在过程中加以很好地控制,农产品是自然生长的,一旦投入,只有收获而无法中途停止。工业品可以随时停止生产,控制产出结果,剩余的原料可以转作它用,但是农业投入后是没有再收回的机会了。你可以将正在成长的作物毁掉,但是这是纯粹的损失,农民是下不了这个手的。要么种,要么不种,没有其它选择。
从V=Vi*Q的相对价值意义看,Vi就是相对价格。由于V比较清晰确定,农产品的相对价格受数量的影响非常明显。也就是说,粮食价格的弹性非常好, “产量”与“收入” 之间“物以淫为贱”的特性十分明显,增产并不能增收。
“农业经济”这个提法能不能够成立,取决于农业产品的商品化程度。
马克思说到: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资本论》一卷一章一节)。
中国有近10亿农民,农民自己的消费相当大的部分,尤其是粮食,不是通过市场交换得到的,而是自给自足的。显然,就中国这个农业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国度而言,这个量不是可以忽略的。
考虑渔民吃自己打捞的水产品,菜农吃自己种植的蔬菜,牧民吃自己养的牛羊,林农大量使用木材盖房等等。我们可以把他们广义地列入农民之列,他们的自产自销等视为对粮食的消耗。
简单的估计,农业人口平均每人每年吃掉150kg粮食,中国农民每年消耗粮食约1500亿kg。即使按照目前严重偏低的价格1元/KG计算,也相当于有1500亿元人民币的总量,这是什么概念?按照中国政府的统计方法,销售额在500万的企业算是“规模企业”,1500亿就是30000个“规模企业”。换句话说,相当于每个省被农民吃掉约1000个“规模企业”,而全中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02年全年实现利润也不过2636亿元。
而这还仅仅是粮食!农民自己种菜,自养家畜吃蛋和肉,自种棉花制作棉衣棉被,自己取用土木建房,少出远门有的是时间而安步以当车,从来没有农民为自己的耕作支付工资……
全世界现实生活中究竟有多少这种“不是商品”的“商品”产出,能不能视为经济总量的一部分?如果非商品被视为商品,经济是不是可以认为具有了泡沫性?
因此,农业经济的问题就是农产品商品化的问题。
农业经济的总量是可以估算出来的。如果将农村地区农民经营的工业不视作农业的话,单纯以生产粮、菜、油的农业的经济总量与城市人口的数量和农产品的货币价格有关。
比如,现在中国约有4亿非农业人口(包括在行政上属于农业户口但已脱离土地耕种的人口),按照每人每天1KG重量的食品计算,每年的食品总消费约为1460亿公斤。如果每公斤食品的平均货币价格为5元人民币,则每年涉及的城乡货币交换量约为7300亿元人民币,这就是城乡之间的经济总量。平均每个农民的年货币收入为800元人民币,仅仅约为城市企业工人水平的1/10。除去农业生产的费用支出,节余的、用于附加购买的量寥寥无几。
政府将目光放在农民收入过低这个问题之上,希望提高农民收入来扩大农民的需求。但是,从2+2的理论来看,需求不足一定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面的问题。农民需求不足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城市人口对农产品的需求不足问题,如果要提高农民的收入,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和增加城市人口对农产品需求的效果是相同的。
然而,我们从需求理论中需求量的有限性,尤其是必须需求量的有限性得知,我们不可能增加城市人口对食品的需求量,不可能强迫城市居民由一日三餐改为一日六餐。
从相对性而言,需求不足的另一面是存量过多。这个过多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太多,远远超出了需求。在中国是9亿农业人口生产13亿人口的粮食,而美国据说农民与城市人口的比例是1:50。
因此,扩大农村人口需求的方法就是扩大工业对农产品的需求以拓宽农产品的商品化渠道和通过扶持农民创办企业直接将农业人口转化为工业人口。
据电视新闻报道,有一家企业在国内建立了一个在世界上规模和技术领先的玉米加工工厂,用玉米深加工为化工产品包括燃油,替代石油产品。这远远比政府单纯地补贴农业要
《交换理论》
第二章 需求
第一节 需求的概念及分类
心理学的理论将人的心理发展描述为以下几个阶段:

(《心理学基础——原理与应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王有智、欧阳仑主编)
需求,即需要。需求或需要,在汉语词面意义上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因需而求,因需而要,恰恰包含了心理学对行为的两段式划分:动机和行为。《交换理论》不划分汉语词面上的细微差异,将“需求”和“需要”合并为心理学动机意义上的“需要”但仍以经济学常用的方式“需求”表述。与之对应的心理学意义上的词语是“交换”这个行为,而不是传统经济学所谓的“供给”。
需求,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动物的行为动因。经济是一种人类的集体行为,同样也是由于需求而产生的。
虽然从微观经济学到宏观经济学没有不提到需求的,但对需求的研究不是从经济学开始的,行为学和心理学对需求的研究远比经济学要深入得多。从心理学和行为学关于需求的知识,我们可以很好地理解经济这种人类的行为现象,完全没有必要另辟蹊径地建立一套经济学自己的需求理论。可是,经济学一贯的霸权作风导致经济学自我膨胀,不仅非要搞出个新的需求理论,而且还要引入高等数学来装修一番,弄出个什么需求函数来,其结果是误导经济学走入歧途。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经济学向行为科学的霸权延伸不仅是多余的,而且退回到行为科学的一个分支的地位都不为过,就像有“犯罪心理学”一样,我们完全可以建立诸如“经济心理学”或“经济行为学”来替代现在的经济学,其成就和水平决不会亚于传统经济学在心理学上的卖弄。
《交换理论》下述提到的“需求”都是行为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需要概念。并在今后的论述展开中一直采用这种概念。
谈及需求,我们不能不再次提到被广泛引用的美国心理学家A•H•Maslow(1908~1970)的需要层次理论(Need-Hierarchy Theory)。
Maslow的层次需要理论将人的需要分解为五个不同的方面:1生理;2安全;3爱与归属;4自尊;5自我实现,并将这五个方面排列为从低到高的五个层次:

不论对Maslow的五层分类法(或其后来的三分法)有什么不同的看法,现在,心理学和行为学以及运用这些学科知识的管理学基本认同这个层次理论,管理学还将这个理论用作为“激励”理论的一个基础。
需要层次理论常见的图解形式如下:最低一级的需求是生存需求,最高一级是个人实现的需求:

或者表示为下图的曲线形态:

上方的块图只是下边的曲线的尾段部分,即是心理发展的成熟阶段。
需要一旦要用现实的方式表示出来,就是经济学的需求,所以我们可以用Maslow的这个理论作一个经济学的需求模型。
《交换理论》完全同意心理学和行为学的需求概念。但是,为了经济学研究的展开,《交换理论》采用进一步简化的分层方法而不是Maslow的五层划分法来讨论需求。
按照需求的特性,《交换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理性的需求和本能的需求。这里所谓的“理性”是指在正常思维判断之下的需求。而本能需求指无须经过思维判断就存在的需求。对食品、性欲、安全的需求是人之本性,所以有“食色性也”之古训。
按照对需求的满足程度,《交换理论》将需求分为“必须需求”和“非必须需求”两种。上述本能需求或Maslow的安全需求就属于“必须需求”,所谓必须,就是一定要得到满足,这一点与Maslow的层次论是一致的。如果“必须需求”无法满足,其他需求难以展开;而满足必须需求之后的需求,包括旨在提高必须需求的质量的需求都属于“非必须需求”,所谓“非必须”,就是说在得不到满足时也不会危及到 “必须需求”,即不会危及到需求者的“安全”。
Maslow的层次理论带有一定的主观因素,而且他对什么是“需求强度”并未严格定义,《交换理论》采用下面的叙述来定义“需求强度”:“需求强度指的是当需求者的能力和外界条件许可时其各种需求的优先程度”。就此强度定义而言,Maslow的层次理论中将生理和安全的需求强度表示为下降的曲线的思想是不对的,任何时候人对生理和需求的优先程度都不会下降,更不会衰减到一个很低的水平。
结合《交换理论》的两类分类法,我们将需求曲线修改为如下形状:

将上图中的前两条曲线合并,后三条曲线合并,得到两分法的需求强度曲线如下:

为什么图中将必须需求曲线改为直线而不是Maslow的衰减的曲线呢?
Maslow的需求理论的一个不足之处在于他将生存需求(生理的和安全的)和其他需求并列而论。生存需求是一种本能需求,所谓本能就是不依赖于大脑的分析而存在的能力。植物为了生存可以将枝叶尽可能地向有阳光的空间发展、将根尽可能地向有水分的土壤深处延伸;胎儿即便是动物的胎儿一生下来就知道母亲的乳头在那儿;小海龟一出壳就知道大海在何方;鱼类幼苗并不需要带队的父母就能回到千里之外的故居等等。这种生存进化而来的能力不是心理学解释的对象,所以不可以同由心理发展而产生的需求相提并论。也就是说,在N点之前的需求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意志支配下对N点之前的需求的放弃也就是对生存的放弃即“自杀”。所以ERG理论将存在的需要列为三种核心需要的首位。故修改后的图中的生理需求曲线为直线并且总居在高位。
我们说得形象一点:当你有5个管家分别掌管Maslow的五种需求事务,你在分配你的经费时那一个管家总是优先得到?家境不宽时那一个管家的钱袋总是不会缺钱?显然是掌管柴米油盐的管家!尽管你给他的地位不一定比其他几位的高,他可以支配的钱也不一定不比其他几位多,但他总是第一。
从哲学角度看,必须需求属于物质方面的,而非必须需求大多与精神方面有关。非必须需求建立在必须需求被满足的基础上的理论,支持“精神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唯物论哲学观点。
就生命意义上来说,“必须需求”是“活得了”的问题,而“非必须需求”是“活得好”的问题。活得了,是没得商量的,是生物的本能。而活得好,则涉及到什么是“好”的问题,好与不好的判断就是哲学的“价值判断”问题。因此,单从需求理论我们也可以看出,经济学理论离不开价值判断,高级的需求是建立在价值判断之上的。要否定需求和价值判断的连系,唯有将需求简约为本能的生存需求,而这是不符合事实和心理学规律的。
以后的论述基本上在“必须需求”和“非必须需求”这种分类下展开。
第二节 需求的解决方案
2-2-1 解决方案
需求是对生物而言的。
心理学把生物体满足需要的过程叫做“解欲”。
生物如何满足自身的需求或“解欲”?看一看生物的进化历史就知道,生物满足自身需求的办法可以简单地归为以下几种类型:
1、自给自足;
2、掠夺;
3、接受配给、施舍或乞讨;
4、与其它同类交换。
动物几乎全部是采用前三种方式,而用交换来满足自身需求,几乎是人类的专利,人类已经逐步过渡到以交换为主来满足自身需求。当然,掠夺(战争)时刻都没有停止过,西方资本主义对原始积累的需求大多都是依赖于掠夺战争完成的。
必须需求和非必须需求所对应的满足方式或手段是有所不同的。必须需求的满足手段,主要是前两种,大多是本能的、无选择性的。而非必须需求的满足方式,由于其“非必须”性质而具有更宽的选择性,上述四种方式都可以用来满足非必须需求。
交换,是人类特有的需求满足方式。至于为什么人类会逐步以交换行为为主而不是以其他方式来满足自身需求?交换是如何开始的?这个问题对我们的分析并不重要,但决不是V•Pareto所描述的“苹果和梨”的交换那么简单。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说的:人类天生具有交换和贸易的倾向。
行为方式是一种习惯。人并不会在采取行为满足需求之前对手段是满足哪种需求做出一个分析和判断再实施行为。或者说,人对自己的必须需求的被满足点在什么位置的判断是模糊的。
人如何判断对象物是否自身的需求对象呢?这主要有两个前提,其一是基于本能,其二基于人类特有的、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满足非必须需求的行为的方式全部建立在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之上,因此,如果经济学涉及到人类的非必须需求问题,则一定会面对价值判断的问题。对于这点,诚如G•Myrdal(1898~1987)所指出的:不可能存在没有价值取向的经济学理论,任何(经济)社会理论都包含了政治的、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些可以选择的满足需求的解决方案中,只有交换才产生了经济,其他任何形式的解决手段都不会产生经济。因而,以分配这种方式解决需求的公有制和“经济”一词是不相容的。被列宁称为“学识卓越的Marx主义经济学家”布哈林(ВухарИН•Н•И)就认为:“政治经济学只能以商品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为对象。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关系的拜物教性质消失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也将消失,那就意味着政治经济学的终结,从而不存在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
需求所对应的行为,涉及到人的所有方面,经济仅仅是其中的一个部分而已。现代的社会科学普遍承认,“人”有四个部分构成:物质的、心理的、精神的和社会的,这与Maslow的理论是相容的。需求是普遍和永恒存在的,但解决方法没有万能的,不同的需求对应于不同性质的解决方案。经济学试图向所有方面的霸权延伸必是徒劳的。
对需求对象的需求也不完全是基于对象物对需求者的完全有用性。在非必须需求或Maslow的高层次需求中,包含了人对社会认同的需求,因为有归属的需求导致了人的从众心理,反映在交换方面也就是可能仅仅是由于别人拥有所以自己也想拥有,以此获得一种社会的认同,就是商业上常说的消费的非理性。我们在此提到的交换一般不包括这种非理性的部分。
这里所列举的解决手段,只对可以作为“商品”的对象物适用。在人的所有需求中,并不都是可以通过以上手段加以解决的。比如“被爱”、“被承认”等高层次需求,既不能自给自足,也不能通过换取、乞讨或掠夺得到,也没有办法配给或施舍。你可以买到一本书,但是你买不到读书的那种感受,同样的一本书,同样的价钱卖给不同的人,起到的作用(读书的感受)是不相同的。
“经济行为”是“人类行为”集合中的一个元素,从行为学角度开始研究的

经济学,其对象是交换,而交换仅仅是可以用来交换的对象物的获取方法中被选择的一种。所以,经济学从一开始就不是万能的。
应该指出,以上的解决方法,都不是直接起到“解欲”作用的,而仅仅是获得解欲物品的手段。解欲,还有赖于对获得的物品的进一步使用才能完成。
2-2-2 从需求看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从需求的解决方案来看,政治和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
我们从需求的解决方案可以看出,政治和经济是满足需求的两种不同的手段,但是,上帝并没有告诉人类,应该选用什么方式(亚当•斯密猜测是“交换”,但仅仅是猜测)。自然界赋予了所有生命以“生存下去”的遗传密码,人类也不例外。但是,“生存下去”是作为本能赋予生命的,没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生存下去这个需求是无条件、不择手段地要被满足的。
经济,作为交换行为的集合,仅仅是人类在一定条件下明智地、最小代价和生命风险地处理“剩余”的一个方法。在善恶共存的人类本能之中,如果恶的方面占据上风,如果“生存下去”出现危机,人就可能放弃对“交换”方式的选择转而选择“掠夺”。
事实上,我们所面对的“资源”分配问题,一直都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在生物种群之间的分配,另一种是在生物种群内部的再分配。自然界用“适者生存”这个原则处理这个问题,所以前一个分配,几乎永远是掠夺式的,表现为生命种类之间的生存竞争,是大自然的“政治”;而后一个分配取决于种群内部的社会组织方式及制度,仍然是政治性的。就种群内部而言,宏观的经济就是政治,微观的交换是在宏观的制度下才能够实现的。
第三节 交换能力按需求层次的分配
交换的前提是剩余的存在,这一点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在交换之前,交换者所拥有之剩余物属于私有财产,就是所有者的交换筹码,我们也可以说是交换者的“财富”或资本等等。剩余,作为交换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说,交换参与者必须有交换的资本,如果某一方没有这个资本,2+2中的两种物就少了一种,交换就不会发生。
不同的需求在当时的条件下需要不同的对象物来满足,对服装的需求不会通过换取食物而得以满足。这样一来,就有一个对象物的选择问题。交换对于单方面来看,他对交换对象物的选择过程,实际上就是他如何使用财富的问题或说是财富在满足不同层次需求方面的分配方式。
但是不论是那方面的需求,如果是通过交换来满足,都依赖于交换参与者手中的交换资本。通常,需求不是一个,也就是Maslow的多层需求,这样一来就有一个交换资本的配置问题——准备用多少交换资本来满足某一方面的需求。
《交换理论》结合需求的两分法,采用两种层次需求模型来阐述盈余的所有物是如何用于不同需求层次上的。
2-3-1、储水桶理论
此桶由三个部分组成:最上面的带安全线的“必须需求”之桶,第二层带调控龙头的“储蓄桶”和最下一层带大小不同分隔的“非必须需求”之桶。

“必须需求”桶中的水位最低为安全线标注的水位。水位低于安全线,意味着温饱和安全有问题,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此桶在安全线以下的容积,人与人个体间的差异不大。
安全线以上的深度仅仅表示判断必须需求和非必须需求之间的模糊判断区,比如我们无法准确地判断究竟吃到哪一口是必须的而多一口就是非必须的,所以深度有限,但因人而异。
当“必须需求”被满足,即必须需求之桶处于溢流状态时,多余的交换能力首先被积蓄起来。这里的积蓄不单是指货币在银行的储蓄,而是泛指在没有交换之前的交换能力的积累,包括货币在银行的储蓄。
最低层的非必须需求之桶在容积、分隔上人与人之间有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来源于人与人对事物的价值判断的差异所造成的偏好不同。这个桶中除了包含必须需求之外的物质需求,还包含了Maslow的情感、自尊、自我实现等类别的需求,这正是人与人之间个性差异的体现,每个人表现自己情感和自尊以及自我实现的方式都不同。
在每一个需求分隔中放满水,都会占用一定是时间。由于一个人的生命时间是有限的,所以每个人的非必须需求之桶的容积也不是无限的,而且彼此差异不大,差异仅仅表现在分隔上,有人吃饱就睡,知足长乐,有人总在寻求新的刺激。
“储蓄桶”带有由所有者控制的龙头,龙头对应与非必须需求的不同细类需求。龙头的开闭完全取决于所有者个人对“非必须需求”的偏好。龙头的控制权就是私有权的体现。储蓄桶的容积因人而异,有人喜欢储蓄,龙头开少闭多,储蓄桶的容量较大。有人则不喜欢储蓄,但此桶容积(不是指实有储蓄量)不会为零,因为任何商品都是有最小计量(或交换)单位的,交换不可能是连续行为。通常人们是根据非必须需求的量来考虑储蓄桶阀门的开关的,比如,储蓄量够换回冰箱时才能买冰箱,储蓄量能够买汽车时才会去买汽车。
在“水桶模型”中,单项需求的需求量表现为从某个阀门放水的总量,这不仅涉及到每次放水的量,还涉及到此阀门的开启次数。这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消费者会先开储蓄桶上的哪一个阀门的偏好问题。非必须需求之阀的开启原则是偏好等同的情况下首先开启储蓄桶中的水量可以灌满的哪个水池的阀门。
必须需求桶中安全线之上的部分也可以视为储蓄桶的一部分。
2-3-2 关于储蓄
储蓄,在传统经济学中,要么作为一种“美德”,要么被视为对国民经济不利乃至有害,这都是不对的。“储蓄”作为一种行为,必然是有其动机的,也就是说,是因为有储蓄的需求才会有储蓄的行为的。因此,它既不是一种美德也谈不上对经济有害或有利。
如果我们将人对自身未来的担忧视为一种“安全”的需求的话,储蓄就是对安全需求的一种解决手段。储蓄的首要目的是用以对未来的准备,根源在于人类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的恐惧和担忧。假如没有这种对未来的担忧,储蓄就失去意义,人们会毫不犹豫地将满足必须需求之外的剩余全部用于满足非必须需求。
那种认为因为储蓄导致总需求的减少因此对国民经济有害的论点(比如波兰经济学家Michal Kalecki,1899~1970的观点)中的需求显然是错误的需求概念——至少不是我们所引用的行为科学上的需求概念,它仅仅是指交换中的某一方对对方的所有物的需求,而我们已经知道,交换是两个需求促成的行为而不是单方面可以决定的事。
我们把中间的储蓄桶单独提列出来,从控制论的角度看一看一个纯物理的储蓄桶的运作过程。

装置的构成:一个储水桶,除具有一定容积的桶体之外,还有进水口和排水口,各有一个阀门构成。我们现在考察的对象是在特定的控制方法控制之下桶中的水位随时间的变化情况。
不言而喻,水位的变化规律取决于两个阀门的被控制状态,阀门是被人或人设定的程序控制的,因此水位随时间的变化完全取决于控制者如何设定控制程序和标准。问题转化为一个“标准”问题。
如果想在阀门均开启的状态下保持水位不变,只需将进出阀门开到同样的流量即可。如果想在阀门开启状态下保持水位匀速上升(或下降),对于这样一个均匀的柱形截面的水桶来说,保持两个阀门的相对开启度不变即可。如果仅仅想保持水位在一定范围内,我们就设定水位上下限,间歇性地开闭进出水阀门即可。
现实中这种种控制,均可以用简单的自动控制电路轻易地实现。
我们再看看向桶内加水的模式。加水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连续加水,而是集中式的一次性加到指定水位。
动物的行为是由不同行为片段在时间上规律性地重复组成的。如果人仅仅处于一种不变的状态,人就成为静物而不是动物了。也就是说,人的行为是被分解为各个不同的阶段的,如果每天规律性地重复这些行为片段,就形成类似上述间歇性运动状态。
人的绝大多数行为都是间歇式加水模式。比如吃饭,胃就相当于一个储蓄桶,饥了就吃,吃饱为止;比如对日常用品的添置控制,家里的坛坛罐罐里装盛的米、面、油、盐、酱、醋、茶,坛坛罐罐就是储蓄桶;比如冰箱、比如抽水马桶的水箱等等。
经济学常常将消费和交换错误地并列起来。我们类比上述的储蓄桶就会看出,交换过程实际上是向储蓄桶中加水的过程,是取得所有权的过程,是广义的储蓄,尽管它是消费的前提条件(只是被选择的手段),而消费是从水箱里放水的过程。就像“买”大米仅仅是使大米变成了你自己的所有物,但是它被放在米桶里,只有做成饭吃下去才是消费。因此我们不能够将交换叫做消费——就像不能把“买”米叫做“吃”米一样。这种商业语言习惯会误导经济学的思维。
“水桶模型”在描述需求时的优点是量上的直观。容积代表需求量。需求之桶的容量有限而且人与人差异不大,需求的无限性表现在底部非必须需求之桶中分隔的无限多样性即非必须需求的细类的无限多样性而不是容积量的多样性。这使得我们有理由对人类的生存保持乐观,不会盲目地认为需求是无限、人是的贪得无厌的而悲观。外部因素的改变要么危及人类安全要么多余的资源被流入储蓄桶或非必须需求之池中。
从这个模型中水量在不同区域的分布我们可以导出被广泛引用的恩格尔指数。我们把必须需求之桶中的水量和总水量的比值叫做恩格尔指数,表示必须需求的量在总需求量中的所占的比例。由此模型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在没有溢流之前,安全线以下的容积占据了所有水量的绝大部分。如果不断的从顶部加水进来,使必须需求之桶溢流,这个比例是趋于下降的。顶部的溢流意味着必须需求被满足,生活处于衣食无忧状态,所以发达国家要比贫穷国家的恩格尔指数低。这个结果是由必须需求的“必须”特性决定的——在资源匮乏时匮乏的资源首先会被用于满足必须需求。
2-3-3 电路模型

上图是需求的电路模型。
左边的串联灯表示“必须需求”。不同颜色的灯表示不同是细类需求,比如食品、空气、水、安全等等。之所以为串联连接,是表示任何一个必须需求的细类出了问题,整个必须需求电路就会断路。此外,这个电路中没有可以操控的开关。没有开关和串联连接的方式都表示了必须需求的不可控制性即“必须”特性。如果强行断开线路,就是谋杀或自杀。只要资源发电机和蓄电池中还有电,必须需求的灯就会首先亮起来。
右边的并联灯表示“非必须需求”。不同颜色的灯表示Maslow的情感、自尊、自我实现等类别的需求。与左侧必须需求电路的区别在于,非必须需求的灯是并联的,而且每个灯都带有一个开关。通过开关的闭、开来选择让哪一盏灯亮起来或熄灭,这取决于需求的偏好。在电力资源不足时,可以关闭非必须需求线路中的某一盏灯或全部,以保证左侧电路的用电。
当左侧电路电流为零或断路时,顶上的磁吸开关就会断开,右侧的电路也会同时断路,表示右侧电路的导通是以左侧电路的导通为前提的,又就是说,非必须需求是建立在必须需求基础之上的。
电路的状态还可以很好地反映人的各种心态:
守财心态:将蓄电池的蓄电量尽可能地加大,原本是为了能带动更多的灯泡,结果往往是忘记了安装灯泡,或没时间安装或没有打开开关K1~K4。结果演变为以具有高能的蓄电池为荣。
享乐心态:追求尽可能多的灯盏数。只要电力允许,所有的开关都是闭合的,在电力不足带动大功率的灯时就用尽可能适合的小功率灯替代。总是在增加自己电路的灯盏数并经常调换灯泡。
偏执心态:只追求让某个灯亮起来,越亮越好。而其他选择开关基本上都是断开的。
无欲心态:除了不可控制的R电路外,其余的开关全部断开。属偏执心态的一种。
世界就是由这形形色色、许许多多不同心态的人构成的,所以经济学所面临是就是心理学的问题,离开心理学的原理来谈经济学的需求等于空谈。
商业领域的成功人士必然是揣度人们需求心理的大师。
第四节 关于需求量
2-4-1 需求、交换和消费
经常有人会混淆这三个概念,将三者当作同一个概念来理解,但是三个概念是不同的。
单从行为学的角度来看,需求是动机,交换是手段,消费是目的——为了消费某种物品,而滋生需求这一物品的动机,进而才采取交换这一取得物品的手段。
因此,重申三个概念:需求即需要,欲望,指对获取具有某种期盼使用价值的物品所有权的向往和要求。交换,取得物品所有权的行为方式的一种。消费,物品在人的意志支配下被使用,丧失其使用价值和结构而无法被重复使用的过程。
这里的消费,是从经济学层面上的理解,不是指生物学上的理解。如果从生物学的层面来理解,“吃”——单纯地把食物送进嘴(胃)里——也不是消费,它是向“胃”这个储存器中储存食物的过程,胃的消化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消费。比如牛等多胃动物就是将胃当作储存器使用的。
如果强调消费过程中的感受,就会涉及到非经济学意义上的消费,在这方面,心理学和心理医学的理论完全就够了。因此效用概念如果不是作为价值的代名词不宜引入到经济学中,而作为价值的替代名词,就显得有点多余了。
请注意,消费不是交换的唯一目的。
将三个代表行为过程不同阶段的三个概念等同,将导致研究的混乱。因为在每一个阶段,表现出来或被关注的变量对象是不同,我们用下面的图来说明:

在“需求”动机酝酿阶段,行为人关注的是“要什么?”、“要多少?”的问题,这涉及到价值判断;在交换过程中,行为人要考虑的是价格和相对于价格的自身的支付能力;而消费期间,则关心的是效用,而效用与具体的消费方式相关,比如说消费的速度。三个不同的阶段组成一个完整的行为过程。
从这个图解中可以看出,需求量和价格是行为的不同阶段考虑的问题,即使是交换这种方式不会被采用,需求量依然是个问题。所以,我们可以由此认识到:需求量应该和价格是不相关的,更不可能是由价格决定的东西。
一个重大的差异是:在需求阶段行为人关注的对象是两种物品,不仅要判断需要之物的价值还要判断出让之物的价值,但需求量是对单一物的;在交换过程中,既要考虑获得的量,又要考虑出让的量,但是支付能力是单方面的;但是在消费阶段,无论是效用问题还是消费方式问题,就只考虑一种物了,因为出让的物已经不属于自己所有了,对自己不存在消费方式和效用问题了。
因此,如果将需求、交换和消费混为一谈,就会面临某一个特征量被不适当地用在其他阶段的问题,如果做简单化处理,就面临解释能力不足的问题。传统经济学的许多麻烦和自相矛盾都是从“需求量”概念开始的。
2-4-2 概念上的问题
传统经济学在需要、需求、需求量等等概念上始终莫衷一是。
例一。《微观经济学原理》(经济管理出版社,第三版修订本,王秋石主编,P44)把“需要”和“需求”加以区分,但是把“需求”和“需求量”作为同一个概念:
“需要是一种主观愿望,它和价格即消费者的收入无关,是当价格为零时你想要多少的问题。但是,一旦收入给定,在某一个大于零的价格下,你想买多少,便是一个需求的问题。
因此,需求是与价格密切相关的。严格地说,需求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在一定的价格条件下,消费者愿意购买的某种商品的数量”。
例二。《微观经济学基本原理及其应用》(中国物价出版社)中就有“需求量”之说法:“需求是指价格与需求量的关系。需求量是指在一定价格条件下人们愿意并能够购买的数量”。
例三。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西方经济学》虽然也没有区分需求和需求量,但是同前面王秋石先生的概念不同:“一种商品的需求(Demand)是指消费者(或购买者)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市场上,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下,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该商品的数量。”
《交换理论》认为,把“需求”和“需要”详加区分实在没有必要,只能徒增读者的理解困难。但是把需求作为一种动机行为,需求量作为这种行为中表现出来的东西还是合乎思维逻辑的。比如用“速度”作为描述“运动”的一项指标是正常的,而直接把运动定义为“在某种条件下的速度”就显得莫名其妙了。
同样,如果把需求(量)定义为整个需求函数,也是不恰当的。比如,我们要定义一个“高度”的概念,叙述为“某点的高度是指此点到测量基准点所在水平面的垂直距离”就比较恰当,如果定义为“高度是所有点到基准点所在平面的距离的总称”就完全是另一个意思了,前者侧重如何测量高度,后者侧重于词面意思“什么是高度”。如果按照第一个定义,我们可以顺利测到树上某点距地面的高度,但是按照第二个定义,你看到的就不是一条线的长度了,而是这个森林了。
必须指出,在以上提到的三个叙述中,没有一个是正确的。首先的错误出在“流量还是存量”上面,如果需求量是流量,在其单位纲量中就不能够出现时间单位,不能把其纲量写为“数量/时间”,因为以时间单位作为分母的量一定是一种速度概念,速度是存量而不是流量。如果我们把“一定时期”一直缩短,就可以得出一个微小时间增量上的量,也就是瞬时速度。因此,“KG/年”、“个/小时”,都是作为存量的平均速度变量的单位而不是流量单位。(请再次阅读第一章的最后一节:流量与存量)
其次,类似例一和例三中将“需求”定义为“***的数量”的做法是十分滑稽的。既为数量,却回避使用“需求量”这个词,但是在随后的应用中却又无法回避地又要提到“需求量”。而且经常是忽而“需求”,忽而“需求量”,甚至在一句话里前面是“需求量”后边就变成为“需求”了(见《西方经济学》,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刘辉煌主编),表现出极端的混乱。
之三,从前一小节我们已经看出,需求量是在需求阶段考虑的一个参数,必定与后边交换和消费阶段考虑的问题“价格”和“效用”等没有关系。因此如果在需求量的定义中出现“价格”因素,就必然是错误的。
为了避免这种混乱,我们下面给出需求量的定义。
需求量,是指行为人在指定时间段内对某种物品的需求数量。如果行为人为个人,就是“个人需求量”,如果行为人是群体,就称为指定群体在指定时段内的“总需求量”。
“总需求量”还有一个歧义,就是在无限时间内的需求量。为了区分,我们把不限时间的需求量称为“极限需求量”,比如一个人一辈子消耗多少粮食的问题,就是个人对粮食的“极限需求量”。但是这个问题对经济学没什么意义。所以,以后的“总需求量”都是对指定时段内而言的。
需求量是有单位的量,其单位纲量是对物品的计量单位。
前面例一《微观经济学原理》中的“需要”概念可以借用过来表示最大需求量:最大需求量是在指定时段内,在收入无限大时的需求数量。由于没有限制条件,所能达到的需求量必是最大的。
个人需求量大小的确认,唯一地取决于需求者个人对需求对象物的价值判断,与价格无关。况且,我们这里的交换是广义的交换,交换的支付物不单单指货币,因此,没有可以供考虑的货币价格的概念存在。
影响需求量大小的因素问题,还可以从前面提到的需求的分类角度考虑。对于不同性质的需求,需求量也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特性。
对于必须需求而言,价格和支付能力以及效用等是统统不起作用的,不论什么情况下,必须需求都是不可或缺地要被满足的。
对于非必须需求,则有一个需求序列的排序问题。进入需求序列与否就与就与相对与价格的支付能力有关了。所谓与价格有关是价格影响其是否进入需求序列而不是与量有关,一旦进入需求序列,其量也是稳定的,差异仅在于在序列中的排序先后,也就是说只是需求的时间先后的问题,没有量的大小的问题。(请参阅下一节)
至于对消费阶段谈需求量就更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需求量已经被落实了,已经在前面的交换中兑现了,价格已经成为事实存在不可改变了。
在交换期间,任何两种物的所有权转移都可以视为是在一瞬间完成的既,即在所有权转移前后之间没有时间间隔,要么属于我,要么属于你。因此,所有权转移意义上的交换不存在时间问题。因此,交换中也就不存在“在一定时间内的某某量”的问题。从这一点上看,作为流量的需求量概念是无法用于交换的。
所以,我们在前面的图2-4-1中,将行为过程用一条交换虚线分割为左右两块,表示交换是瞬间完成的,前面和后面的所有权被变更了。这就像时间一样:只有过去和未来,没有“现在”存在。这仅仅是对于所有权角度来说的,即使将交换的酝酿包含在“交换”之中也无助于将需求量和价格联系的努力,因为酝酿包含成交和不成交两个结果。
在区分了需求、交换和消费之后,我们就要和需求量有区别地考虑在交换阶段内的量的问题了。在交换中表现出来的量是量个量而不是一个量,即便是其中一个物是“货币”。价格问题是两个量的关系问题,是量的问题的一种转化形式。由于所有权转移的交换是瞬间完成的,所以,交换中的量全是存量而不可能是流量,因此把需求量考虑到交换中来是错误的,将其作为流量考虑到交换中来更是错误的——需求量是流量,但是无法容纳到没有时间长度的交换中来。
因此,交换中表现出来的量,是在瞬间由交换者提供到市场上来的量,不是需求量,需求量是通过这种量子式的交换一块一块的组成的,也就是说,需求量是交换量的加和。它可以是大小不同的块,也可以是大小相同的块,至于分为几块,什么时候交换,统统与需求量无关。在所指定的时间内发生的交换中涉及到的量与此时段内的消费量可能没有任何关系,比如今天买的菜是储藏在冰箱中供明天食用的,春节前的交换格外繁忙,并不表示春节前的需求量很大。
经济学可以统计到市场上发生的实际交换中的数量,无法确定是什么时间消费的。比如在你统计时,粮食卖出去1000KG,某些人买得少,吃一周,某些人买得多,可能吃半年;而且与1000KG粮食交换的对象五花八门,张三和李四出让的都是粮食,但是换回的东西各不相同,消费方式和时间又各不相同。相反,经济学也可以调查或评估到今后某段时间内的需求量,但是无法确定和规定每一次交换中的交换量(这等于规定或可以准确确定价格)。
需要交换得到的量,肯定是今后需要消费的量的一部分,但是不等于是需要消费量的全部,也无法知道其时间上是否和我们所设定的相一致。
如果限定必须在一次交换中将指定时间内的需求量换回去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消费掉,我们可以得到“总需求量=总交换量=总消费量”这个结论,但是这仅仅对“商品储蓄量为0”时才适用,不具有普遍意义。我们也可以得出在无限长时间内“总需求量=总交换量=总消费量”这个结论,但这是无意义的。
因此,鉴于“需要交换的量”和“需要消费的量”在“需求量”词义上极端相似和容易混淆,区分需求、交换和消费是完全必要的。将需求、交换和消费全部集约在“购买”这个名义下,只能是我们迷失方向。
供给的问题,是站在另一个人的角度的需求问题,研究需求量已经包含了对供给量的研究在内了。
因此,经济学对需求量的关注应该到此为止。经济学的中心问题是交换的问题,也就是价格和相对于价格交换能力的问题。所以,传统经济学一开始就误入歧途了,一开始就定式思维地要寻找需求量、供给量和价格的关系,最后只能是胡拉乱扯,牵强附会。
价格是瞬时存在的存量,也只与瞬时存在的(两个)交换量(存量)有关,而与需求量和消费量无关。因此,在《交换理论》中不会讨论需求量与价格的关系这类问题,没有将需求量和价格联系的需求函数和需求曲线。
而交换能力、交换量与价格的关系在“价格”一章中有详细的描述。
2-4-2需求的有限性和无限性
2-4-2-1 有限性
当人们形容某个人的贪婪和知足时常说“这个人胃口很大”或“他对此没有胃口”。用胃口(stomach)来形容需求的两面性是相当合适的。需求的两面性表现为:需求之“胃”总是尝试品尝不同味道的美食,然而它的容积是有限的。
所谓需求的有限性是指需求量大小的有限性。个人需求量的有限性决定了总需求量的有限性,也就是决定了所谓的“市场规模”的有限性。
对任何物品的消费方式也是有限的,特定满足方式对所需求物品的消费速度是特定的,因此需求量是有限的和稳定的。比如,人进食的速度是稳定的,据有关估计,每人每年的所有食物消费量(包括水)平均值在1500KG左右的范围内。
在总量上,物品因其特性所限其消费对象是特定的,而特定对象的人群大小(人数)是有限的和在一定时期稳定的。所以市场规模也是有限的。
由于市场规模的有限性,任何商品的市场规模都是可以在产品设计阶段估算出来的,因为设计阶段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之一就是消费对象是谁、为什么样的市场而设计的。比如速食品市场、内衣市场、童装市场、车辆市场、彩电市场等等。市场规模的估计对于产业规模的宏观量的控制有重大意义。
由于特定商品的个人消费量是稳定和有限的,所以特定商品的市场规模的大小,仅仅取决于消费群的大小,呈现为简单的正比关系。用Qi表示对I商品的市场规模,P表示消费群中消费者(包括消费法人单位)数量,则市场规模和消费群大小的关系就可以定量地表示为:Qi=kP,其中k为系数,当P=1时Qi=k,即k表示单个需求者的需求量。
还有一个限制需求量的原因是对任何物品的消费都需要时间,需求速度不可能在瞬间达到无限大。
对于没有购买储备的商品,我们可以像前面说的,建立一个等式:总需求量=总交换量=总消费量,比如每天买菜的家庭主妇对蔬菜的采购;比如在餐馆里就餐者的餐饮。
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建立一个辅助性的概念:交易速度。比如将市场上蔬菜的销售量做连续性的统计,会发现从早上开市以后,交易量随时间推移迅速增高,到上午10点以后开始降低,到午饭前后达到很低的程度,然而到下午又有一个小高潮出现,接近收市时再度冷清。再比如餐馆的销售额,每天出现三个高峰期。交易速度随时间的变化曲线,可以叫做“购买力曲线”。


所谓需求量的有限性,就是指这个总面积对于每个人来说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有限量。购买力曲线是可以变化的,但是曲线下面这个面积总是稳定的。如果一个人需要一辆车,今天购买力达到了就购买,明天就不会再买了。
总的需求量的大小就是每个人的需求面积的总和,它只与消费对象人群的大小有关。
决定总需求量大小的人群大小与商品的特性有关。每种商品都有其适应的对象人群,比如,女装的适应对象是成年妇女;童装的适用对象是儿童;冬装的使用对象是寒冷地区的人群;轮椅的使用者是腿残疾者等等。而每一个特定的商品适应人群的规模大小在一定的时间段内都是稳定的和可以估算的。这个人群的大小决定了特定商品在所估计的时间段内的最大需求量。
需求量与人群的关系的研究,在现代商业上称为“市场细分”,这方面的理论已经相当成熟。某种商品的需求量决定了这种商品的产业规模。不存在传统微观经济学所谓的最佳产业规模,或者说上述需求量的规模就是最佳规模。如果生产能力达不到需求量,产业一定会扩展其规模,直到规模超过需求量要求。
由于每一个厂商都想尽可能地独占市场份额,所以,在没有行业垄断和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每一个行业都会出现生产过剩的情况,即自由竞争必然导致生产过剩。
传统微观经济学的成本与产量关系推导出来的最佳产量理论是商业的幼稚。制造商关心的不是成本也不是利润率而是在他所着眼的时间内的总收益。在市场没有饱和之前,需求的压力会导致价格攀升,利润空间增加,厂商有充足的能力容忍成本的升高因此不会在乎成本的高低;在市场饱和之后,厂商的注意力将会转到市场份额方面,为了占据尽可能大的市场份额,厂商会降低其价格期望,牺牲短期的利润已保有市场份额。但对于绝对的垄断来说,他绝对不会把垄断产业的能力提升到按前述公式推算出来的最大需求量点。
那种按照“成本”概念推导出来的“最佳生产规模”是在错误的需求理论和需求量概念之下的错误结论。从来不存在受限于成本的最佳生产规模。
如果是必须需求的对象,这条曲线对应的时间就是人的生命时间。每个人的生命时间长度都是有限的和相对稳定的,这就决定了必须需求品的需求总量是有限和稳定的。如果是非必须需求品,这条曲线对应的起点和终点就相对不确定,起点取决于必须需求被满足的时间和个人的需求层次的分布,而终点是这种需求的解欲,但肯定不会超越人的生命长度。
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了需求量的有限性。其一,如果需求之“胃”是有饮食习惯的,仅爱好或习惯某种食物,那么进食的品种和总量都是有限的。其二,如果需求之“胃”适应性极佳,总是尝试不同的味道,那么,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尝试到尽可能多的味道,对每一种味道必是“浅尝辄止”,因此,其量也是有限的。
需求有限论是Maslow的层次理论成立的条件,如果没有一个固定有限的需求量,那么需要就无法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因为每一个优先的需求都会面临着因为某种因素而无限增长的可能,这将使得这种需求处于无法解欲的状态,后续的需求也无法展开。同时,也和人总是追求新的需求的心理规律相左,这都是不符合现实和心理学规律的。
需求有限论,意味着需求量不受其他因素(比如价格)的影响,价格只能影响需求序列的结构而不能影响需求量。用交换来满足的需求受限于交换的能力的大小,这个数量是有限的。此外,还有另一个重要的支付条件,那就是消费的时间资源。可以说,出让物的多少是交换能否成立的条件之一,而需求者有无时间来消费需求物也是交换能否成立的条件之一。所以,收入的预算序列方程必须附加一个时间分配的预算序列方程才算完整。关于这一点请参阅第四章“交换”的相关叙述。
同样因为行为占用时间,人出于好奇的天性,会增加需求的种类而减小单个需求类别的需求总量。广厦万间,夜眠七尺,讲的就是需求的有限性。人不是量子,不可以一分为二,所有的需求的满足过程(消费)都是假以时间完成的,而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所以在有限的时间内,一个人所能够从事的事情是有限的。
因此,一个人只能同时开一辆汽车;不会有人一天到晚坐在餐桌边暴食面包;游泳池或公共厕所不收费也没人整天蹲在里面;一个客人也不会同时租住两个房间;你不会因为向西边去的汽车舒适而不去东边办事;飞机比火车过瘾你也不会呆在天上不下来……
另外,需求是一种欲望,还有进一步的目的,比如“想吃”是一个欲望,其进一步的目的是“制止饥饿”,“获取能量”。基于根本目的的需求都是有定向的不是为了需求而需求,比如,你坐公共汽车到某地去,是为了到某地办事或观光,不是为了坐汽车而坐汽车,所以,你办完事以后就不会再去坐汽车了。

2-4-2-2 无限性
关于需求的无限性,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对与每个人来说,这种有限积分面积的曲线可能有无数条,也就是说适于每个人的已存在商品和即将开发的商品有无数种之多,这是由人的好奇心理所决定的——需求之“胃”总是想尝试品尝不同味道的美食——需求对象的种类几乎是无限的。其二是指人类的整体寿命与个体的寿命相对比会被看作是足够长的(尽管也是有限的)。
人的幸福的感觉是由解欲得到的,解欲的次数越多,人就感到越幸福。而解欲获得的感受只与是否解欲有关,与欲望的大小关系不大。大的欲望难以得到满足,也就难以获得解欲的快乐。所以,H•H•格森在他的著名的格森三定律中就指出:要想获得更多的享受,只有不断增加新的欲望。划小欲望的尺度,有利于欲望的实现,就更容易获得解欲的快感。所以,不要贪大是自古以来的古训,中国人讲“知足常乐”就是这个道理。
为了能够常乐,人就会使需求的多样性增加,而单个需求的需求量就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需求的有限性和无限性在追求快乐的主观目标下和人生有限的客观条件下的统一。
明显的事实是,商品在未来时间里的生产总量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值得关心的问题是在指定的时间段内,生产速度和需求速度的大小关系。
支持需求有限性观点的另一个理由是:经济行为的细胞“交换”产生的基础是剩余,而剩余的产生恰恰说明了:就多样性的需求来说,每一种需求的量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否则就不会生产盈余了。
关于需求量的有限性和无限性不是《交换理论》的发现,马歇尔也说过: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多种多样的,但每一个别的欲望是有其限度的。(《近代西方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汤在新、颜鹏飞著,P360)
第五节 预算
2-5-1 预算的概念
什么是预算?
预算是对自己所拥有资源的使用计划或方案,是对自己能力的发挥方式的规划。
对我们每一个人而言,我们的资源有两个方面:一是财富,二是时间。财富各有区别,但是时间对我们每个人几乎是相同的。
在经济学意义上,我们只有这两项资源可供考虑,即用于交换。
对财富的使用,我们以其相对价值的计量结果考虑,也就是以折合的资金量来考虑。
时间我们以物理时间考虑。
结合前面的Maslow需要层次和储水桶模型,我们可以把“预算”视为行为人对需求序列的细节安排,也就是将不同的消费按照先后顺序做出的排序。
2-5-2 预算序列方程
2-5-2-1 资金的预算序列
这里的资金,是指用于交换的资金,是对应于交换时刻的一个存量,而不是传统经济学的收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一个时间的因素在此中。用于交换的资金,在所考察的时间段内,可能是原有的积蓄,也可能是新增的收入的全部或部分,这是不确定的。
收入被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于消费的,一部分是积蓄。请注意,积蓄也不是储蓄,储蓄一般理解为将资金储存在银行里,积蓄包含在银行的储蓄,也包括放在身边的现金漏出、暂时没有用于消费的资金。
结合我们前面提到的需求的两分法,我们将消费的资金I按照流向划分为两方面,即用于必须需求的和用于非必须需求的,分别用Im和In表示,则有
I=Im+In
每一部分需求都有许多子项目构成。比如,必须需求由食品、水、食盐等构成;非必须需求由超出必须需求之外的一切项目构成。
在这个预算中,Im是不可减小的,根据Maslow的理论,消费者也不会增加它,因为它被满足后需求者将转向更高层次的需求。
Im同I的比值Im/I,实际上就是所谓的恩格尔指数。如果Im是稳定的,可以视为常数,那么恩格尔指数随收入的递增而减小是理所当然的事。用我们的水桶模型来理解,就是上层必须需求桶中的水量占总水量的比会因为必须需求水桶的容积的稳定而随总水量的增加而减小。
在指定的时间段中,从价值的角度考察,每一项需求都可以表示为价格和数量的乘积,不论是分为几次消费。对同一种消费,由于价格具有相同的单位可以用平均价格表示。
因此,我们可以将上述预算序列方程扩展为:
I=PmM+ΣPiXi
=PmM+P1X1+P2X2+P3X3+……+PnXn
M表示必须需求品的数量,Pm表示必需品的综合平均价格,比如全部按照重量或者体积计算的平均价格。Pi表示第i种消费品的价格,Xi表示第i种物品的需求数量。i的大小表示需求的优先顺序,是一种序数。
无论如何变化,PmX项是不会消失的,改变的只有后边的项目。
我们将上面的这个资金在需求序列上展开的式子称为“资金预算序列”。
每一个子项可以是对应于一次交换,也可以是多次交换的综合。也就是说,资金预算序列是对应于一个时间段而言的,但是其中的子项可以是所考察的时段中的某次或某几次消费组成的,因此预算序列分为两种:一种较大时间跨度上X作为需求量的预算,一种是其中的某次交换、X作为此次交换中购买量的预算,购买量的预算可以视为上述序列中的一个片断。这两种预算是完全不同的,下面我们先按照需求量预算来考虑,而作为单次购买预算我们在效用一章中再谈。
根据我们前面对需求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在这个序列中,M和Xi的大小是稳定和有限的。
因此,我们考察这个资金预算序列时,需注意的量只有三项:资金I,价格P和序列长度L。
我们分析序列的结构受什么因素的影响。
当资金I增加时,按照Maslow的需求层次理论和我们的水桶模型,我们知道:这时变化的是序列的长度,长度将会增加,即n会增大,也就是说,消费者将会增加消费的项目而不是原有项目的量。也就是说,消费者会增加非必须需求水桶的数量,而不是增加原有水桶的容积。同样,消费者更不会因为I的增加而取消原料序列中的某个子项。当I减小时,排在后边的项目会因为没有资金支持而被暂时排在序列之外,也就是说,序列的长度会减小,但是这个因为I的原因的减少是从序列的后边开始的而不是从序列中随意删除子项目的。
当价格P相对改变后会有什么变化呢?
显然,价格P的相对改变不会改变M,这是因为M的必须特性所决定的。对于非必须需求,价格P的相对变化也不会影响需求量X的变化,这是由于具体项目需求量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当某项商品的相对价格增加时,此项需求的需求优先顺序i会增大即会向后排列,如果增加的较多,会因为I的限制而被排除在需求序列之外。反之当P相对减小时,所在项目的位置会被向前移动,同样不会改变需求的量。
每个人的需求序列的结构和长度都是不同的,而且处于不断的调整中,这种调整主要是因为需求偏好的变化而进行的调整,但是在一段时间内是稳定的。对于消费者因将某些大的项目列入需求序列而导致出现“省吃俭用”、需求序列缩短的情况,我们不认为是价格对序列长度的影响,而将其解释为偏好对序列长度的影响,一旦这种影响的结果确定,这种大项目的价格变动也对长度没有影响。也就是说,价格通常的变动只改变项目的优先排序,而大的变动只会导致积蓄的扩大。出现因为某项特殊需求导致消费者放弃其它需求的情况,我们视为心理学的非正常情况,不予从经济学角度考虑。
以上这些分析,完全基于心理学的层次需求理论。假如需求量和价格有关系,就意味着低层次的需求尤其是必须需求存在无法满足的可能,高层次的需求也无法展开。因此,单单从这一点考虑,我们就可以看出,经济学任何试图将价格和需求量挂钩的做法,都是与心理学的理论不相符合的。因此,从一开始,就应该放弃对价格和需求量关系的探讨,这是一个定式思维带来的误解。
综上所述,需求序列长度L和I成正比,而与价格无关。这种关系,我们用一个正相关函数表示如下:
L=L(I)=kIα, 其中k、α为正数。

I的最小值为Im,即非必须需求对应的交换资本数量,这时的需求序列长度即最短长度Lm,在点(Im,Lm)之下,属于非经济区域或说是政治区域。因为经济社会是基于盈余而存在的,当财产连必须需求都无法保证时,需求者就会放弃用交换这种方法来满足需求,转而寻求非交换的手段。
2-5-2-2 时间预算序列
时间是人的另一个财富,人的所有行为都假以时间来完成。每一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而且无论贫富,所拥有的生命长度基本相等。而且时间这种财富具有不可储存、不可挽回、无法再生和无法分割的特性,对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因此,萨谬而森在《经济学》中引用了一个谚语:富人和穷人拥有相等的时间。这大概是大自然给予每一个人的最大的公平了。
每一种商品的消费,都需占用消费者的时间,而且时间由于无法分割,一个人在干一件事时无法同时从事另一件事情,所以消费者必须考虑自己对时间的分配和利用。
我们也很容易得出:每项消费占用的时间的总和就是总的消费时间长度。用类似资金预算序列方程的形式表示为:
T=Tm+Tn
同样,可以逐项展开为:
T=tmM+ΣtiXi
T=tmM+t1X1+t2X2+t3X3+……+tnXn
其中,tm是用于单位量的必须消费的时间;tn是用于第n项非必须需求的单位量上的消费时间。
与资金预算有所不同的是,当消费的对象一定时,t是不会改变的,这和价格不同。此外,T是一个不可随意改变的量,这和I可以由人改变也不同。因此,不存在T或tm、ti的改变对序列长度的影响问题。对时间的预算,比对资金的预算具有更大的难度和重要性。
2-5-2-3 综合预算序列
将资金和时间资源一同考虑,就是一种综合预算序列。
我们把一个消费者的时间按照价值来衡量,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资金预算和时间预算序列两个方程相加,得到如下综合预算序列方程:
I+T=PmM+ΣPiXi+tmM+ΣtiXi
即I+T=(Pm+tm)M+(ΣPi+Σti)Xi
我们将这个式子起个名字,叫做“量力而行方程”,表示一个人要根据自己的财力和时间来消费。假如某项非必须需求的价格较低,但是十分耗费时间,那么对它的消费同样是不合算的,因为它浪费了我们宝贵的时间。
应该指出,从价值角度考虑时间资源,同样是消费者个人的事,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的价值标准。有人对自己的时间看得十分宝贵,但是也有人满不在乎地挥洒着自己不可再生的时间。有人愿意用相当长的时间去做一件事,只能说明他对那件事的价值评估太高。但是,一个人是否在浪费自己的时间,其中有一个人生观的问题,已经不属于经济学的问题了。
第六节 其他问题
2-6-1 宏观的需求与微观的需求
2004年3月初,当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又一次在北京召开时,《工人日报》刊登了一篇名为“我们为什么要发展?”的文章。
这个问题提得对错参半。作者的意图本来是对宏观经济的取向提出思考,对破坏性的发展提出质疑,提倡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这是符合时代精神的。
但是,发展还需要理由吗?中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经常引用的说法就是“生存权”和“发展权”,显然,不需要再为发展寻找一个进一步的理由了。所以,“我们为什么要发展”的问题提得有点多余,也与文章的中心思想有偏差。
既然“为什么要发展”不需要理由,问题就应该改为“什么是发展?”。如何定义“发展”,实际上决定了发展的方向和结果。这同样引出了哲学命题:价值判断——究竟什么是“好”?值得我们向这个方向“发展”?
我们并不能将宏观的需求简单地理解为微观需求的相加。微观需求表现出的个人意志与宏观需求代表的公众意志有不一致的情况存在。
就以上对“交换”的2+2描述,我们可以看出,其中采用的前提依然是V• Pareto的个人主义原则,也就是说,决定成交与否的出发点中不包括他人、国家和利益集团的因素在内。单笔的交换中,获得满足的是交换的双方,这里并不涉及到第三者,也就是说,一笔成交只能是交换双方的满足,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并没要求对第三方负责,因此不能保证交易不损害第三方或公众的利益。
交换中的个人主义原则决定了单个交换所描述的微观经济形态与宏观经济之间存在着固有的矛盾,也就是经济在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的目标不一致性。。这也是交换自身的矛盾:任何人都不希望别人之间的交换损害到自己的利益,但却在自己参与的交换中只考虑自身的利益和满足。就像V•Pareto描述的那样。
因此,通过公共的、或者说是国家的方式对交换的自由的限制就成为必然。
看得见的手对看不见的手的限制究竟应该到什么程度,微观和宏观经济的平衡点在什么地方,并非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的是:这个矛盾是天生存在的,不可忽略的。
出于这种认识,我们也可以对提出限制政府职能的论点表示怀疑。政府的职能肯定是存在的,问题不在于要不要限制政府职能,而是政府职能的授权机制。如果政府的职能是公众决定的,就应该被认为是合理的,但公众的思想也是在不断变化之中,因此不可能存在一成不变的政府职能范围的划分方案。
2-6-2 关于供给
传统经济学在供给概念上的混乱程度和在需求概念上相同。
许多教材陷在什么是“供给”,什么是“供给量”上不可自拔,没有一个统一的角度和定义。比如有的说“供给是一种行为”,有的说“供给和供给量是不同的概念”。
我们看看两种对“供给”的定义,看看其中到底有什么异同。
其一,《微观经济学原理》(第三版修订本,经济管理出版社,王秋石主编)的定义:“供给是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价格条件下企业愿意生产并销售某种产品的数量”。并表示为Qs=-c+dP(c,d>0)。
其二,《西方经济学》(中国金融出版社,刘辉煌主编)的定义:“一种商品的供给(SUPPLY)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市场上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下愿意并能够提供的该商品的数量”。
但是,我们按照中学时代老师教给我们的语言分析方法,两者的主谓宾语是相同的:“供给是数量”。差异在于宾语的定语不同,是什么数量。事实上,前者指的是所谓的供给曲线上的一个点,后者则是说整条曲线。我们可以简单准确地用数学语言将后者表述为“供给是指供给量与价格的函数关系”。
说来说去,两个定义都没有真正告诉读者,供给量是什么,这才是核心的问题。
但是,也有对针对“供给量”定义的。如《现代西方微观经济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李翀编著)中就讲到:某种商品的供给量是指生产者在某一价格下希望出售的这种商品的数量。
这里的问题和前面关于需求、需求量、需求速度的问题是同样的。
传统经济学语言的欺骗性使我从来都没有理解到经济学的供给的含义。我们知道,生产商生产什么,取决于有没有利润可图,如果在特定的市场条件下某种商品的价格是有利可图的,愿意生产的量就是无穷大,如果这个价格所限定的利润是无利可图的,市场上就不会出现这种商品,这种商品只能在市场之外找到。如果市场有某种商品在出售,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制造商和经销商是有利润的。对有利润的商品,市场容量有多大,生产商就会生产多少,如果原料能力条件改变了导致供不应求,价格就会上升,如果上升的价格为需求者接受,新的利润空间就会刺激生产商提高能力,重新跟上需求的步伐,如果上升的价格压制需求,又会使生产能力和需求速度匹配。
2003年底和2004年初期间,中国大陆的钢材价格持续上扬,导致一些微利经营的自行车企业宁愿停产也不愿接单。尽管经销商在价格上已经作出让步,但是增加的价格无法弥补钢材价格的上涨。这些事实(历史上已经重复了几千年)最清楚的表明了生产者的行为指挥棒是利润,而且唯一地是利润,与并不存在的需求曲线还是供给曲线统统无关。关于这一点可以参阅第六章“利润”。
“供给”和“需求”一直被一些经济学者习惯性地作为对等的一对概念加以研究。《交换理论》不认同“供给”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认为至少在以下三方面“供给”和“需求”不能并列。
首先,“供给”和“交换”是对等的,而不是与需求对等的。《交换理论》把经济视为“交换的集合”,供给的概念不是经济行为即交换这种人类行为的内容。供给是一种公有制下满足需求的手段,在我们前面的论述中它归属于满足需求的手段中的第三类“接受配给、施舍或乞讨”。如果采用“供给”方式满足需求,人就会坐以接受供给而无须交换了。
需求这个汉语词汇,实际上包含了“需”和“求”两个意思。而“求”是一个行为,是对“需”这个动机的配合,因需而求。如果我们只是将其作为“需”(NEED)来理解,把“求”的含义分割出去,我们也可以将“供”和“求”对应起来。所以,“供求”的说法是合乎逻辑的,而“供需”这个词有点儿不合逻辑的。
其次,作为行为科学的概念来看,“供给”是一种行为,而“需求”是行为的动机。供给作为供给者的行为其动机依然是“需求”。需求支配着一切行为。
再者,传统经济学中的“供给者”的需求是其供给行为的动机,“需求者”的需求是供给者行为的条件。也就是说,一个“供给”行为依赖于供给者自身的动机和需求者这个外部条件才能够成为现实的“行为”。所以,在一个交换中的一个“供给”行为依赖于两个“需求”:一个是作为内部动机的供给者的需求,一个是作为外部条件的需求者的需求,缺一不可。因此供给和需求不是传统经济学中的1:1的对应关系,而是1:2的关系。
而是因为他们在考虑自己的利益”。《交换理论》把私有制下的公平交换视为
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那种公有制下的物品(不是商品)的分配体制依赖于政治制度所决定的分配方案,而不公平的交换(本质是掠夺)是否能够合理存在取决于政治制度框架下的法律制度,均不是经济学所能够解决的问题,经济学在此在以“交换”为细胞的私有制经济中,供给的概念是多余的,这一点亚当•斯密早有妙论:“我们不是因为屠夫、农民或者面包师的善良而得到我们的晚餐,而是因为他们对利益的追求。我们不是得益于他们的人性而是得意于他们的自私”,“我们可以吃到晚餐,不是因为屠夫、酿酒工人或者面包师有多么好心,应该明智地收敛它对政治领域的霸权延伸。
所以,供给的概念对在这种界限之内展开的经济学是多余的。
真理有时会让步于错误的习惯。就像现在人们明明知道是大脑在进行思考,却依然习惯地说“心想”。“供需矛盾”的说法在商界和经济学界已成习惯。我们把市场上某时段内某种商品物的生产数量称之为“存量”,尽量不用“供给量”这个词,但在叙述必要时,仍称之为“供给”。但是,经济学应该明白:心想实际是脑想——供给与需求不是对等概念,市场上只有交换者或需求者,没有供给者。只有公有制下的“政府”才是供给者。
第七节 关于需求曲线
(这一节放在这里不是很合适,因为其中较多地涉及到了还没有提到的“价格”概念。你如果觉得对本节理解有困难,可以在读完第五章之后再来读这一节)
2-7-1 分布与速度
我们考察某个量A,其单位为“A的单位”。有另外一个量B,如果我们可以考察A在B上的分布情况,那么B称为分布基准。比如,质量在线上的分布(质量线密度),长度是分布基准;质量在面上的分布(质量面密度),面积是分布基准;而质量在空间的分布(体积质量密度即常说的密度),体积是分布基准。
分布的结果也是一个被考察的量,称之为“分布”C。分布C的单位是量的单位与分布基准的单位的比,即“A的单位/B的单位”。
我们把A、B、C的这种关系,叫做分布关系。对于一个确定的分布关系,量A是量C在分布基准B上的累计,如果变化是连续的函数关系,可以以其在分布基准量上的定积分求出。即

时间是一种常用的分布基准。
某个量在时间上的分布广义地称为“速度”;速度在时间上的再分布就是加速度。比如,位移S对时间的分布就是物理学的运动速度v;温度在时间上的分布,可以叫做升温或降温速度;需求量在时间上的分布就是需求速度。
速度是一个存量概念,速度在时间上的累计或积分就是位移,位移基于时间变化,因此是流量概念。
从单位上看,广义速度的单位是量的单位与时间单位之比,而变量的单位中比不包括时间单位。比如速度的单位是“米/秒”,位移的单位就是“米”。位移作为流量,不能在单位中再包含分布基准“时间”的单位了。
2-7-2 需求量到底是存量还是流量
我们从前面的观念看,包含了时间这个分布基准的量,实际上是广义的速度,也就是说,经济学一直在把需求速度当作需求量,而本身又没有定义“需求速度”的概念。
需求速度作为分布,一种存量,其单位中包含分布基准时间的单位,而被分布的量“需求量”就是一个纯粹的“量”,单位中不能再包含“时间”单位。
下图出自《西方经济学教程》(山东人民出版社,赵炳新、张立达主编,第21页)。图中的横坐标Qx,文中称为需求量,但实际是需求速度,其单位也是速度的单位“kg/年”。

两个存量可以建立一种对应时间点的关系,而存量和流量不能建立这种关系。价格和供求速度同作为存量概念,在两者之间建立联系P=P(Q),这个关系的图形就是凝固在指定时间的“定格”,也就是在时间剖面上的影象,必须指定剖面的时间位置t。
传统经济学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把需求速度(存量)当作需求量(流量)来使用。如上图,图形可以成立,但是横坐标上实际上不是流量。
如果把价格当作存量,在需求量定义中就不能讲“在一定的价格水平下”,因为,一定的价格水平就意味着首先给定一个时间点,否则无法知道你指的是什么时间点的价格,即使假定价格是常数,也改变不了其存量性质,就像匀速运动中的速度依然是存量一样。
经济学的混乱由此开始。讲“需求如何影响价格”时是指某次交换,而讲“价格如何影响需求”时又变成了现在的价格如何影响今后的需求了(因为在指定的具体交换中,价格永远是既成事实的结果,不可能影响已被满足的需求了)。而这种不同时段内的变量概念被偷梁换柱地集中在一个式子当中。
毫无疑问,价格是对应于“时间”的存量Stock(在某时点上的数值,即时点数(人民出版社出版,刘利新主编《西方经济学》P181)。而需求和供给的概念是对应于“时段”的,即流量Flow(在一定时期内的量,即时期数。出处同上)。存量可以表示为时间的函数,存量和流量之间要建立关系,必然不能脱离时间概念。在一个时段内价格可以有无数个取值,究竟是哪一个决定了需求呢以及为什么其他价格不起作用或说需求和供给决定哪一个时刻的价格而不是另一个呢?如果T1时的价格影响到了T1到T2时段内的供给量和需求量,那么它为什么不影响到T3时刻的供需呢?如果时段的截止是人为指定的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虽然传统经济学也讲STOCK和FLOW的概念,但是始终不敢承认“价格”是STOCK(如上著作在举例STOCK时不提价格),这实际上是为了让“假设价格不变”这个说法不露出破绽、让价格和需求量能够产生本不存在的对应关系而故意含糊其词。事实上,传统经济学由于没有真正认识到价值的主观特性,也不可能认识到价格是由主观特性的价值决定的随时可变参数,也没有认识到价格的本质就是交换的比例,因此也无法确认这个参数的性质究竟是流量还是存量。在传统经济学中,经常不自觉地以“需求速度”替代“需求量”,使之从一个FLOW变为了一个STOCK。
有些论述干脆彻底回避,闭口不谈需求量和供给量的单位是什么,我们只能看到纯粹的无纲量的数字。有的在“需求表”中故意把“一定时间内”的时间省略掉,赋予实质上的需求速度以“个”、“台”等纯单位量,其实质仍是“个/年”、“台/月”。
但是,传统经济学也并不是一直将需求量当作流量来看待的。比如在“蛛网理论”中,传统经济学就一反常态,将原来一直强调的流量变量赋予一个时间下标,写成Qt,对应的需求函数也变成了:Qtd=α-βPt,(《西方经济学》,中国金融出版社,刘辉煌主编),需求量和价格都对应于时点t了。在蛛网理论中,价格和需求量的流量/存量性质彻底地被西方经济学回避了。
2-7-3 传统的需求函数不能成立
当你翻开现代经济学的教科书,看到大多数人都不知所以、只有在高等学府里才能学到的数学式子充斥全书的时候,给你的感觉是“拿错了书”,进而的反应就是:经济学决不会是这个样子——几乎尽其所能地囊括了现代数学所有的前沿理论。
经济学不存在该不该用到高等数学的问题。数学是工具,当用则用,但不要为卖弄数学知识之用而用。
熟悉自然科学的人都清楚,大多数学模型都是现实的简约而不是现实,但如何简约以形成模型并非是随意妄为的。数据或变量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只有一种,有相关和非相关、正相关和负相关、强相关和弱相关。相关的变量之间也有主变量和因变量之分,因果关系不是可以随意变更的。
经济学在数学应用方面已经到了自不量力的地步,许多变量关系仅仅是经济学玩家们的主观臆想罢了,招致了许多经济学圈内人士的强烈反感和批评:随便在数学习题集里找一个二元方程就可以开始经济学的长篇大论了。下面仅对大家熟悉的需求曲线的数学谬误做简单证伪。
因果原理告诉我们:A事物是B事物的直接原因的话,B事物就不可能同时是A事物的原因,也就是说,因果关系不可颠倒。传统的经济学,忽而在供求曲线里讲“价格是影响供求量的主要因素”,忽而又在均衡分析中讲“供求决定价格”。事实上,“需求如何影响价格”的命题是正确的,而“价格如何影响需求”命题是不能成立的。
在传统经济学中,供求和价格的关系被描述为大家熟知需求函数和供给函数这两个词。P表示价格,Qd表示需求量,P和Qd的关系被表示为线性函数:P=A-BQd,其中A、B(α、β)为正数。
我们在学习物理学的知识是,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函数表达式,我们习惯性的对式子中的系数进行分析,通常这些系数具有一定的意义,而且许多系数本身还具有单位。比如对一般的直线方程y=kx+b,我们知道,k代表斜率,b代表截距,且b和y具有相同的纲量。
我们也可以将这种方法用在经济学的需求曲线中来。令Qd=0时,得到P=A,即A的经济学意义是“需求量为零时的价格”,需求量为零时的价格是什么意思?东西无人问津矣!也就是说,A=0,(当价格被定义为“交换的比例”时,需求量为零等同于交换的其中一方因为交换比例不合其要求而不愿意交换,即他出让的物品的量为零,作为“量比”的价格自然也就是零。)则P=-BQd成立;而对此式来说P、B、Qd同时为正数是显然不可能的。也就是说,P和Qd从正相关P=A-BQd变为负相关P=-BQd了。
总结如下:
∵当Qd=0,P=A
∴A=0 、 P=-BQd
∵P、Qd>0
∴P=bQd,b=-B>0
∵┐(A∧┐A)
∴P=A-BQd谬
能推翻这一证明的唯一方法是解释这个系数A代表的意义是什么,或“价格是从某个起点A向上计算的,最小为A,不可能为零”并解释为什么从A开始。
矛盾律的微积分表述是,如果函数y=f(x)存在反函数x=F(y),那么反函数的导数Fˊ(y)与原函数的导数fˊ(x)必定同号。就是说,如果y是随x的增加而增加的,那么反过来x一定也是随y的增加而增加的,这是数学常识,即函数的导数等于反函数的导数的倒数,就是:Fˊ(y)=1/fˊ(x)。鉴于此,价格和需求量(供给)就不可能同时保持两种完全相反的相关关系,“价格上涨需求量下降”和“需求量下降则价格下降”这两个命题必有一个为谬或两者皆谬(事实上是两者皆谬)。
把Qd和P的关系表述为Qd=α-βP,数学上是等效的,但有倒因为果的逻辑谬误。均衡分析的思想基础本来就是“供求平衡”、“供求决定价格”,所以,供求是因,价格是果。
但是,传统经济学也不是一直坚持某种因果逻辑,而是随心所欲的。价格和供求量的关系都是作为经济学最基本的知识放在经济学教科书的开始的篇章里讲解,但是,到了需要的时候,经济学又可以完全忘掉这个问题,把供求量和价格之间的所谓逻辑关系置之不理,比如在预算线移动、边际成本推导等等之中,价格成了和供求不相干的变量或常数。
假如有人提出,因果关系无关紧要,那么我们就可以用Qd=α-βP描述P随Qd的变化,我们就应该从图形上得出结论:当需求量上升时价格下降,当需求量下降时价格上升。传统经济学能够承认这个结论吗?
如果你对“需求量为零时价格为零”的论据还有怀疑的话,我们还可以从需求函数中得到更加让你吃惊的结论来:
对P=A-BQd,令Qd=A/B,则有P=0。
这意味着只要你的需求量达到一个特定的值,对方就会把东西白送给你,天下竟有这等好事!——均衡分析原来有如此妙用:只要计算出每种商品的A/B值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了!
下图摘自《西方经济学教程》(山东人民出版社,赵炳新、张立达主编)第21页。这个图就告诉你,只要你需求量达到140kg/年,就有人免费为你提供。

能说明这个笑话并不可笑的方法是:首先说明不可以按照需求曲线解释价格随需求量的变动。第二,承认需求曲线不过是随便说说而已,是不能当真的。
需求量是一个流量(Flow),这是经济学强调的;但价格是一个存量(Stock),这是经济学一直回避的。变量作为存量必定与时间有关,存量变量对时间的导数就是广义的速度概念,进而存量变量可以通过它的变化速度这个存量对时间的积分求得。
如果方程Qd=A-BP成立,A必定也是流量,BP也必须是流量。既然P是存量,那么,B就只能是作为含有时间因素的变量来使用而不能是一个常量系数。否则,存量和变量之间必须借助于时间相联系的逻辑就被违背了。
需求表是荒唐可笑的。股市从开市到休市,价格一直再变,股民知道价格是存量,是会变化的,因此他会等待一个他认为可以接受的价格点进场交易。不存在在每一个价格点上交易多少的问题。如果价格可以在高低之间变动,要一个人来填这个需求表,他一定会在价格最低的一栏中填上他计划的所有需求量,而其他栏目填上“0”。如果股民买进了股票,价格走势明白无误地显示继续下跌,说明他的判断失误了,这时他会立刻转做空头,卖出已经买进的股票,等待下一个低价位重新买进。
需求表让我们迷惑:为何要让我们在价格升高时继续买进?难道不是自由交易吗?除了人为地填上让需求曲线向下的数值外,需求表没有任何学术价值。表格和曲线本来是一回事的两个说法,但到了经济学里,竟然变成了可以相互证明的依据。
供求表和供求函数只是无根据的假设,后继者都把他当作规律来津津乐道。萨谬尔森充分发挥了来自Alfred Marshall(1842~1924)的“条件相同状态准则”,告戒学习经济学的人一定要“假设其他参数不变”,这真是天大的数学笑话,对纯粹的数学来说这是可以的,但一旦与现实问题相结合形成数学模型就不可以随便假设什么不变。
比如,我们不可以对着C=Q/U来讨论假设C不变,U随Q如何变化,因为这时C如果被指定代表某物体的电容,Q是带电量而U是电压,就不能将式子写成Q=U•C来讨论Q随C如何变化,因为电容C恒为常数;我们也不可以对着Z=Y/(X-1)来妄论Z随X的增加而减少,因为Y可能代表X2-1或其他与X相关的关系Y=y(X),当X增加时Z不但不减少反而可能是增加的。
理智的思考告诉我们:当正相关和负相关同时成立时,唯一合理的结论是“不具有相关关系”,而不具有相关关系的变量之间不能被表述为线性函数关系。被定义为流量的供求量就是和存量价格不相关。
假如经济学建立在这种根本不存在的荒谬理论之上,经济学就不可能是正确的,而只能是“无用的”。
可惜的是直到现在,经济学人——从学生到名家——还在讨论需求曲线究竟是向上还是向下的问题。
传统经济学的荒谬,就在于它建立了一套完全抛开心理学需要理论的需求学说和抛开逻辑学的自己的荒唐逻辑。

需求函数的荒唐实际上是根本错误所致,可以归结为三个错误:
第一,从心理学需求理论得知,需求量与价格无关。价格是交换中的概念,而交换只是满足需求的方法之一而不是唯一方法。如果没有交换,照样有一个需求问题和需求量问题,因此两者无关是十分正常的。关于需求量的有限性和稳定性我们前面已经说明。
第二,即使需求量是常数的假定不严格,我们知道在一个交换中有两个需求量而不是一个,因此,单一需求量决定论必然是错误的。
第三,需求量是流量,而价格是存量,不可以在一个两维坐标系中描述两者的关系。事实上两者也没有关系可供描述。
《交换理论》
第九章 货币
第一节 货币的功能
9-1-1 什么是货币
本章谈论的“货币”是指统称的货币,而不是货币分为几种形式中的一种。把货币分为诸如硬币、现金(纸币)、存款之类并不具有经济学的意义,它仅仅是银行的商业运做方式和习惯称谓而已。
银行可以无限制地改变货币的形态,比如硬币也可以大面额的、可以作成方形的、可以用其它材料制作;纸币可以有不同防伪等级、材质也可以不断改进;存款可以开给你一张纸条、可以发给你一本存折,存折可以是普通的或带有磁条的、可以是磁条信用卡、带IC集成块的IC卡等等。
仅仅是货币形式的变化并不会影响到货币的功能和本质,也不会影响经济学对货币的研究。
******
在金本位时期,英镑上印着这样的话:“我将付给持币者1英镑”。英镑,是重量单位,“我”就是英女皇,是大不列颠政府。她付给持币者1英镑什么?白银。换句话说,这张纸条是英国政府给持币人的收据或欠条,表明政府欠他1英镑白银。它不仅说明了所欠的物品和数量,还告诉欠债的是谁。你愿意持有这张纸条,说明你信任女皇。
1971年,美国政府废除了美圆与金本位制挂钩的制度。从此以后,美圆便与黄金无关了,现在的美圆代表美国政府赎回这个美圆的一个承诺,用什么赎回?用另外一个美圆。如果你愿意使用美圆,说明你信任美国政府。
《THE FUTURE OF MONEY》中列举了五花八门的“社区货币”。其中有一种被称为“时间美圆”的社区货币,据作者Bernard Lietaer说,目前至少已在多个国家的300个镇中被采用了。
“时间美圆”在中国也已经存在。某电视台曾经有一期节目专门讨论这个问题:有一个青年以青年团的名义组织发起了一个“时间银行”,参加者用义务劳动的形式为其他人提供帮助,劳动的时间被记录在一个小册子上(货币协议书),在这个人将来需要帮助的时候,组织可以用其他成员的义务劳动来满足他的需要,条件是他的小册子上储蓄有“时间”。(电视台组织讨论的目标指向是:究竟应不应该把在中国有着崇高荣誉的“雷锋”精神商品化。但这不是我们在此关心的问题。)
时间银行的货币——记录成员工作时间的小册子——同现在的银行借记卡在本质上完全相同。
所以,纸币的本质已经再清楚不过了:欠条或提货(所有权)凭证。
Bernard Lietaer在《The future of money》中给货币(非实物货币)下了一个定义:
“货币就是社区内部使用某种物品作为支付手段的一项协议”。
这个定义比较准确,但是还有一些问题:货币究竟是指“协议本身”还是指“协议的内容”?如果是“协议的内容”,没有必要限制“协议本身”使用某种符号形式,也就是说我们有可能什么实物形式都不用,连信用卡都省略掉,仅仅凭借信息符号,比如一个密码或我们的指纹、DNA等生物信息来确认我们在银行的存款。
与本位商品脱钩的货币形式,其本质是在国家信用担保下的一种债权。持有这种货币的人就是国家的债权人,有具此凭证向国家索债的权利。
那么,国家为何要使用国家的信用致使国家向民众负债呢?
国家之所以这样做,当然是因为它不会因此背负债务。国家的每一个公民对国度之内的自然资源原则上拥有天赋平等的所有权,或者说承认这个平等权利的人组成了一个国家。国家机器要运转,就要有对资源的支配权利,也就是说,愿意加入这个国家的人,必须贡献出自己的一部分对资源的所有权来支持国家的存在。国家对公民让渡出来的这部分对资源的所有权开具一种收据或欠条,以示对这个让渡的接受和承认,同时也是对公民的国籍身份的承认。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发行统一的欠条也就是“债券”之同时,国家拥有了对某种自然资源的占有权利,同时对等的背负了对公民的债务。而公民拥有了对国家的债权,同时也失去了对所拥有的资源的所有权。
假如这个欠条是可以在国家范围内自由转让的,只要持有这张债券就可以向国家索债的债权人,这个债券就演变成为国家货币。因此,国家货币的本质是一种债权符号,是债权,是商品化的债权。
我们在此将货币分类定义如下:
实物货币:价值计量的标准单位物品或国家强制实行的实物替代品。
债权货币:是社区内部使用的、用来证明持有人拥有某种权力的凭证。
实物货币是商品实物,而和与本位商品脱钩的纸币不同。与本位商品脱钩后的货币是债权符号,是欠条,是商品化的债权。2+2中讨论的某些理论对纸币也适用,但出发点不同。
9-1-2 货币的性质
对货币的价值或功用的认识,在经济学上似乎没有太大分歧。通常传统经济学将货币的功能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交易的媒介、价值的标准、记帐的单位、延期支付的工具以及储藏财富的功能等。
“延期支付的工具”的说法十分含混,是将货币排除在商品范畴之外的结论。如果将货币作为商品(商品化债权),我们就不能将货币参与的交换说成是“延期”。只有连“欠条”都没有出具而单一商品已经转移的行为,才可以视为“延期支付”。我们也可以把延期的支付看作为下一次由货币参与的交换,因此不再采用这种说法。
“记帐单位”和“价值标准”是同时成立的,也就是说,只有成为价值标准,才能够作为记帐单位,或者说,要作为价值标准,必须有一个标准单位,这个标准单位当然也可以用来记帐。
我们在“价值的计量”一节中已经介绍了“计量”的本质。作为计量标准单位,必须具有客观的稳定不变的可测特性。在货币与黄金挂钩时,这个特性就是黄金的重量,不可测的价值转变为可测的重量,因而主观弹性尺度就变为了客观刚性的尺度。但是,货币和黄金脱钩之后,我们无法找到这种客观与主观的联系了,因此标准单位就不存在了。
由于不存在“标准价值”单位,所以,货币作为“记帐单位”的功能也不存在了。我们不可以说,因为美圆上印有“DOLLAR”字样,就说它的单位是DOLLAR。比如说,我们不可以随便写出一个字符串ABX作为长度单位而不赋予其客观的内容,当有人问“ABX”是什么意思时,你不能回答“就是长度单位”,“一个ABX有多长”必须有具体客观的内容,你不可以告诉人们说1ABX就是1ABX。
而现在,美圆就是如此,“一美圆相当于多少(价值)?”,答:相当于一美圆。
与黄金等本位商品挂钩的债权符号,因为对应于可以计量的实物,所以,依然具有价值计量标准的作用。而与黄金脱钩的货币,仅仅是债权符号,在法律的强制下作为债权凭证,因此只能是交易的媒介。
通过储藏货币来储藏财富是客观价值理论给我们带来的一种错觉。在货币存在的时候,我们因为它具有价值尺度功能来赋予其价值符号的作用。货币以纸币这种实物形态使我们产生错觉,认为价值是一个可以保存的东西,然而,价值是我们在某时刻对某种对象的价值判断的结果,价值量是一个存量,是无法积累的。就像我们无法用某种凭证将“美好”保存下来一样,你不可能将某种东西的价值写在纸上转让出去,因为价值只有通过那种东西本身的存在而存在,是主观赋予并依附在事物上的,不可剥离的。价值一定是指某种事物的价值,不可以脱离事物而言价值。
因此,总体地说,货币仅具有价值标准、交易媒介两种功能。
但是,货币究竟具有什么功能是人为赋予的,如果货币被区分为实物货币和债券货币的话,货币的性质或者说功能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实物货币具有价值尺度的功能和交换媒介功能,是因为人们赋予了它这种功能。因为实物货币本来就是商品物,因此具有商品的一切属性,实物货币参与的交换就是商品与商品的交换,在这种交换中,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同时,是作为商品的价值计量的标准单位来存在和使用的。
而与等价物脱钩的债权货币不再具有的价值尺度的功能,仅仅是一纸欠条,仅仅具有交易媒介的功能。在这种交换中,人们不再用货币衡量商品的价值,而是用货币衡量债权的大小。
货币不具有价值尺度功能,是因为人们取消了对其功能的“赋予”。由于现在的纸币不再具有价值尺度功能,因而我们无法根据纸币判断相对价值的大小。
在国家信用担保下的债权货币为何不称为信用货币呢?把与本位物脱钩的货币看作信用符号为什么不合适呢?
如果将债券货币视为纯信用符号,实际上具有很多内部的矛盾,这些内部矛盾将导致现代的货币学说是无法成立的。
首先,信用本来是不可以分割计量的,现在被以货币的形式分割并计量着。如果我们使用实物商品进行交换,我们在交换之后就不在拥有对让渡出去的物品的所有权。但是,我们不认为一个人使用他的信用会导致他的信用的减少,恰恰相反,信用是可以重复无限次的使用的,不会因为使用而消耗,反而会因为使用而增加。一个人越是多次的使用自己的信用,它的信用水平就会越高,信用是在使用中得以体现的。
其次,信用无法转让。你无法将你的信用转让给别人,即使你对其他人提供担保,信用也依然是你的信用而不是他的信用,别人是看“你的面子”而不是看你所担保的人的“面子”。同时你对他进行担保是因为你相信他,也是因为他对你具有信用,那个信用是他的也不是你的。信用脱离了主体就不复存在了。
其三,因为信用是无法分割的,所以信用没有“量”的特征。假如信用被用财产的形式计量着,就导致信用的实物化或商品化,具有钱财的人就成为了有信用的。而在“有钱”和“有信用”、“富人”和“讲信用的人”之间是没有逻辑关系的。
如果将货币纯粹信用化,肯定不存在量的问题。信用只有好和不好或高低之分,无法计量。
之四,由于信用无“量”,“货币量”就只能是“货币代表的价值量”而不可能是“货币代表的信用量”。然而,现代货币已经不具有价值尺度功能,因此变成为一个自相矛盾体。
换句话说,信用是无法商品化的。
因此与实物脱钩的货币不宜被认为是信用的符号,尽管它是靠国家的信用担保的。而称为“债权货币”比较贴切,因为债券的商品化没有任何不妥,也不会得出债权人就是有信用之人的结论。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就依法拥有债权,与他本人的信用没有关系。
货币中表现的信用是国家的信用不是使用者的信用。
再重复一遍:实物货币是商品实物,债权货币是债权凭证,是商品化的债权。
第二节 货币购买行为
9-2-1 货币参与购买的类型
货币被区分为和本位商品挂钩的实物货币和与实物脱钩的债权货币之后,由货币参与的购买行为也同时被分成了两种类型。
实物货币参与的购买,货币也是实物商品,交换的形式就是2+2,本质是实物与实物之间的交换。就像我们在上面所讨论的情况一样。
债权货币参与的购买,货币作为一种被商品化的债权参与交换,交换的形式依然是2+2,但是不再是实物与实物的交换,而演变为债权商品和实物商品的交换。如果交换的两种物均是货币,就演变为债权商品同债权商品的交换。
9-2-2 “实物货币”参与的交换与价格
如果我们将前面对价格的经济学定义应用到现实中同样是适用的。
在2+2中,如果其中的一种商品是货币,这时的价格就是“货币价格”。也就是商业上的、被经济学一直含混使用而不知所谓的“价格”。
我们讲某种商品的(货币)价格是多少,意味着在交换过程中此商品与货币的数量比例。比如牛肉的(货币)价格是每公斤2圆,或者说成是“每圆(钱)0.5公斤牛肉”,意味着牛肉与货币交换的数量比例是“1KG牛肉/2圆货币”。
可见,货币价格与我们上面的纯经济学价格定义是相容的,不冲突的。因此,商业上的、日常生活中的价格实际上是纯经济学价格的一个特例而已,是2+2中的一种物作为货币的特例。
商业的货币价格,由于人们长期的习惯性称呼,极易误导经济学研究,使经济学陷入习惯性定向思维的陷阱。首先,由于2+2中的一种物被特定为货币,所以人们在称呼时就简化了,把货币省略了,涉及到两种物的交换比例就好象变成了一种物,给人的感觉是“商品具有价格”,价格是商品的一种属性等等。而从前面的叙述我们已经知道,价格作为交换的比例,涉及到两种物,并不是其中一种物的属性。
经济学的先驱们也意识到价值对价格的影响,但是由于没有认识到影响的具体方式(鸟笼理论),所以,无法分清价值和价格的异同,始终认为存在一个价值中心,价格是在围绕这个中心波动的。从2+2的逻辑分析中,我们知道有两个物,即使甲乙双方对物的价值判断完全相同,也有两个价值中心,不存在一个供价格围绕其波动的价值中心。
对于众多商品的集合,我们用前面所述的价格矩阵来分析。
在价格矩阵中,我们将商品Q作为本位商品,那么与Q全关联的行(从左到右:P1Q-1、P2Q-1、P3Q-1、P4Q-1……1……P(Q-1)J、PQJ)或与Q全关联的列(从上到下:P1Q、P2Q、P3Q、P4Q……1……P(Q-1)J-1、PQJ-1)就是商品体系的“货币价格矩阵”,我们把其中下标中的Q简略掉,就成为::
P1-1、P2-1、P3-1、P4-1……1……PJ (注:-1表示负一次方)
或: P1、P2、P3、P4……1……、PJ
简称为商品的“货币价格”,例如P5表示商品5的Q本位货币价格,这就是经济生活中常说的“价格”。
必须注意:这个商业意义上的价格仅仅局限于“商业意义”,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价格的一个特例,不能够表示经济学意义上的价格概念。经济学必须严格区分“货币价格”和“价格”这两个概念,如果把这两个价格概念混为一谈,就会导致经济学的荒谬。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货币价格的判断要远远重要于对价值的判断。但是货币价格的判断是十分复杂的事情。
首先,货币价格的判断包含着的内容较为复杂,不仅要判断自认的价值,还要站在交换对方的立场上推敲对方的价值判断。在非透明的市场环境下,推敲对方的价值判断非常重要也非常的困难,所以,实际经济活动中,交换行为的“潜规则”之一就是“只要自己有赚就行,不要管对方赚了多少”。
其次,就纯粹的经济学价格判断来说,人们往往受货币价格判断的商业思维的影响而忽略两点:之一,单个的物是没有价格可言的,价格意味着交换,假想的价格就意味着期盼假想的交换成立。之二,两种物之间也是没有价格的比较的,因为两种物之间只能形成一种交换关系即一个价格。借助于第三者的价格比较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价格的单位不同,比如1桶食油的(货币)价格是10元,1个玩具是2元,哪个更贵?不知道,即使食油也可以按照公斤为单位出售,但是单位依然不同,就像线密度、面密度和体积密度无法比较大小一样。
所以,价格的测评只能是对一个固定的物对之间在不同时间的交换比例或同一时间不同地点的交换比例的比较。比如说大米和货币的交换比例,今天和明天可以比较或同一时间A市场和B市场可以比较。
人类用于交换的一切物品,都有一个用来交换的最小成交计量单位,人们通常也是以此作为货币价格的单位的。这种交换中的最小成交批量我们称之为交换单位,每一种物品都有不同的计量方法,即一个交换单位的量是人为规定的,如所谓“笔”的大小和股市上的“手”以及拍卖市场上的“最小加价量”的大小。但是,长期的商品市场经济已经规范了人们的交换行为,各种物的交换单位都已经约定俗成了,只是在不同层次的市场上有所区分,如零售市场和批发市场通常是不同的。即使没有先例的交换,也会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这个客观条件就是体现物的使用价值的最小结构,如汽车最少只能是一辆、电视机最小只能是一台、看电影最少是一场、程序最少是一个、夫妻人数最少是二人、货币有最小的辅币单位等等。这样,我们就撇开一切不同形式的计量方法,将计量的单位统一成相同的交换单位了。但是这种比较仅仅是一种生活语言习惯,其结论反映不出任何经济学的意义。
假如人们以同一种第三种物如货币来作为参照物的话,“货币价格”的含义就是,在交换中货币的交换单位数目与物的交换单位数的比值。这种以交换单位为基准的价格形式我们称之为“某物的参照物比较价格”,这个比值是以交换单位比交换单位,是没有量纲的纯数字,我们就可以比较大小了,只有比较价格才能比较大小,但别忘了附加的条件:同一个参照物、时间和地点。比如说今天在A市场上石油是每桶30美圆,即石油的美圆比较价格为30∶1=30,汽车是每辆2000美圆,即汽车的美圆比较价格为2000∶1=2000,我们就说“汽车比石油贵”。假如同时同市场的钻石是每颗25美圆,即钻石的美圆比较价格为25∶1=25,我们就说“石油比钻石贵”。假如同时B市场上的钻石因为粒重和品质的原因卖到300美圆,我们就不难得出“此时B市场的钻石比A市场的石油贵”的结论。同样,这种比较仅仅是一种生活语言习惯,其结论反映不出任何经济学的意义。
价格概念与价值概念的混淆是导致经济学混乱的原因之一。那种用货币价格来判断价值含量的做法是混淆价值概念和价格概念的做法,货币价格只有当货币是实物货币,与本位商品挂钩时才具有相对价值的价值计量功能。这种混乱的“理论”在现在广泛存在的交换形式——股市和汇市上更是行不通。在股市和汇市上,货币是普通的有价证券而不是一般等价物。
作为交换中的特例:实物货币与实物的交换来说,情况就简单化了,因为A、B之中的一个被固定是实物货币,实物货币的功能是法定的,不需要交换者去判断,或者说,每个人对实物货币的价值判断可以视同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在我们前面提到的价值鸟笼的边界上有别于非实物货币参与的2+2。这时,价值判断的焦点就落在了单一物上。
在这种实物货币对物的交易中,如果实物货币的价值可以被认为对每个人都是相同的,就没有必要讨论实物货币的价值。
我们假设交换的双方中乙是买主甲是卖方,即乙是持币者。对于实物货币,假定甲乙对实物货币的价值判断是一致的,用Vm表示,即
VB甲=VB乙=Vm
那么,就有: PB/A = [VA甲/ VB甲,VA乙/ VB乙]
=[ VA甲/ Vm,VA乙/ Vm]
也就是说,在缩放了Vm倍的(或以Vm为单位的)数轴上,价格是从VA甲到VA乙的区间。
(图形无法显示)
可见,货币参与的交换能否成立,取决于甲乙双方对交换实物的价值判断VA甲和VA乙的大小对比。交换的磋商过程中,甲方总是巧舌如簧地使乙方相信A物价值较高,试图提高乙方对A物的价值判断;而乙方也总是表现出不屑一顾的神态,或否定甲方所描述的某些方面的价值是对自己无效的,表明自己对A物的某某特性有意思,而这方面的特性恰恰是A物的弱项。
此式表明,即使只研究物与币的交换,决定价格区间的也是两个价值判断,而不是什么“消费者需求”。所以,抛弃交换某一方的传统经济学的“需求”概念永远是无法成立的。
采用实物货币价格的好处就是它提供了一个相对“价值判断标准”,以此假设的、价值稳定的标准物来考虑物的相对价值,而不是其主观意义上的价值,就使问题变得简单明了一些。因为商业毕竟是商业,不是理论经济学。即使是物品的价值是主观变化的,但平均来说,对大家都是一样的,所以,只要在量上保持富有,价值量上的吃亏与否只有听天由命了。这大概就是商品拜物教和实物货币拜物教的根源。但此观点一旦被经济学不加甄别的采用,就会使经济学研究陷入混乱。
实物货币参与的交换就是2+2。
9-2-3 “债权货币”参与的交换与价格
债权货币参与下的交换,是现在发生在我们周围的、最最常见的交换行为,即用债权货币进行的购买。
按照债权货币的本质,它没有价值尺度功能。这时的货币就是一种欠条,是一种债权的商品化或商品化的债权。
在这时,交换中表现出来的价格,就是债权和商品物的交换的比例。人们愿意用商品物换取对某种债券的所有权,是因为这种债券背后的良好信用担保,它可以从担保人那里获得兑付,而且没有失效的期限限制,能够再次转让出去。
因此,从债权货币的本质上看,使用债权货币的社会最重要的就是国家的信用。因此,债权货币体系下的经济是十分脆弱的体系,使用债权货币的社会的最大危机也就成为信用危机。假如国家对在这个货币体制下的经济存在的欺诈和不公正不能采取严厉有效的遏制,积聚财富的过程是建立在非诚信之上,那么实际上将会导致这个体系的崩溃。
如果国家在货币发行量上出现计算原则模糊化,发行量控制随意化,或者发生承兑危机等等,同样会导致国家信用的丧失。国家信用丧失之后,发行货币就变成为不负责任地乱开欠条了,人们将会谋求寻找新的实物货币的途径。
债权货币参与的交换也是2+2。
第三节 货币问题种种
9-3-1 发行货币的原因
货币的本质是欠条。国家为何开出这么多欠条呢?国家又欠了公民什么东西呢?这种谁拿着就可以要求兑付的欠条应该开给谁呢?
我们从几个方面可以看出货币的发行原则:即欠条该开给谁。
首先,从货币的产生历史看这个问题。货币的产生,首先是以贵重物品形式开始的,进而是金银等重金属。这个时候,不涉及到欠条的问题,因为金银就是商品,用金银同其它物品交换,就是实物与实物的交换。如果把金银看作为欠条的化,也就是说,你之所以拥有这个欠条,是因为你给了对方某种物品,它是你用物品换来的,或者说你用失去对某种物的所有权换取了这个欠据。
其次,从真正意义的欠条看问题。一个人为什么要凭白无故地开出欠条来?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你开给某人欠条,一定是你从别人哪里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没有用什么东西作为交换。这样,你就得给他人出具一纸欠条,表明这个事实存在,对方就有权利凭借你的欠条来索取报酬或协议要归还的东西。
之三,我们来看看一个人是怎么拥有时间美圆的。你假如时间银行社区之后,你必须用你付出的时间来获取时间美圆。你为时间银行工作多长时间,它就给你多少时间美圆作为报酬,记录在你的小册子上或发给你某种形式的时间货币。你凭这些到手的时间美圆就可以向时间银行索取相应的报酬。
从以上例子我们完全就可以得到货币发行原则了:国家通过对公民拥有的某种所有权的强制剥夺,发行给公民响应的货币,以此表示国家收回了本来属于公民的某种所有权。货币就是国家获得这些所有权后开给公民的收据或欠条。
或者说国家“借”走了公民的某种东西,货币就是国家的借据。
按照公民天赋特权的理解,公民天生拥有对国家的自然资源的一份所有权。因此,公民一出世,就应该享受某些权利,比如对国土的一份所有权、对矿产资源的一份所有权等等。而如果国家要对土地、矿产等资源进行垄断的话,等于要从公民手中“借走”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因此而开出国家的借据。
也就是说,如果国家规定公民出世就没有对土地或资源的所有权,那么公民出生取得国籍身份之时,国家就应该无条件地发给他一份收据,表明国家强制“借”去了某项所有权,以表明对他的公民地位和权利的承认。
可以流通的国家欠条就是货币。
公民得到配给的货币之后,就相应地失去所对应的本位商品的所有权。
这样以来我们就十分清楚,公民原来拥有什么,现在失去了什么,因此货币就代表什么。
货币作为商品,是被国家绝对垄断的商品。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在商品体系中只要有一种商品被垄断,整个体系就会处于被垄断的状态。事实上,被国家垄断的商品远不止一种,土地、水体、矿山等等。因此,只要有货币存在,所谓完全自由的、不受国家干预的经济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处于同一个垄断者所有的物品之间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因此不存在交易的必要,其相对价格完全由垄断者指定。
所以,发行具有交易功能的货币就意味着控制交易。货币的存在就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最直接的体现。
9-3-2 现金持有量问题
统计学中对样本数据的观察中有两个基本的参数:平均数和中位数。所谓中位数就是数据按照大小顺序排列时位于数据组中间的那个数据,如果数据是偶数个,则为数据组中央两个数的平均值。所谓平均数就是一组数据相加后除以数据的个数,得到平均每个数据多大这个结论。比如观测量X,共测n次,得到n个数据,那么平均数就是ΣX/n,中间数与平均数在统计中用同一个符号 表示,平均数的意义很大,有时就是以平均数来表示测量的结果的(《管理技术讲座》,中国农业机械出版社,藤田 董等编著)。比如测量一个路口的汽车流量,每天一次,每次一个小时,共测10天,就可以得到每天的总数共10个,然后就可以求得一个平均数来作为这个路口的车流量值。
现在回到经济学上来。
一个人手中究竟会持有多少现金呢?持有的量与什么有关呢?
凯恩斯的三种动机(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理论告诉我们,现金持有量取决于人们的收入水平,收入越高持有的现金就越多。然而这不过是毫无根据的猜测,因为大家都知道比尔•盖次是不会扛着大袋的美圆现钞满世界跑,李嘉诚也不会揣着成捆的港纸(香港人对港币纸币的一种称谓)到处走。
下面通过简单的统计学知识来推导出我们的结论。
首先,这里的量是指现金的票面币值量,不考虑短期内贬值或升值的问题。其次,下面讨论的是现金的使用不是全部消费开支。
我们考虑一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但是尚属特殊的消费行为:有规律的匀速消费。所谓匀速消费,就是说人们有计划地从银行取出一定量的现金,每天按计划地支出一定量现金用于必须使用现金的消费项目。如果人们取得收入之后从来不存款,视同为他在存款的瞬间又全额以现金形式取出。
这种匀速消费现象对计划性较强的人是可能的,对用专业管家管理家政的家庭来说也是现实情况。
设到银行取现金的间隔时间为n天,即在第一天的一开始就取出现金,在n天内消费完,然后在第n+1天又重复这个过程。
假设每次取现金量为M=n*d,也就是说,每天的现金消费量为d。那么,这个人在n天当中持有现金的情况如下:
日序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 倒第三天 倒第二天 最后一天
持现量 nd nd-d nd-2d …… 3d 2d d
持币总量为 d+2d+3d+4d+……+(nd-2d)+(nd-d)+nd=n(n+1)d/2
平均每天持有现金货币量为 持币总量/持币天数=(n+1)d/2
具体举例:每10天取1000元现金(或主人每10天给管家1000元),每天消费限定100元,有下表:
日序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 倒第三天 倒第二天 最后一天
持现量 100 900 800 …… 300 200 100
每天手中持有现金量为 (10+1)*100/2=550元/天
假如因为某种原因(比如怕麻烦等)改为一个月支取一次,每次取3000元,那么就有下表:
日序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 倒第三天 倒第二天 最后一天
持现量 3000 2900 2800 …… 300 200 100
每天手中持有现金量为 (30+1)*100/2=1550元/天
假如后来又因为银行限制或主人暂时窘迫,每次只能取700元,情况就变为:
日序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 第七天
持现量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每天手中持有现金量为 (7+1)*100/2=400元/天
我们在此可以清楚地看到:持有的现金数量与收入没有任何关系,而只与每天的消费和支取的间隔时间有关。
我们再进一步分析下去。
人们为何要使用现金呢?假如使用具有现金和存折双重功能的银行卡可以在任何场合方便地刷卡消费的话,人们还有必要使用现金吗?当然没有必要了。可见,人们愿意使用现金是不得已的行为,是银行服务还没有达到足够的方便程度所致。而现在在大城市里比如上海、北京,市民使用工交、购物、打电话、看病、交费等都可以使用“一卡通”,持现金量就大大减少了。
还是同样的原因,如果人们可以十分方便的获得银行服务,比如刷卡的POS系统随处可见,ATM遍布各处,即使尚有许多项目必须使用现金货币,人们也不会考虑隔多久取一次现金的问题,因为24小时随时随地可以取到。
也就是说,在平均持有现金货币量(n+1)d/2中的两个量n和d都取决于银行所提供的服务水平,与其他因素全然无关。
我们将银行的服务水平B和人们手中平均的持现量L的关系描述为函数:
L=L(B)
这就解释了,为何银行要发行那么多银行卡和用存折代发工资的原因:因为以卡代现,可以直接将人们手中的存款转化为存款,而增加存款是所谓的银行“存款创造”的一个必备条件。通常人们不会因为银行将他的钱直接转为存款而反感,再将之一次支取出来放在手边或存入另一家银行,所以,银行直接发卡的做法就成为有效地增加存款的方法。
现在的问题就演化为:银行希望人们手中的持现量减少以保证存款创造,而这又可以通过银行自己的作用来实现,那么人们手中持限量就是由银行规定的,与其它因素无关。也就是说:持币量不是一个问题,银行喜欢它有多大,它就有多大。
现钞还是活期存折,仅仅是货币的不同外观形态,不可能因为外观形态改变其经济学本质。银行卡身肩两职,成功地消弭了现金和存款之间的界限。在足够方便的前提下,银行卡对消费者就是现金,而对银行来说它就是存款。
但是,银行会不会让L为零,这就转换为一个纯粹的费用和利润的关系问题了。如果银行将POS系统布满所有的商业网点,所花费的投资和银行运作的费用有可能会超过因为现金漏出减少带来的收益,如果不会,银行就愿意让L为0,如果费用有可能超过收益,银行就只能看着现金漏出。
消费者手中持有现金的数量问题,已经不是经济学问题,甚至在大量发行集现钞和活期存款功能于一身的银行卡后已经不再是银行关心的问题了。
过去大陆与香港之间,出入境携带的现金量是有限制的。现在可以用人民币银行卡直接在香港刷卡消费了,人们就不用带那么多现金了。但是在香港的取现数量还是要限制为每次多少港币。国内ATM都规定了每日最高取现量。这些现实告诉我们,一切都是银行说了算的,我们手中的现钞量有多少,那要看银行喜欢它是多少了。
在凯恩思时代,银行服务和现在完全两样,我们不能责怪他关注但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但是如果现在经济学家还在用凯恩思的三种动机说来关注持币量问题,就是十足的愚蠢。如果经济学家愿意问一问自己:我为何要使用现钞?答案一定是:方便。但假如银行提供足够的方便给你,连你在路边买一只冰淇淋都不用再付现金,你还用现金了吗?
持币量只与收入有关而且是线性正相关的假说是浅显的荒谬。事实上,穷人持币量往往占收入的较高比例,因为他们入不敷出,没有把钱存在银行的必要;相反富人的持币量只占收入的很小部分,用闵南语歌曲中的一句歌词讲就是“有钱的人用卡多”。
至于凯恩思的预防动机说,也是不能成立的。预防什么?如果银行提供足够的方便而你又信任银行,你还要预防什么?没什么要预防的。假如你对一家银行不满,你可以将你的存款转在另一家银行。假如你对所有的银行都不信任而拒绝存款,这就不是经济问题了,到了这个时候,你也不愿手中持有大量货币现金,因为货币的信任危机已经开始了。
总而言之,对消费者而言,持不持现钞,持有多少现钞,完全是从“方便性”角度考虑的,而这个方便性本身就是由金融行业提供的。
现金漏出的问题,甚至已经不是银行关心的问题,银行发行信用卡的主要用意在于同行业的竞争。假如只有一家银行,仅仅提供方便的提款服务但不提供刷卡消费这种服务,按照人的趋利性假设,他也会把暂时用不到的钱放在银行里而不是放在家里。也就是说,放在家里还是放在银行还是由银行的服务决定的。
如果有多家银行竞争,那么就有一个钱存在哪家的问题。这对于银行才是需要关注的。
9-3-3 货币量问题
9-3-3-1 什么是“货币量”
“货币量”有三种歧义。
之一,流通的货币的数量。指一定总值的现金货币对应的数量或张数。
之二,现金货币的流通量。为了交易的方便,必须发行的现钞的总值,也就是上一节中L的最大值。
之三,货币的总发行量。指国家到底根据什么依据确定货币的总票面价值量。这里的货币是指总的货币,包括各种形式的货币,无论是M1还是M2等。
那么我们应该关注哪一种“货币量”呢?
许多人认为,货币的“张数”不是一个问题。的确如此,但是我们能不能将按照第二种理解将流通量全部发行为大面额的现钞呢?
不会有人考虑发行面值一万美圆的美钞,为什么?不行,因为它违背了发行现钞的意义:交易的方便性。所以,“张数”问题是与流通量密切相关和相辅相成的,都是以交易的便利性考虑的,不是不值一提的。
如果甲说一个物体的长度是100、乙说一个物体长度是0.1,哪一个更长一些?不知道。事实上,可能他们两人说的是同一个物体。甲说长度是100,单位是毫米,乙说长度是0.1,单位是米。
我们根据前面对价值总量和存量的关系的分析(V=Vi*Q)知道,当货币的信誉建立后,只要信誉稳定,其价值V就是确定的,而印张数量Q唯一的就取决于货币面额Vi的大小。
因此,货币印张总数量多少不会影响商品的流动。但是辅币的结构会影响交易便利性,就像你在一个小店要用一张百圆美钞买一杯水可能买不到,但是若你带有小额硬币就可以买到,或者经常性的要用到许多张钞票来买一件物品。要想解决印张数量问题,只要划小面值或加大Vi就能够做到。影响流通的,只是币值等级的划分不当,是各种辅币的分布问题,而不是印张数量问题。
我们从上一节的结论L=L(B)中已经知道,实际上,现金货币的流通量已经不是问题了,完全取决于银行如何对待这个问题。
那么,“货币量”的问题就演化为两种问题:一,对于可以确定的L来说,如何设计在面值上的分布的结构;二,“货币的发行量”问题了。
对于确定的L的面值分布,正常的规律应该是保持基本货币单位的印张数量最大,如下图所示:
(图形无法显示)
还可以按照使用频率的分布来判断货币价值的趋势。分布持续偏向高币值,说明货币在贬值,反之说明货币在增值。如下图所示:
(图形无法显示)
但是以上这些问题都是货币流通中的技术性问题,可以通过调整辅币数量来解决,甚至可以重新发行新的币值结构的货币。这都与货币发行量问题无关。
货币发行量问题应该是首次发行货币时发行总额是多少的问题,这才是关键所在。“货币的发行”就是“给予价值单位一个名称,然后和某种物建立一个等量关系”,这个名称就是“货币基本单位”。只要这一步确定了,数量就由这种联系物的数量决定。剩余的事就是确定一个合理的币值等级,在不同面值级别上发行货币。
9-3-3-2 原则上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理论上,现在的货币发行量按照国民生产总值来确定的。但是,这种办法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严重问题。
之一,基于供求平衡分析的发行量确定原则,本身就暴露出供求平衡分析的理论缺陷。
传统经济学的货币理论是建立在对货币的需求分析和供给分析的基础之上的,这个供求分析的基础理论和一般商品的供求分析理论是完全相同性质的。我们在本书的一开始就证明了传统的供求函数的荒谬,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货币理论的正确性。
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货币理论都首先给出两个货币量——对货币的需求量和对货币的供给量。然而,在假惺惺地照顾到供求决定论的面子之后,最后的发行量还是依据需求量。这就表示出:所谓的供给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是由需求决定的。如果货币这种商品可以根据需求来决定其生产量,那么其它商品有其他什么原因不能够由需求决定其生产呢?事实上,现在的制造商在自由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是“以销定产”而不是盲目生产,是以库存量作为生产速度的控制信号的。这实际上道出了供求平衡分析的无意义。
之二,只考虑到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不考虑国民财富总值的消亡。
国民生产总值的计量本身就有许多不确定和人为的因素在内,它只计算增加量,不计算消失量。产品大致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消费品,其特点是在短期内被消耗掉,比如食品和劳务;另一种是投资品,它具有保存性能或用作增殖资本比如钢材、建筑材料。被消耗掉的不构成财富增加,而用作投资的,不能够算作是“最终产品”。因此,“金项链算不算最终产品?”,“建筑物是不是最终产品”是难以回答的。产品的这种两分法,导致以最终产品计量货币量的理由无法成立。
一般商品,不论是贵金属还是其它的贵重物品(如钻石),其物理形态是其价值量的载体。当物理形态消失后,价值也就随之消失。但是纸币不然。纸币破损了,残旧了,物理形态改变了,其价值依然由法定决定而不会消失。货币发行银行可以收回旧币加以销毁,用新比替代它。这样一来,纸币发行的数量所代表的价值体就有可能成为“空壳”——代表其价值的符号还在,但实物早已消失。
现在的国民生产总值还包括劳务和服务在内。在精神产品商品化之后,这种情况更加突出。产品的购买可能仅仅是购买了一种感受或体验。在交换之后,产品立即消失了。比如你化钱听人唱歌,唱完了钱就是歌唱者的了,你的感受也就结束了。某个歌唱家今年唱了100场演唱会,每场售出门票10万元,国家该不该在货币发行量中包含这1000万元?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对象是“最终产品”,而“最终产品”大多数恰恰具有在短期内被消费掉而不存在的特点。
之三,与本位商品脱钩后的货币,为国家的信誉透支创造了机会
与本位商品比如黄金挂钩的货币,发行量依据是明确的。如果英女皇在英镑上印上“我将付给持币者一英镑”,她就一定要在国库内存放对应量的白银,否则,如果发行量超出了库存,就面临被民众挤兑而导致国家破产的危险。
当货币与本位商品脱钩后,货币的发行量的依据找不到了。这等同于在借贷中的虚假担保——并没有可以供抵押的财产做担保,国家就可以无限制地发行货币,一切都建立在完全主观的信任之上了。当美国人民需要国家兑付他的承诺时,美国政府再不要支付什么实际的东西,仅仅是再写一张欠条——用另外一个美圆支付前一个美圆。
如果你持有某人写下的欠条而找到他兑付时,他说“行,把欠条给我,我再给你写一张新的”。就好象在时间银行存储的时间美圆一样,如果有一天你需要别人为你服务时,时间银行对你说,“好吧,我们再在你的本子上记上一笔抵消你原来的记录”,你会如何反应?不答应。用一个美圆支付另一个美圆的做法,并不是反映了货币的欠条性质,恰恰相反,它彻底否定了货币的欠条性质——政府再也不用偿还什么了!
典当业能够存在下去的唯一理由就是,客人随时可以凭借当条赎回自己的物品。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允许政府永远拖欠我们呢?我们为何要相信政府给出的永不兑现的承诺呢?
9-3-3-3 传统的发行量的依据不足
传统经济学的货币发行量依据是国民生产总值,也无非就是总值是否增加以及交换是否频繁。
我们看看赌场上的筹码,这是一种在赌场这个社区内流通的货币。赌场老板究竟应该准备多少筹码呢?答案是与价格和交易频率无关。假定只有一个赌客,他每次最多兑换一千个筹码,赌场准备一千个筹码就足够了。他赌的越快,筹码回到赌场的速度也越快,他以多快的速度用完筹码,筹码就以多快的速度回返到赌场,他再次兑换时赌场仍有那么多筹码。
赌场储备筹码的量的唯一依据就是同时兑换的最高量会有多少,也就是赌客手中的筹码的最高持有量是多少。赌场每分钟统计一次赌客手中的筹码数量,找出最高值,附加一个保险系数,一切OK,绝少会出现筹码不足影响赌客玩乐的情况。假如赌徒要一次兑换超过赌场预备的筹码数的金额时怎么办?十分简单,赌场可以规定一个最高兑换金额。你要兑换更多,对不起,麻烦你用完了再来。而当你用完了之后,那些筹码已经回到兑换处了。
某些游乐场所也采用这种方法发行社区货币,比如只能在网吧里使用而不能带出去的上网磁卡,你在管理员处买卡,使用到存款额为零就会掉线。网吧管理员可以给它写磁后再出售给另一个人。上网卡的数量只要等于电脑数量就行了,与写磁的金额和每小时的扣款速度无关。
还有类似商场免费供顾客存放物品的储柜的钥匙牌,也具有货币性质。商场只会估计最高客流时的存物量,而不会考虑每个钥匙牌被使用的频率,周转得越快,钥匙牌只能越快的回到存包处。
实行会员制的会员卡,也是一种社区货币。发行数量就是会员数,与会员使用频率无关。
同样,国家如果考虑货币是为了作为交易的媒介或凭证而发行的。货币的需求量就是民众手中可能存放的货币数量,与使用货币的频率无关。
显然,根据流动频率来决定货币量的理论是行不同的。某些实物商品,可以近似地估计它的被交易次数,但是许多商品是可以被重复出售的,比如说“美”作为商品就可以反复出售。你能确定一个旅游景点被游览几次是合理的吗?一个影片被放映多少场才是满足?现实经济中,类似旅游产品这种商品的总交易量已经占到经济总量的很大部分。
所以,不可能按照交易次数或交易频率来确定货币的数量。就像上面所举的例子一样,货币的量取决于最大的一笔交易的交易量。事实上,最大宗交易的交易量不可能超过最大的活期存款的数量,而且大宗交易往往是不涉及现金的。所以,货币流通量实际上可以按照每天所有现金交易的最大总和来估计。
货币的总量是人为决定的而不具有一个客观的依据。传统经济学货币理论认为的“货币总量是由国家的商品的总价值决定的”理论是建立在客观价值学说之上的,而我们已经知道,价值是主观的,不存在一个固定不变的、公认的客观价值标准。随着人对事物的认识逐步深入,事物可以从无价值变为有价值,当然也会从有价值变为无价值(所以,明智的国家不会让出一寸国土,哪怕它是沙漠和礁石,因为它随时都可能成为无价之宝)。
因此,什么事物纳入或不纳入价值计量的范围是一个十分主观和困难的事情。从来都没有人可以计算到“总价值量”的存量数值,也根本没有一个可以供计算的客观存在的价值。一个国家究竟值多少钱,是一个无法得到的判断。在一个动乱的国家内建立的临时地方政权也会发行临时货币,但是他从来不会考虑这个发行量的经济学依据。美军在占领阿富汗之后,一次性投入多少美圆来替代阿富汗尼,这个数据也是人为的,因为Bush政府是无法估量“阿富汗”的价值的。
国家也像个人一样,不可以凭白无故地开出借条来而没有得到什么东西。现在的货币以国民生产总值为依据来确定发行量。这就是一个无理由的发行原则,因为在私有制下,国家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大部分不属于国家所有,或本来就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发行货币后,并没有得到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其所有权依然在其它个人手中。如果国家货币是黄金也无所谓,等于国家用黄金交换了商品的所有权,国家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个人因丧失所有权而拥有黄金。总的所有权量或者说是财富量没有变化。
但是,现在不是这样。国家发行货币之后,商品的所有权依然在公民个人手中,并没有到国家手中。民间平添了一笔代表财富的欠条,这就是“财富悖论”:民间的财富的总值不等于国家的总财富量。
有人认为,国家发行货币等于是国家购买了民间的商品,这是说不通的。我们设想将国家分为政府、居民、厂商三个部分。如果国家是用货币这个欠条收回了厂商的产品,那么厂商拿着这些欠条有什么用呢?可以向居民交换生产要素。居民拿到欠条又有什么用呢?向国家购买国家拥有的消费品。而现在是居民在向厂商购买消费品,物流的方向不对了。如果居民向厂商购买消费品,国家收回的产品又该怎么处理呢?国家岂不成了货物周转站?
事实是,按照现在的货币发行办法,国家并没有因为发行货币而拥有对国民生产总产品的所有权,而拥有这个权利是欠条性质所必须的。货币也因为不是平均地发给公民而对每个公民的平等权利形成承认。

9-3-3-3 货币能否与本位商品脱钩
怎么评价多和少?你说国家的货币太少,只有1万亿,我说不少,已经100万亿了——你说的是美圆,我讲的是美分。
大小,必须有一个单位。货币量是基于一定的货币单位而言的。问题就在于究竟一个美圆是多少?
要求按照国民生产总值确定货币量时,国民生产总值的“值”也是最终产品的“价值”,既然是价值,就要有计量的单位和单位价值的标准。然而,美圆与本位商品脱钩之后,已经无法依据货币来计算价值量了,因为它不再具有价值标准功能了。
与本位商品脱钩的货币体制将经济体系引入到一个让所有人迷失方向的境地。如果“货币量”是货币的价值量,它就不能与本位价值物脱钩。
任何计量单位,都可以按照“数”的进位制划分为不同的分级单位系列,因此在计量科学方面还规定了单位词的“词冠”:厘=0.1个基本单位、毫=0.001个基本单位、“微”代表10-6个基本单位等等。例如长度单位就有千米、米、厘米、毫米、微米和纳米等等。
由于单位系列可以无限制地根据需要进行划分,所以在计量方面没有“物有多少个什么特性”这类问题。对一个物,如果你测量它的某项特性,必须确定计量的单位而不能是一个纯粹的数值。比如重量,我们只能说:重量是二十克。而不能够说:重量是二十。
因此,计量单位就一定是有一个可以参照的对象的,不能够是“自定义”的。比如我们可以将长度单位‘米’定义为:“一米等于86Kr原子的2P10和5d5能级之间的跃迁所对应的辐射在真空中的1650763.73个波长的长度”。但是不能够说“一米就是一米”或者“一米就是100厘米”,这是无意义的。
美圆和本位商品脱钩之后,就变成了“一美圆就是一美圆”这种无意义的自我定义,而自定义是无法用于计量的,因为,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其一个单位究竟是什么含义。
英镑和白银脱钩后,“我将付给持币者一英镑”就变成了“我将给持此借条者再开一张借条”或者“我欠此人一张欠条”。
也就是说,因为信用无法分割计量,因而货币不能只作为信用符号——必须赋予货币一个“量”的概念;货币必须以价值作为计量内容,必须具有价值尺度功能,也就是必须有一个价值的基本单位,而基本单位必须是借助其他客观内容定义的,即货币不能和其它某种实物脱钩。
如果货币同本位商品脱钩,国民生产总值实际上无法计算出来,因为失去了计量的基础。按照国民经济总量发行货币,首先就是要计量国民经济的“量”,以什么计量呢?以货币单位。任何计算发行量的办法都意味着“货币的发行量等于某种价值总量,而某种价值量等于若干货币单位量”这样的自我计量的怪圈。也就是说,这种货币发行原则要求在此之前已经有发行货币的行为存在——形成要想发行货币必须已经发行货币的逻辑谬论。比如这就像在重量单位没有确定之前要求一个人去测某物的重量一样。
事实上,人们一直在心目中将货币和某种东西挂着钩,并以此评估着货币本身的价值的变化,比如一元钱过去可以买多少什么商品,现在可以买多少;过去多少货币可以供生活一个月,现在多少货币可以生活一个月等等。
也就是说,实际上不存在与本位商品脱钩的货币。
那么,为什么还要宣称货币不再与本位商品挂钩?,那就是,国家实际上已经透支了,国库内已经没有与货币量对应的黄金储备了,为了对付民众,只好宣布货币与本位商品脱钩,将货币说成是信用符号。宣布货币与本位商品脱钩后,为国家的信用透支提供了理论上的借口和行动上的方便,国家再也无须为资不抵债苦恼了。这实际上是对民众的欺骗,国家不再为负债苦恼,想负多少债就负多少债,反正是不用偿还的。
如果货币起源于国家对欠条的统一担保,现在,担保人已经没有资产担保了,或者说他不是用他的资产担保,而是用他的“信用”,如果你的债务人破产了,担保人会再给你一张新开的欠条而不会赔付给你任何东西。
透支的来源何在?也就是现在花子孙后代的钱。而时间是无限的,子孙后代可以再花子孙后代的子孙后代的钱。
生物学的规律提醒人们:当一个物种不再为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的时候,就是到了这个物种行将消失的时候了。
9-3-4 菲雪方程和剑桥方程
用来计算货币流通量的菲雪方程和剑桥方程是无法成立的。
在消费的预算序列方程I=∑PiQi中,I的单位是货币单位,P是价格单位,而Q是数量单位。方程本身从纲量核算的角度来看,其成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每一种商品的价格和数量单位都是不同的。比如钢材的数量单位是吨,价格单位对应地就是“货币单位/吨”,布匹的单位是担,对应地其价格单位是“货币单位/担”,土地单位是平方米,对应地价格单位是“货币单位/平方米”等等,货币单位可以不同,仅仅是换算问题。
这里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由于不同种的物品无法对比大小,不同性质的量之间也无法对比大小,所以,在不同种的商品之间,我们无法得到一个平均数量和平均价格的数值来。
比如,我们给出一组价格数据:布20元/米(指定幅宽)、松木1000元/立方米、楼房1000元/平方米、猪肉15元/KG、青菜2元/KG、感冒药1元/片、电影票10元/张、温泉30元/小时……,你不可能得到一个平均价格的数据来。
其实我们可以对这个预算序列方程进行简化处理。如何简化?就是通过对Qi的单位的选取,使所有的Pi在量值上都等于1。比如,大米是2元1KG,我们可以使用“斤(500G)”为单位,就变成1元/斤;猪肉一斤5元,我们可以使用“两”做单位,就成为1元/两了;布匹一米100元,我们可以使用厘米来计量,就变成了1元/CM;电信服务价格10元/分钟,可以说成是1元/6秒;出租车服务价格“2元/车公里”可以写为1元/车里。总而言之可以使得Pi的数值为1。我们把价格变为1时对应的计量单位称为“1价单位”,每一种商品的1价单位都不同,而且会随时变动,今天是6秒,明天可能是10秒,后天可能是1秒。
这样只要Qi按照“1价单位”计量,预算序列方程式就成为简化形式:
I=∑Qi
请注意:纲量被省略掉了,其纲量平衡为“元=(元/1价单位)*1价单位”
这种简化计算没有任何意义,在此仅仅说明,对于这种平衡式来说,是无法得到一个平均的价格值的,你想让它多高,就有多高,全看你如何选择计量的单位了。
同样,我们固然可以逐项指定每种商品或服务的计量单位,强行给予一个同一的单位名称,但这同样是毫无意义,况且新产品层出不穷。如果不统一计量单位,我们就可以得到任意大小的平均数来,因为数值会随着计量单位的变化而变化。
由于“平均价格”P的概念是无法成立的,因此,费雪方程MV=PT中右边的数据是任意大小的。也就是说,想得到一个M数值来是不可能的。
如果方程式是用来描述具体事物的,纲量平衡是十分重要的。每一个方程式的具体形式都对应于特定的纲量,如果纲量变化了,等式的形式就会变化,会导致系数的产生或消失。正因为如此,统一的电磁学方程组的形式是在国际标准单位“千克、米、秒”制下才成立的。
在菲雪方程中,我们无法得到一个纲量上的平衡式。比如,M为货币单位“元”,周转速度单位为“次/年”,价格单位为“元/件”,物品量单位为“件”(被强行统一的计量单位),我们就得到:
元*(次/年)=(元/件)*件
显然,这个等式是错误的。即使我们将商品量解释为交易速度,用“件/年”作单位,上式依然无法平衡。唯一的方法是将M也理解为每次周转涉及的货币量,即以“元/次”为单位,这样就有:(元/次)*(次/年)=(元/件)*(件/年),保持了纲量的平衡,但是这时的M已经与菲雪对M的定义相差十万八千里了。
因此费雪方程在实际意义上是无法成立的。
剑桥方程式也是同样。《西方经济学》(中国金融出版社,刘辉煌主编)对比古的剑桥方程式的叙述是这样的:“剑桥方程式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的用来解释马歇尔的现金余额货币数量说的方程式,即M=KPY或KY=M/P。式中M为人们手中愿意持有的货币量,也可以看成是人们对货币的需求量,K为保持在人们手中的货币量与国民收入之间的比率,实际上是货币流通速度的倒数(K=1/V);P为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平均价格;Y是以货币计量的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M=KPY时社会的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处于均衡状态。”
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得知:M的单位是货币单位,比如元;K是两个相同纲量的变量的比率,自然是无单位的纯数字,可是又莫名其妙说成是速度的倒数,而速度是有单位的。P为价格单位,比如元/件;Y也是货币单位元。整个式子的纲量平衡就是:
元=(元/件)*元
显然这是无法成立。
而在费用预算I=∑PiQi中,左边是货币单位,右边相乘之后也是货币单位,没有纲量不平衡的问题。即使同时附加时间单位,两边依然平衡。
如果是只消费一种商品,此物品的总消费量的计算就可以简化为按照平均价格或平均消费量来计算。比如对某种物品每年的消费总金额是1000元,总消耗量是100KG,那么,可以得到一个平均价格的参数来:1000元/100KG=10元/KG。
假如100KG是分作10次购买的,那么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个平均消费量的数据来:100KG/10次=10KG/次。
我们还可以得到一个平均消费金额的数据来:1000元/10次=100元/次。
如果我们今后的消费是按照平均消费量和平均价格来进行的,这时我们就可以将预算序列方程简化为:
总支出I=平均价格~P*总购买量~Q。
或者:平均消费金额~I*消费次数N*=平均价格~P*总购买量~Q。
如果不是一种物品,就不能按照平均数(因为无法得到)计算,只能逐项相乘后再相加。
我们对比一下上面只消费一种商品的预算序列方程和菲雪方程,可以看出两者极其相似。
~I*N=~P*Q:平均消费金额*消费次数=平均价格*总购买量
M*V= P*T:货币量*周转次数=平均价格*总购买量
因此,M可以认为具有平均消费金额的含义。而平均消费金额数据显然是无法作为“货币量”来理解的。
所以,货币量按照费雪方程计算是无法成立的,假如每年周转100次,按照此式计算的M就只有菲雪要求的百分之一了。
假如同意按照预算序列方程来计算交易量,那么,货币数量论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研究的东西原来可以从经济的现实中统计得到,只需要公布出上一年度实际的货币流量即可,不需要无端的假设和猜测。
9-3-5 经济的泡沫特性
从“稀缺经济”论谈起。
现代的经济学尤其是自以为“主流”的西方经济学,把经济视为“稀缺”的结果。所谓“稀缺”就是指资源相对于人类需求的短缺。在此理念下,经济学把经济理解为人类如何最有效地配置稀缺的资源。
商品经济真的是由于稀缺而产生的吗?或者说“经济”是建立在稀缺的基础之上的吗?
我们从商品这个经济细胞开始分析,就会发现,经济活动本身不仅不是因为稀缺产生的,恰恰相反地,它是“剩余”的产物。“商品”即交换之物也。在物品短缺的时代,物品就无法转变成为“商品”。商品,就是对所有者“多余”的物品,正因为它对所有者是多余的,所以,持有者才会以“无用”换取“有用”,而这个“有用”也必须是对方的“多余”之物。有没有可能出现一个吃不饱的农户用粮食换取糖果?没有。
或许有人会辩解:需求就是因为“无”才产生的呀。不错,吃饱的人是不需求食品的。但是,有些需求诸如必然需求就是与有和无不相关的,而且,我们在谈论交换的产生条件时已经说明:需求+赢余+所有权+智慧才能产生交换行为,需求是交换产生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或许有人会说:经济是互通有无,那么,“互通有无”是有和无的对等,又凭什么只说“无”而不说“有”呢?渔民有吃不完的鱼,可以晒成鱼干,但是如果他想换取粮食,能否换得到则要看农民手里有没有余粮了。显然,决定交换是否成立的是“有”而且是两个“有”。没有赢余就没有交换,也就没有什么商品,更谈不上什么经济了。决定“有、无”是否能“互通”的根本是“有”而不是“无”。
交换与赢余有关,这个问题马克思认识的比较清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商品的产生条件归结为“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这就是我们上面说的“赢余+所有权”,但是,这不完善,还应该有“需求”和“智慧”。
因此,经济不是因稀缺而产生的,恰恰相反的,它是赢余的产物。地球上的石油储备固然有限,表现出稀缺性,但是如果中东地区的石油对本地区尚且不够用,还会有石油贸易吗?
当然,赢余是相对于所有者的必须需求而言的赢余,没有所有权,也谈不上赢余了。
经济是建立在赢余之上的,这就决定了经济的泡沫特征。正因为它是建立在赢余之上的,所以它所对应的需求是“必需需求”之外的“非必需需求”。非必需需求的“非必需”特性,就决定了经济的泡沫性。经济,就是由非必需需求引起的交换形成的社会行为,因此,天生地具有泡沫特性。
所谓的弹性和偏好是对非必需品而言的,对必需品来说,没有是否消费的选择余地,也就没有什么偏好可言,价格不起任何作用。而对非必需品来说,价格期盼也只是一个门槛,对选择的偏好起作用而不是对需求量起作用。
其次,价值的主观特性导致经济泡沫。
价值具有主观特性,所以,作为价值判断结果的价值量不具有客观稳定性。为了满足需求而进行的生产,在需求或价值判断发生变化之后,它所对应的产品可能依然存在,但已不再具有原来的价值,成为多余的东西,但是其实体和交换时的价值计量仍然存在,就形成了虚幻的价值。价值是人主观赋予商品物的东西而不是商品本身的客观属性,如果产品具有明显的个人特性,这种泡沫特性将会十分明显。一块朽木根,被一个艺术家赋予了一个概念,它就会变成价值不菲的艺术品。这个艺术品的价值就是泡沫性的,类似这种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越多,经济的泡沫特性就越强。
价值的随时随地变化特性,决定了价值本身是一个存量概念,也就是对应于一个时点上的存在状态来计量的。而错误的客观价值论将人们的思维引导到错觉上面,认为商品产出时的价值就是永久地附在商品上的一种东西,不会消失了,因此一直用彼时的价值计量着此时的价值。而商品的价值一般地是随着时间地推移减少的,粮食会腐烂霉变、住房会老化跨塌、人也会死亡。所以,按照原来情况计算出的价值量就成为并不存在的虚幻。
传统的经济学将价格同价值混淆,将交换中的交易总量同经济体的价值总量混淆。如果交换的次数变化了,就误认为是经济总量的增加,但是实际上经济总量的多少与交换的频繁程度没有关系。交换时反映出的价值量也只是交换当时的价值量。
其三,人们在考虑经济总量时,往往只对增长的部分感兴趣,而不去理会消失的部分。产品被生产出来,就认为经济在增长,价值总量在增加,但是对于致使价值消亡的消费行为所消灭的价值量却没有人来计量。事实上,也没有人提出消亡价值量的计量统计方法。为需求的生产产生的产品的价值随着时间推移,有的在增加,有的在减少乃至消亡,有的反复变化,这样一来,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的评判价值的存量都成了问题。价值量肯定有增加就有减少,但是人们只关注增加而无视减少,因而总的存量的评估就是虚幻的即泡沫性的。
价格替代价值法确定的是商品物的相对价值,而满意度判断确定的是绝对价值。一个是我现在“富有”,一个是我比别人“富有”;前者是纵向比较,后者是横向比较。现实中人们的价值追求表现为二者间而有之,即既追求纵向上自己比过去富有,又追求横向上现在自己比别人富有;通常,人们追求相对别人的富有胜过追相对自己过去的富有,对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中国人尤甚。
在对价值的计算方面,人们一直由于对价值的主观特性理解不足而产生误区,这个误区就是“价值可以以某种方式被计量”。当我们理解到价值的主观个人特性之后,就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价值的判断标准是因人而异的,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可供参照的参照系。货币的价值尺度,仅仅是提供了一个参考物的客观量,我们可以据此知道某种商品和多少黄金等价,但这么多黄金究竟是多少价值我们依旧茫然。
还有,相当多的商品的价值并不意味着是财富,或者说人们很难确认它是不是财富,这个问题仍然是由于价值的主观特性而来。精神产品往往就是这样,《资本论》被我们视为精神食粮,但是仅仅是“我们”而已,并不是所有人都将它当作精神食粮。卖唱的人唱歌给喜欢听的人以换取食物,从而使得这种只有某人承认的价值品与实实在在的食物构成交换,虚、实之间就建立了联系。随着歌曲的结束,听歌的享受就此消失,但是另一个商品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如果由此发展而来的演艺、音乐等行业也被作为产业的话,这种商品的生产究竟有没有形成价值积累?军工产品也是这样,它的价值只是对持有者而言的,对非持有者绝对是负价值。如果一个国家的武器生产持续上升,这个国家的财富量是在增加还是减少?或许有人认为将武器出口就是财富(这是视货币为财富的思维),但是如果这些武器用于个人持有或内战呢?当它们从生产线上下来放在仓库里的时候有谁知道它最终的去处?有谁能断言:在整个人类的范围内,军工生产是在生产价值还是制造负价值?然而我们的经济中,军工的份额何等可观啊。
此外,债权货币导致泡沫。
我们再来看看前面提到的长度标准的问题。长度标准之所以成为价值尺度,是依靠两个步骤完成的:首先是命名,确定一个标准长度的名称,就是“米”,然后是赋值,把一个客观的长度与之挂钩,标准米由此产生。如果,只有第一步没有第二步,我们依然不知道“米”意味着什么,只能停留在“米就是米”的自定义阶段。而现在货币就是这样,你问“一美圆是多少?”,答案就是“一美圆就是一美圆”;或者说“一美圆是什么?”,答“一美圆是美国政府的一份承诺”,再问“美国政府的一份承诺是什么?”,答:“是一美圆”。
由国家发行的替代实物货币的符号货币,带给了人们“货币可以储存财富”的认识错觉。保存了大把上面写着“美好”字样的纸条就认为自己拥有了美好,而实际上,人们保存的不过是一堆虚幻的泡沫,一个自我欺骗的梦幻而已。
货币与金银脱钩后,失去了作为相对价值标准的功能,彻底变成为信用符号,不再具有价值尺度的功能。货币量同国民生产总值的联系又导致国民生产总值的信用化,也就是说,当我们说国民生产总值是多少的时候,仅仅意味着国家究竟开出了多少张欠条担保书或“国家信誉”的总量是多少。
相对于实物商品而言,信用的存在本身就是“虚”的,面临信用崩溃的危机。如果价值存量的计量无法实现,按照价值存量发行货币的货币政策就是盲目行为。债权货币发行后,持币的人都视之为实有的财富,其实它是虚幻的信用。
货币的产生有其必然性和历史渐变过程,从贝币、布币到铁币、铜币直到金币。现在的债权纸币则完全是一种信用符号,而且已逐渐演变成为看不见、摸不着的硅原子的排列。
大量的、层出不穷的、被马克思称之为“虚拟资本”的有价证券及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只能使这种泡沫量加大。
现在有一个时髦的价值评判: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作为资产,出于人们对信用是资产的理念。信用是资产是正确的,但是它是虚幻的,一旦要用货币与之对应,就直接形成经济泡沫。
人类已经习惯于生活在虚幻的经济泡沫之中,但泡沫的经济终究会破灭。戳破泡沫对许多人来说是危险的,因为他们无法或无力面对一个注定要跨塌的世界经济体系。
第四节 解决途径
当货币的交易媒介功能被日益方便的电子货币取代之后,其功能就会退缩到唯一的“价值尺度”功能上去。因此,货币量的问题是在交易的便利性需求下存在的历史性问题而不是货币的本质性问题。人们需要的本质的东西是“价值尺度”而不是交易的媒介。
交易曾经在没有货币媒介的情况下存在了相当长的历史,因此,必定可以在没有媒介的状况下,以某种方式继续存在。现在这个趋势已经表现出来了。
也就是说,货币是历史的产物,终究会退出历史。对货币量的研究也会退出经济学的领域,因为我们从来不会看到物理学会讨论我们需要多少个“标准米”的问题。
但是,在历史还没有发展到那个阶段的时候,在我们还需要货币为我们提供的这种交易便利性的时候,货币量的问题还会存在。
显然,单纯的债权货币造成了经济的泡沫,解决经济泡沫问题的出路在于恢复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而恢复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就是要恢复货币与某种实物的联系机制。
消除这个泡沫的办法就是恢复货币的本位制,废除非本位制货币。同时完全按照公民平等拥有的某种东西来平均分配新增的货币。
恢复本位制货币的意义就在于,本位商品的某种客观存在的量直接地决定了货币的价值尺度的量,杜绝无根据地发行货币,减少经济的泡沫特性。
除了过去的金银之外,还可以考虑其它的本位商品体制。
9-4-1 谷物货币
货币之所以成为货币,应该具有四个特点:其一,来之不易;其二,数量较少而且稳定;因此,其三,便于国家垄断;其四,不会在保存中消失。纸币依靠法律作为货币的替代品,名义上保有货币的上述特征。
“谷物货币”是指以粮食作物作为本位商品的货币制度。
谷物作为本位商品的依据是:首先,民以食为天,谷物是必须需求品,生产周期较长,来之不易,是国家的战略物资;其次,谷物每季一收,产量稳定持久;其三,控制谷物的产量和分配是可行的。缺点是不易保存,但是可以通过不断地更新库存来解决这个问题。
使用“谷物货币”其实已经是历史事实,在中国和许多国家都曾经对粮食实行过配给制度,某些国家至今仍然如此。粮食配给制度中使用的“粮票”具有广义货币的基本特征。把粮票的印刷品质提高一步并交由银行发放,就可以形成“谷物货币”。
但是,由于谷物的保存特性没有金银好,所以以此为本位的货币的价值将会因此而随着国家粮食储备的稳定性而波动。然而,用库存的不断更替来解决谷物的这种价值存量自行衰减的特性,恰恰可以使其保持与它所代表的谷物的价值一致,这就消除了货币对应的实物早已消失但是货币却有增无减的泡沫特性,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削弱货币的储藏功能来促使其流通。这类似于30年代欧洲流行一时的“维拉”货币。
国家对粮食储备的统计可以比较准确,这样就为确定谷物货币的发行量提供了可靠依据,不致于使货币发行量盲目失控。
“谷物货币”的最大优点就是促使货币流通,减少货币储蓄积累带来的高金融风险性。
国家发行“谷物货币”之后的任务就是:一,给谷物货币规定一个对应于粮食储存期限的、合理的贬值速度;二,保持耕地面积的稳定和粮食产量及储备的稳定;既不减少也不盲目增产。三,确保粮食种子的保有和更新。四,有效地垄断粮食流通。
建立了粮食本位体制之后,国家不应当无限地增加粮食的产量,而应当作为国家的战略物资按照人口数量适量生产粮食。粮食不应被当作一般商品,应当控制交易,就像现在对待黄金一样。国家对粮食的种植面积应加以严格控制。
比如,中国按照目前的人口基数13亿,每人每年平均食用谷物120KG,一年的粮食需求量就是1560亿公斤,按照0.1KG一个单位对应发行货币,权且称这个货币单位为“谷”,就应该发行15600亿“谷”的货币。
谷物发行之后,国家粮食储备仓库要保持1560亿KG的主要粮食如大米或小麦储备。还可以附加一个军粮储备和收成风险储备。国家按照计划规划全国的粮食生产,每年收购等量的新粮入库,替代旧粮。
同样可以在“谷”上印着“国家将付给持币者0.1KG粮食”的字样。
如果流通中单位嫌大或显小,可以发行诸如“穗”、“粒”等单位的辅币币作为补充。
9-4-2 国土货币
在国家垄断的商品中,土地比黄金更符合本位商品的特征:其一,任何国家的国土都是民族演变过程中以沉重的代价获得的;其二,国土的面积是稳定的,只要不卖国,国土永远不会消失;其三,任何国家的国土所有权都应该由国家垄断,职能正常的政府也能够垄断国土资源。其它的优点还有:其四,国土不是生产出来的,永远无生产过剩的问题;其五,发行量明确稳定,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
因此,纸币的发行可以按照国土面积来确定,我们权称之为“国土货币”。
假设适宜分割交易的土地的面积是Ai,比如0.1平方米。可以用来出售的土地面积总量为A,那么,就有A/Ai块土地被出售的可能。国家可以指定,能够买到最小单位Ai土地的货币的单位叫做“基本单位”比如叫做“元”。那么,发行的货币的数量就是A/Ai元。假如在经济运作的过程中,遇到因为面值过大的情况,只要增加辅币的级别就可以解决。剩下的问题就是时刻保证流通中的货币总量不变,及时更换残旧。
举一个假设例子:国家可供商业运作的国土面积是1000万平方公里,按照0.1平方米作为最小交易单位,共有1013个交易单位。国家使用垄断权力指定一个基本货币单位可以买到一个基本单位的土地,比如把这个基本的货币单位叫做“坪”,那么,货币的发行总量就是1013坪,即10万亿坪。如果实际运行中出现经常性的“坪”以下的交换,则增发辅币,比如“角坪”、“分坪”、“厘坪”等。
我们也可以在“坪”上印上“国家将给持币者0.1平方米的国土使用权50年”。
这种货币发行方法会使人联想到,国家财富的本质岂不是国土面积?国土面积越大岂不是越富有?是的。但是这里还有一个人口数量的问题。就人均数量来说,不考虑智力差异带来的创造性差异问题和制度问题的话,《交换理论》的观点就是:人均国土的多少就是平均富足程度的表示。
在实际的运作上,国土可以按照其已经开发出来的用途分级定价,比如平均价格为法定货币单位“1坪”,向上确定10个级别,向下确定10个级别。如果南京路和王府井的地价是+10级,按每0.1平方米1000坪的价格供商业使用(50年)的话,对应地,西北未发现石油的沙漠就可以按照-10级即每0.1平方米0.001坪或每平方公里1万坪的价格承包给个人植树防沙(50年)。
国民对国家土地的天然拥有权利被国家依法剥夺之后,国土货币的价值应该以满足国民在不具有劳动能力的生命时间内的基本生存需要为基础考虑,比如从18岁到60岁为工作年龄段,在18岁之前和60岁以后为非工作年龄。假设平均寿命为78岁,失去土地所有权的货币补偿应该满足36年的基本生活需求。从此一点,可以和谷物货币建立某种联系。
9-4-3时间货币
一件事情之所以能存在,必定有其存在的价值。“时间美圆”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它为一个人人具有、但却无法保存的资本——时间——提供了储存的方法。这样,人们就可以将多余的“时间”储存起来而不会白白流失。
一切财富的价值,归根结底是生命的意义。国民的生命时间是国家财富的根本所在,如果国家白白地让其流失,就是国家的财富损失。因此,国家应该看到这个财富的存在和价值,并提供储蓄服务——接管“时间银行”和用国家货币替代“时间美圆”。
假如时间银行或时间美圆可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求,政府应该可以接管这个协议组织,而且政府的方法十分简单:直接支付流通中的国家货币而不是发给一个小册子或凭条。
我们把这个问题同道德问题区分开来:一方面政府鼓励“雷锋”精神的存在,提倡助人为乐;另一方面,对声明非尽义务而索取报酬的人应该支付货币作为报酬。
我们关心的问题是:作为一种信誉符号或一项协议,人们为何不愿意信任政府,而宁愿相信一个社区组织。而事实上,任何社区的信誉都不会有一个稳定的国家政府的信誉高,因此,小社区内发行的社区货币隐藏的风险远远大于国家货币。
问题恰恰在于,这些“时间美圆”流通的社区所处的国家,都没有国家货币的危机问题,国家货币的信誉都是很高的。
如果国家接管这些社区“时间银行”,会不会没有人加入国家的时间银行?应该不会,因为以国家货币作为时间储蓄的凭证,在将来的兑付信誉是良好的,而且不需要再依赖什么机构,还可以直接地、不限时间地兑付。而这个过程,就是“就业”——你为国家工作,国家付给你工资。
因此,国家应该看到“时间货币”是一个很大的财源和就业市场,与其让它自由无序高风险地自发运行,不如纳入国家货币管理体制之中。
有一点不同的就是,现在“时间美圆”的运作是以另一个等长的时间支付一个时间,这个原则表示了每个人生命的等价意义,因而使使用者有一种平等的感觉。而被国家货币取代后,其价值就随行就市了。但国家货币只要保持稳定的涨缩率,这也应该不是个问题。
时间货币的单位可以用物理时间单位为标准。
9-4-4混合货币
除了上述设想的货币形式以外,还可以考虑同时建立多种价值计量体系,发行多种货币的办法。
由于必须需求和非必须需求的巨大差异,经济泡沫破灭时对人们生活造成巨大冲击的原因是因为它直接影响了基本需求的实现。
如果我们将上述两种货币同时发行,指定谷物货币只能用于必须需求消费、而国土货币用于非必须需求消费、时间货币只能以时间来偿付,那么我们可能不用再担心经济的泡沫特性了。因为首先是计量问题得到解决,其次泡沫不会影响我们的基本生活。
谷物货币或国土货币发行后,由于不存在货币量的问题,货币量是永远稳定的,也就不存在因为发行量失误导致通货膨胀的问题。在这时,变化的只是国土和谷物本身和商品体系的相对价值,而这种变化是完全正常的,不是因为人为发行货币量失控导致的。
货币回归本位体制,并固定发行量之后,国家银行也不存在究竟是紧缩银根还是放松银根的问题了。国家银行需要做的就是保证国土货币的数量的稳定,及时回收废币补充残缺。
9-4-5 最终的结局
货币最终的出路何在?货币的未来何在?
经济学界一直就有依赖货币谈论交换、价格和经济的习惯,连鼻祖亚里士多德也说:没有货币就没有交换。但货币形成的历史说明,它是交换行为发展的结果而不是相反,这一点已经没有疑问。
那么,我们就应该觉察到,货币只是一个手段,而不是经济本身的必需品,经济在没有五花八门的货币存在之前已经在有效运转了。货币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并非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这就从根本上说明了货币存在是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
货币的两个功能,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前者我们已经说明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应该恢复货币和某种物品的挂钩关系,因此《交换理论》建议了谷物货币和国土货币两种形式。
而为了交易的便利而赋予货币的交易媒介作用,我们也已经看到,随着现金漏出的减少和可控制,大量的电子货币的发行,现金货币趋于消失是毋庸致意的事情,我们不会想象到了星际旅游的时候会带上大把的纸钞登上飞船。威士董事长笛克•霍克在1968年说:“货币从贝壳演变成为绿色的纸,又演变成为人为排列的二进位数字”。
因此货币的结局,就是完全恢复到原点去——作为价值的单位。
作为价值单位的货币,不存在量的问题。就像我们不会去说需要多少个“标准米”或多少个“KG”一样,只要规定出价值的标准计量单位就完成了一切。
然而,当我们向着这个目标前进的路途中,我们还得无可奈何地使用着现钞货币,货币发行银行还得为发行多少现钞而操心。但是,我们知道,必须有依据地发行货币,才能使经济得以正常运转。
发行永无兑现之日的纯债权符号的做法,终将导致经济的全面崩溃。如果发行的依据是某种可以兑付的实物、在发行时相应地由国家收回了某项所有权,那么,货币就应该能够随时兑换为实物,而不是用另外的欠条顶替。
至于货币拜物教——将储存货币当作储存财富的做法,可以因为我们对价值概念的本质的正确认识而彻底垮台了。
但是,贪婪的人类会放弃对财富的储存吗?到货币退出经济舞台的时候,人们将回到实物货币时代的做法——储存那些用来定义价值单位的本位物。
到时候,如何确认无法携带的本位物的所有权?用国家发行或证明的所有权凭证,比如现在的土地证、房屋所有证、产权证明等等。
交易可以用这些所有权凭证来替代,你可以用你在北京的房屋所有证明换取广州的一套房子的所有权证明从而获得对广州那套住房的所有权。但是它不会带来像现在的货币一样的副作用即价值的保存错觉,你可以证明房屋是你的,但是证明不了它的价值,价值依然要靠交易的对方的评估和承认。
或许会有国家债权管理部或所有权管理局之类的机构出现,或许银行会演变成为这样的机构。如果这些机构来管理这些凭证,允许凭证交换和流通,则这些凭证就重新获得货币的特征,不过到这个时候,货币就是纯粹的所有权凭证了,它不在具有固定的价值,“标准价值单位”已从货币中分离出去了。
或许,人们还会需要黄金和钻石这些便于携带的东西——历史总是会螺旋式的表现时间的存在。